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爭議文規範增修 以及 代PO方法規範

作者: Emibear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21-01-13 10:08:05
大家好,我是小M
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澱思考以及學習板務之後
在此報告增修的爭議文規範板規
之前提出的代PO服務也準備正式上線了
希望能在大B版上看到更多的作品
新增代PO方法相關板規:
七、代PO方法以及規範
〈1〉有需要者將文章發至信箱,板主依照收信時間依序處理。一封郵件內
僅能夾帶一次的發文內容,如果希望張貼數次發文,請寄多封電子郵
件,同一個作者的文章,一天最多僅代PO三篇發文。
   發文內容第一行需明確寫出包含發文種類的標題,衍生作品可考慮標
註配對或衍生作品簡稱。
-例:[自創] 我的我的XXX 或 [衍生] [櫻桃魔法] 第一夜
代PO信箱:[email protected]
〈2〉代PO需附上筆名以及一個公開的社交帳號
文章有創作權的考量,為防範文章發布之後有任何爭議(例如抄襲等
等),所以申請代PO必須附上筆名,以及一個公開的社交帳號(例:
噗浪、推特等)
〈3〉當批踢踢站方全面開放帳號申請時,則暫停或是限縮代PO服務
本意仍希望板眾能更多的增加,故當站方開放帳號申請時,將考慮限
縮或關閉代PO服務
〈4〉代PO文的種類僅限:作者本人創作的自創或衍生文、自己寫的心得文、
自己寫的推廣文。不受理買賣、廣告、提問這類型的文章。
〈5〉代PO獲得的批幣將會在辦活動的時候當成獎金捐出
〈6〉目前代PO的文章皆暫不M文,也不收錄於精華區
關於爭議文規範增修後的新板規(增修處將用黃字標明):
五、爭議文規範 詳細說明 #1PelfQIW
〈1〉 於其他平台判抄襲之文章不得在板上做發表
-違者退文併水桶五年,再犯永久水桶
〈2〉 爭議文發起討論人必須詳列出至少四項以上證明此文為爭議文
未列出或不足四項視為無效檢舉文,無效檢舉文未在五日內修改為有效
檢舉文即文章標示S,不受理檢舉
〈3〉 檢舉文成立後,作者需於板主寄信通知後的五天內以回覆原檢舉文方式
做相關說明,未於時間內做說明即表示放棄答辯機會,將直接進入下一
個流程
〈4〉 作者相關說明後或未於時間內做說明,最晚於三天內開推文記名的方式
決定是否為有效爭議文,投票結果如超過70票有效票,爭議之文章將全
數標記S,該作品以及該次相關文不收錄精華區的一般作者區,另收錄於
爭議文區
〈5〉 如若作者在答辯文內承認其爭議,並同意爭議之文章全數標記S,將該作
品以及相關文另收錄於爭議文區,則不另開啟推文投票。後續若有針對
此爭議文的相關討論文,也會一併收錄於爭議文區
〈6〉 同一作者被有效檢舉爭議文達三次時,且投票結果均達70有效票,將列
為看板不歡迎名單,日後不得在板上發表任何作品
相關說明:
1. 維持連署投票制,門檻仍為70票同意票
連署投票制只記錄同意票數,屬於比較積極判定是否為爭議文的投票方法
缺點是如果有有心人濫用檢舉制度,頻繁的提出檢舉
會讓作者以及板眾不堪其擾
但有鑑於此板規設立多年以來,板友都沒有濫用檢舉制度的情況
故此考慮維持連署投票制,另外考量到現在大部分人使用手機上ptt
所以概念雖採取連署投票制,但實際執行上則改成為推文投票的方法
關於連署投票制的優點以及為何要記名,相關說明可見 #1VwI7eBO 這篇討論文
2. 不改變檢舉流程,但把「舉報」換成「檢舉」
目前的檢舉流程相當簡單,就是發檢舉文,提出四點說明為何其作品為爭議文
基本上板主便會受理為有效檢舉文
同上述,因目前並沒有人濫用檢舉制度,加上板主的工作量考量
所以暫不考慮將檢舉流程更複雜化
3. 作者於答辯承認其爭議,並同意其作品視同爭議文處理,則不另開投票
如若作者承認其爭議,並同意其作品按照爭議文的標準處理,便考慮省去投票這
一環節
但作者即使承認作品有爭議,板友仍可能會認為作者在答辯文內避重就輕,減弱
自己的失誤(例如作者道歉說自己是借梗,但版友們認為是嚴重抄襲)
因為板規本就無法規範到作者的本心,原本的規範也只能判定是否為爭議文
至於爭議的程度,則收錄起來,留給眾人評斷
故此即使不另外開啟投票,但板友們仍可針對作者的答辯文進行意見發表
而相關意見討論也會一起收錄於爭議文區
以上,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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