Re: [寶寶] 生育相關補助請教(臺北\桃園)

作者: zchm (保持樂觀)   2015-03-14 17:34:33
※ 引述《justwantgo (....)》之銘言:
: 請教版上各位前輩~
: 我與老公雖然宴客過了,
: 但是一直都沒登記結婚,也沒有遷戶口
結婚登記跟遷戶口是兩回事
沒規定結婚就一定要遷戶口
: 在這個狀況下宴客後約半年我懷孕了~
: 請問以法律上來看我是單親媽媽嗎?

: 若撇開經濟因素,
: 會建議在小孩出生前我將戶籍遷去臺北登記結婚嗎?
: (我財產比老公多,所以法律登記對我經濟上並無加分的影響,而老公也懶得去登記~
只請客沒登記 不是夫妻 不是夫妻 不是夫妻(很重要說三次)
想當夫妻就要去登記
: 以補助的觀點來看
: 我們都在臺北上班,產檢也都在臺北
: 我戶籍在桃園,而老公戶籍在臺北市
: 最近桃園的生育相關補助如下:
: 1. 一胎三萬,小孩與父母其中一名設籍桃園
: 2. 每月三千,不排富,需父母親與小孩設籍桃園
: 在我這樣身分證配偶欄空白的人,2有辦法領到嗎?
這議會還沒過,不過通常未婚媽媽是可以申請無誤
戶籍的部分就看媽媽的戶籍與小孩的設籍地
: 相比之下臺北的生育相關補助
: 1. 一胎兩萬
: 2. 每月兩千五,排富,需父母親與小孩設籍臺北
: 3. 免費唐氏症篩檢(好像還有其他檢查?)
: 對我來說,3還不錯,因為我都在臺北產檢
你戶籍沒有在台北3沒有補助
: 不過2應該就領不到了?
: 2的限制好像老公所得稅20%或是我育嬰留職停薪,媽媽有在工作都領不到?
沒登記結婚 所得稅就不記男方的
這排富條款是雙方所的稅級超過20啪 注意是雙方 雙方
也就是兩位都在上班 有收入報稅的稅級
一位沒上班 就看另外一位的稅級
沒登記結婚 就看你的稅級 依個人就超過20啪賺很多了
看來經濟都不是兩位擔憂的
你們想當夫妻就登記吧
不想當夫妻 孩子的爸也是可以認領
到時候看監護權在誰手上 福利的部分就以監護者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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