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出版社使用飯拍作為贈品(更新)

作者: y5865360   2019-10-18 22:32:31
近期有一本將於 10/21 上市的書籍《夢想路上,遇見防彈與36位哲學家》,
在贈品部份使用了去年 7/7 於南港展覽館舉辦的 SBS SUPER CONCERT IN TAIPEI 的照片

並於粉絲專頁『BTS 防彈爆報 FTBN』(以下簡稱 FTBN) 發現了團購文,
內文表示該贈品用圖是由 FTBN 所協助提供。
由於我們認為贈品的部分使用飯拍不妥,於是前去詢問出版社。(以下內文皆按照時間序)
a. 贈品圖/SBS當天的新聞圖
https://imgur.com/v218e5J
https://imgur.com/LXJydpK
b. 團購文/阿米A私訊詢問/出版社回應 (10/14)
https://imgur.com/ZwsWLaE
https://imgur.com/kjLJ0XI
https://imgur.com/IJcCRkN
經由出版社回應可得出以下結論:
1. 出版社認為贈品僅為附屬應援,跟粉絲一般的應援一樣。
2. 該照片有經過拍攝者同意並由FTBN提供。
3. 因為定價僅包含書籍本身,所以贈品部分沒有營利不構成侵權。
該專頁於隔天 (10/15) 也發表文章表示照片是以『合法管道』取得,
僅僅只是一般的粉絲應援。
經由另一位阿米 B 詢問後得到的回答是,FTBN 透過『合法授權』協助出版社取得。
而在出版社回應阿米 A 的某條訊息中承認了贈品是做為吸引手段,
根據詢問其他出版行業的朋友,
此舉因有刺激買氣讓出版社獲得利潤所以不能稱為單純的應援。
c. 專頁文章/出版社回應阿米 A / 阿米 B 的詢問 (10/15)
https://imgur.com/CqIdeXJ
https://imgur.com/ImlxsZT
https://imgur.com/aibvJOJ
而在 10/15 另一阿米 C 也提出對照片合法性的疑問,
希望出版社透過法律回應,比較能夠說服我們的疑問,
出版社的回應結論如下:
1. 公眾人物主張肖像權的空間較小,
所以使用照片只需要著作財產權人 (即拍攝者或擁有照片者) 的同意即可。
2. 正當性應援不用於營利,判斷基準是從其他相同規格的書籍售價去比較。
d. 出版社回應 (10/15)
https://i.imgur.com/ZDhLTHd.jpg
https://i.imgur.com/rWGqynW.jpg
因該場演唱會為售票演唱會,演唱會的主辦單位也有發佈文章表示演唱會禁止拍攝。
阿米 C 後來寄信詢問主辦單位 JUSTLIVE 表示:
1. 當天場內除了主辦單位邀請的官方攝影師,及 SBS 邀請的韓國報社攝影師之外,
並無授權其他人於演出中進行拍攝。
2. 因該場活動未開放公開拍攝,若確認為本活動之照片需作為公開宣傳用途,
藝人肖像權可透過經紀公司主張,若 Big Hit 同意,即可使用。
雖無違法但照片使用上會有權利問題。
(應主辦單位要求,謹附上阿米 C 的詢問,回覆僅用文字提及)
e. 阿米 C 與演唱會主辦單位的對話內容
http://imgur.com/a/bIHrJaV
事情發展至 10/17,關於贈品使用到飯拍一事,
目前小編僅回覆阿米 A、C 已將意見轉達給主管,
公司正與法務進行討論,他無法做確切回覆。
d. 額外的發展 (10/15)
https://imgur.com/3C3WEcL
https://imgur.com/Vpex2EU
https://i.imgur.com/YFkhmJC.jpg
(此帳號是出版社為上一本書所創的粉絲專頁)
FTBN 主張照片的權利在擁有者跟防彈身上,
但在粉絲詢問下卻無法回答幫忙提供照片的相關細節。
以及目前似乎將此事認定為粉絲 (飯拍擁有者)
想要做應援所以透過她找到出版社
後續回覆一直在繞圈所以截圖到這裡。
e. 出版社的回應 (10/18)
https://i.imgur.com/hngEz6p.jpg
10/18 小編回應阿米A、C為相同的內容,故只放上一張截圖,
出版社仍未有具體回應,我們將持續關注中。
我們想說的部份
因應援文化的關係,所以飯拍的使用一直處於灰色地帶,
一般的粉絲應援 (例如製作小卡發送或燈箱應援等),
如使用到藝人照片,也並非都能完全取得經紀公司授權。
但我們認為出版社是面向大眾的媒體,其標準不應與一般粉絲應援相同,
尤其在照片使用上應更為謹慎,包含提供方也應合法取得。
今日關心的層面在於這份照片是否經過 BTS 所屬公司 Big Hit 同意使用?
以及出版社既然決定印製有藝人肖像的贈品,
如直接與主辦單位或 Big Hit 接洽取得,其來源正當且合法。
出版社透過 FTBN 協助來取得照片確實不妥,
且兩方至今仍無法清楚解釋其照片使用上是否有正當性。
另一點,出版社主張飯拍贈品僅為應援性質,因無單獨販售所以不足以構成侵權,
但實際上即使是贈品,如要使用仍應經過經紀公司 Big Hit 同意。
以贈品來增加購買誘因,已是商業行為裡的一環,
出版社能從中賺取利潤,但擁有照片肖像權的 Big Hit 卻沒有任何分潤。
如以應援一說即可卸責,不予追究,
那麼因喜歡 BTS 而買了此書的大眾,也變相漠視了 Big Hit 的權利。
我們希望能透過公開的方式讓更多人關注此事,希望出版社出面釐清以下這幾點議題:
1. 使用這份照片製成贈品,是否經過 BTS 所屬公司 Big Hit 同意後使用?
2. 這份照片的來源為何?
出版社為何不直接向主辦方或 Big Hit 取得,而是經由 FTBN 取得?
3.可否保證不會再次使用到未經 Big Hit 授權的照片?
備註
可能有人會問怎麼知道是飯拍?
出版社在第五張截圖有說韓文版跟中文版因為尊重他們所以沒有放照片,
即是出版社並沒有取得能放照片的授權所以無法放進書內。
韓文版也沒有贈品,
加上若是有經紀公司授權,可以直接回覆有取得授權而不是跟我們來回這麼多天。
10/23 更新
今天(10/23)收到韓國出版社的回信,出版社表示收到信後才得知贈品以及海報的事情,
出版社將會與臺灣出版社聯繫瞭解詳情,並嚴正的要求停止贈送,之後的情況會繼續追蹤
作者: vivienne0307   2019-10-18 23:09:00
這個粉專成員就是之前很出名的自肥小組 呵呵
作者: wudorisdoris (偷懶的貓)   2019-10-18 23:36:00
生日應援杯套或小卡的狀況跟這個又不太一樣,這是出版社為了刺激銷量而置入贈品,應援是杯套或小卡的製作者去跟店家合作...感覺有主被動的差別。再者,應援大多是特殊日子才有,不是長期銷售,這也是大家睜隻眼閉隻眼的原因
作者: vivienne0307   2019-10-18 23:44:00
看到有人留言說已經截圖加翻譯寄給大黑了
作者: Sugarshooky3 (Sugarshooky309)   2019-10-18 23:55:00
這個粉專不是出了名的雷嗎?
作者: littlered555 (Hyun)   2019-10-19 00:01:00
原本也是因為譯者而放進購物車了 現在看到這粉專就開始考慮取消訂單……
作者: monica820714   2019-10-19 02:07:00
推整理!覺得贈品跟應援性質完全不同...
作者: stacylin8003   2019-10-19 04:39:00
她的文字表達能力跟邏輯...(扶額
作者: wudorisdoris (偷懶的貓)   2019-10-19 05:01:00
專輯銷售通路的贈品應該都是跟公司談過的吧,官方、新娜拉、阿拉丁等通路都有各自的贈品,但圖我記得都是官方圖(有誤請糾正)。這次的爭議點是在於使用本來就有肖想權問題的飯拍,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啊
作者: vivienne0307   2019-10-19 10:57:00
唱片行是使用官圖,這個沒問題,但他們是飯拍
作者: dingding1331 (若月)   2019-10-23 15:46:00
辛苦原po!身為出版人真是無語...
作者: vivienne0307   2019-10-23 21:52:00
我18號也有自己翻譯成英文+截圖寄信給大黑~純粹看不慣那個專XDD 看到大黑有動作了真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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