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朋友遇上了一些麻煩

作者: sakimo (咲も)   2018-03-31 13:36:03
※ 引述《falcon1014 (忠)》之銘言:
: 因為是單方面的代發文章,我就不備份了。
: 先說結論:
: 1.建議和對方真切的討論當天的調教過程和各自感受。
: 2.接著探索與了解對方為何違反FB聯絡時的禁止事項。
: 3.如果對方沒有誠懇討論的意思或是閃避問題,或是搞消失,那麼上面的對話就可以是依據,並且公佈這個人的網路資訊讓其他人警惕。
: 4.如果對方承認錯誤道歉,這就是你這篇文章最後一段的目的,是否性侵我不表示意見。
看到忠哥這篇時還不知道是什麼事
這幾天案子跑到我手上才知道原來XX的跟我有關啊
先自我介紹一下
林北是 kkcity 跟花魁的 SM 版版主
雖然影薄不過很多事都跟我有關
誠如忠哥所言,這件事
基本上穿上衣服離去,馬上就會發現S變成M了
沒什麼好講的,關於 BDSM 的部份,就是不及格的S與不及格的M
不過我目前是S方的訴訟諮詢人,
原文是以M的角度出發,所看見的事情,
我不知道真相是什麼,
只能就我的角度來平衡一些其他與案情有關的部分:
0. S並沒有避不見面,而是出面承擔責任。目前案件已經進入調解階段
S之所以願意調解,在意的是事件曝光對於其名譽造成影響。
不過我是建議M如果講了什麼亂七八糟的話就吉下去就好了。因為死的會是M。
1. 從我目前手上的證據來看,M在「當下」是自願的,
而實際上也有設定安全詞,安全詞是用手摸一下項圈。
2. 我不確定各位口中的性侵,是指刑法上的強制性交,
或是一般中文裡的性侵。
如果是刑法上的強制性交,抱歉,吃屎去吧,
這位M很高機率只會得到法院或地檢署認證的合意性交而已
3. 如果這位M要來互相傷害公開資料,
我想目前全地球掌握最多資料跟證據的人大概就是我了吧?
事實上,基於我個人的生命經驗,我一開始是偏袒M方的,
但自從我發現M因此而拿翹,
向S在意的根本不是有沒有受害者,
而獅子大開口要求完全不合理的七位數金錢報酬,也無視我的建言時,
我就決定當S方的訴訟諮詢人了。
順便推廣一下,可能這邊很多新人不知道,
全台灣歷史最悠久的 BDSM 站台是在另一個 BBS,
網址是 telnet://libido.cx
註冊十八天後就可以看見 BDSM 版!
這邊並非使用學術網路,
因此要貼 18 禁露點圖片或是約炮、徵主奴我們都是非常歡迎的,
敬邀各位版友蒞臨。
只會用手機不用電腦的板友
iOS 可以下載 Miu Term 這個 app,
Android 可以下載 KeyboardTerm 這個 app,但是都相對難操作。
一進去你只會看到 test 版,要連續上站 18 天才能有完整權限。
作者: RavenYang (乙太)   2018-03-31 13:42:00
說到花魁, 好久沒連上去了, 不知道帳號是不是死了
作者: jzhsu (' )   2018-03-31 14:03:00
有真相有推
作者: zzzz (鏡留心華)   2018-03-31 14:09:00
先推事件,浮上水面一下。雖然還搞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
作者: rasong (同情我就給我錢)   2018-03-31 14:09:00
莫忘督割
作者: thickReed   2018-03-31 14:11:00
笑死 仙人跳嗎
作者: fm4187 (藍)   2018-03-31 14:17:00
有神快拜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3-31 14:28:00
果然啊......事情不要只看單方.按表操課不就好了(安定路過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8-03-31 14:28:00
推七位數
作者: latex2   2018-03-31 14:30:00
推雞排跟奶茶
作者: sakimo (咲も)   2018-03-31 14:37:00
還沒擺攤啦!!!哪來的雞排跟奶茶
作者: iamrollita (Lita)   2018-03-31 14:40:00
哇 板凳先拉好 是說辦好帳號一直沒上去認真看過(掩面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8-03-31 14:41:00
花魁我有印象... BBS老人懷舊中...
作者: sakimo (咲も)   2018-03-31 14:42:00
樓上甲版版主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3-31 14:59:00
<=花魁開主糾常常被放水留的路過...............
作者: RavenYang (乙太)   2018-03-31 15:20:00
剛剛連了一下, 果然帳號已死XD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3-31 15:29:00
話說.....要賠償費用到7位數.不是獅子大開口就是.........
作者: falcon1014 (忠)   2018-03-31 15:38:00
所以我一開始說「單方面的代發文章」是有玄機的。推
作者: dearyou5566 (迪而憂五五六六)   2018-03-31 17:12:00
仙人型性侵XDDD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8-03-31 17:49:00
話說我明明沒當版主很久惹... 那時候也常喬這種有的沒的...
作者: Philostraw (冷菸)   2018-03-31 17:59:00
真是意外的翻轉...推。
作者: RavenYang (乙太)   2018-03-31 18:10:00
七位數是有點太扯, 告上去大概也是十來萬和解
作者: onetwoaddkkk (影子)   2018-03-31 18:32:00
剛才還發文在告白主奴上,瞬間砍文,有掛嗎????我是說原本自稱受害那篇
作者: Khoas (Khoas)   2018-03-31 19:12:00
原來是版主大大,朝聖推
作者: hc1034   2018-03-31 19:33:00
何況他還告不成 XDD
作者: Chrisority (好難)   2018-03-31 19:47:00
有卦有推
作者: falcon1014 (忠)   2018-03-31 20:08:00
先別說前面幾位版主們處理過類似的事情,版主們辛苦了,連我這種檯面下的獨行者都處理過多次「S變成M」的爛事,調教前也不見這些人來討論詢問,調教後出事情就哇哇叫的說一堆,什麼假調教真內射,什麼S的老婆或是女友找女m算帳要提告,什麼拍m裸照威脅繼續調教,甚至威脅賣淫,結論就是沒有雙方的說法前先不要下定論,更不要看到女M就急於呵護的討伐S方,就如同我上篇文一樣,請避免陷入困境,發現不對勁就走人,都有勇氣讓初次見面的人調教了,當然有勇氣拒絕走人,如果說這樣還要說「檢討被害人」,那只能自求多福了。
作者: Ctea (無仁無義的戰爭)   2018-03-31 20:32:00
居然... (汗
作者: bluerain0716 (電音女孩)   2018-03-31 23:03:00
現在男森女森都要好好保護自己www
作者: ezwego (大叔有顆少女心)   2018-03-31 23:20:00
所以事情真的不能只看單方面講法
作者: icelilypaco (和妳一起淋著雨)   2018-04-01 02:37:00
原來這世界最可怕的真的是人@@
作者: easonleetwty (Eason)   2018-04-01 02:39:00
反推引用某位自稱S的觀點是不是合意性交是法官的認知 非加害人與被害人沒有資格判定被害人是否有心理創傷也只有被害人或其委任之心理醫生才知到 因為開七位數就認為被害人拿翹過於偏頗(法院的判例打三折沒聽說過?這麼有把握的話建議去擔任被告的委任律師吧 (笑而不是在批踢踢上面試圖拉攏輿論 去做點對被告實質上有幫助的事情順道一提 法官和檢察官會上批踢踢的比例相對非常低在批踢踢拉攏不但沒用 還有可能有反效果遇到什麼事情都只想息事寧人的話 在批踢踢上坦護某一方並不是個好方法
作者: rignes (前往下個新旅程)   2018-04-01 06:02:00
???
作者: falcon1014 (忠)   2018-04-01 09:38:00
某些人的閱讀能力真的要加強,本文寫的明明是因為「偏袒M方」而導致M方拿翹,卻硬要誤導大家是因為看到7位數字說對方拿翹???這種觀念偷置換對他們雙方有任何幫助嗎?
作者: ch1rmon (tiger)   2018-04-01 10:56:00
當下同意是怎麼同意,硬上也能叫同意?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4-01 11:24:00
地院檢察官上PTT相對低?那個IP搜尋可以看到幾各地院高院IP的是怎麼回事(攤手公家機關還有這在掛的說這..............
作者: easonleetwty (Eason)   2018-04-01 12:43:00
文章在下是看得滿開心的呀 XD文筆來說讓人閱讀起來愉悅 (大心不過猜測在下有沒有在意還真抬舉在下另外 事主身份在下根本不知道 純粹就是反推一開始引用的論點出發點偏了 接下來的推測與討論確實很難釐清事實不過還是很愉快的討論
作者: sakimo (咲も)   2018-04-01 13:20:00
高院跟高檢過太爽了 只負責打槍人就好 難怪掛站一堆而且你還沒算那些用手機偷上 PTT 的矮油伊森大大你的一些邏輯假設真的錯了啦 考慮資訊不對稱之後再來做邏輯推導比較不會出問題
作者: easonleetwty (Eason)   2018-04-01 14:09:00
適時的變換立場與換位思考確實是會有幫助但沒受過同理心訓練的換位思考根本沒屁用 還有反效果一向對於討拍坦護息事寧人以為以和為貴就能解決紛爭的處理方針很感冒而已 很不幸的這些就是阻礙社會進步的阻力所以與其在批踢踢自嗨瞎猜亂讚聲 不如去法院認證實在
作者: hope0955 (約翰藍儂)   2018-04-01 14:24:00
可以看到法官用電腦掛網PTT,還能從地院看到高院,好奇你在法院擔任什麼職位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4-01 14:49:00
"PTT站務法務都知道PTT上多的是很多單位在這各自有個目的有人還在LAG嗎?"(攤手呵呵.是啊.既然法院認證完.上了社會新聞.好像又是懷念的?
作者: hope0955 (約翰藍儂)   2018-04-01 15:01:00
原來是站內法務啊,本來想明天開庭去問問哪個單位那麼神通廣大,但法院的ip不等於法官上線,內部還有很多其他職員在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4-01 15:02:00
你可以問問瞜.其他職員不能上嗎?上來的目的?(笑
作者: falcon1014 (忠)   2018-04-01 18:22:00
想到之前有位男m發文,說在FB上找到一位收費女王,結果錢匯了,對方卻消失了,問大家怎辦...結果沒見到有人出來撻伐詐騙人或是建議公布對方帳號,相比較這個案例可以讓人深刻的想想,假調教真詐騙與假調教真騙炮為何反應差異這樣大?我前面一直強調的受害者「性別」到底有沒有關係呢?很現實的問題,是否願意面對?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4-01 22:00:00
人性如此.女的容易看到問題就先火砲轟下去結果嘛.......男的?恩.......好像沒見過幾次好討論啊(苦笑程度上.舉辦了座談交流法律.結果實質效果嘛......(感嘆
作者: hi1576 (好餓喔)   2018-04-02 01:12:00
報酬?這算啥,誤用還是反串
作者: Slave12AM (午夜)   2018-04-03 02:15:00
你可以說她個性不好,市儈,但是你不能剝奪她當被害人的資格。今天樓上要比較被騙錢和被侵犯之後受到的心理傷害,這邏輯我也是醉了https://i.imgur.com/eMRV5jS.jpg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8-04-03 09:03:00
受害者可以市儈到7位數...嗯.好像我在某時候看到公司的某些買賣方嘴臉啊(望
作者: toranpu (我想要p幣 Q.Q)   2018-04-03 09:31:00
帳號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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