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 產假與育嬰假

作者: j197083 (乖乖)   2014-08-23 07:21:13
公司願意讓我產假後,可直接育嬰假一年。這我很感激(原訂滿37W請)
34W+因宮縮,醫師開證明建議休息兩週安胎,這部分我請公司讓我請病假,也很有誠意表
達不
支薪的事假亦可。但公司要我直接休產假接育嬰比較乾脆……
請問各位遇到這種建議覺得ok嗎?
因為我覺得這樣請產假好像太早,雖然法律也無明文規定產假多久前可請,但我猜應是公
司不願支付滿37W前,逢六、日的薪水(畢竟就算扣全薪也只有一~五)
當然明年育嬰假也會提早2~3W結束……
我這樣會想太多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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