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乘客不繫安全帶, 然後?

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2023-12-29 11:18:33
2023年9月底的新聞:
日籍客不繫安全帶 華航沖繩-台北航班延2小時|華視新聞 2023092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Bv8T9W3haU
鏡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0SIAc5ugP4
台視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bWsRHyJsAU
請教:
有法令要求乘客在起降滑行階段「必須」繫上安全帶 ?
航警後來如何處置?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6條是這樣寫:
第 46 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組員於航空器起飛、降落時,告知乘客繫妥安全帶或肩帶。飛航中遭
遇亂流或緊急情況時,組員並應告知乘客採取適當之行動。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航空器起飛後,即使繫安全帶指示燈號已熄滅,組員仍應立即告知乘
客於就座時繫妥安全帶。
航空器使用人不得准許乘客使用客艙組員座椅。但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這條文應該是從米國FAR 抄來的,
基本上, 組員只有 advice 的責任, 沒有乘客不繫就要怎樣又怎樣的效果規定,
(美國人的精神: 自我管理、自我責任)
難道台灣另有其他法令有罰款、限制起飛的規定?
作者: kalmia (阿斯楚)   2023-12-29 11:48:00
罰則寫在民用航空發裡面不是嗎
作者: s850711s (QQ彥)   2023-12-29 12:00:00
影片中都說是機長的決定了
作者: Loveis5566 (宅宅56)   2023-12-29 12:01:00
「告知」
作者: s850711s (QQ彥)   2023-12-29 12:01:00
民用航空法第2條第1款、第3款、第10款、第45條定有明文,是航空器在飛航中,機長為負責人,固得為一切緊急處置,惟此稱「飛航」,乃指「航空器之起飛、航行、降落及起飛前降落後所需在航空站、飛行場之滑行」而言這樣可以嗎
作者: kcut (王道)   2023-12-29 12:39:00
建議你去看瘋狂機長詹姆士的直播影片,他有講過
作者: Astronomy (KAMOSUZO~)   2023-12-29 12:41:00
讀法條要先看對象是誰,07-02A依據01-01A 41條之1第二項而來,罰則則在112條,但這個是規定的對象不是乘客,航空公司告知但乘客不接受,航空公司可以依運送條款反制,客人如果認為有爭議那可以依01-01A 47條找民航局當協調人,同時也能依該條透過航警請客人下機,客人拒絕下機還有110條之2可以罰客人,當下客人如果抓狂喊出有炸彈或是我要對組員怎樣,那也可以用105條罰他…
作者: Raptorjet (只想簡單)   2023-12-29 14:00:00
所以你不想繫安全帶嗎 你有想過一個亂流出事算誰的你以為你懶得繫 出事不會跟航空公司吵 但多的是刁民會找航空公司吵賠償 航空公司自然會想要所有乘客都繫上
作者: Astronomy (KAMOSUZO~)   2023-12-29 14:04:00
運送條款直接Google XX航空 運送條款就有;另外,旅客不綁自己受傷就算了,但不把自己固定好導致其他客人受傷這才是問題,各家運送條款在拒載那邊基本都會提到
作者: Raptorjet (只想簡單)   2023-12-29 14:05:00
還說是騷擾哩 你又知道會不會等下晃一個大的 照SOP走還要被你酸是擾民
作者: s850711s (QQ彥)   2023-12-29 14:25:00
老實說以你的po文內容完全不像想要保護機長啊 新聞中的乘客都說了是機長決定的 結果你內容還是在說我不繫又怎麼樣…想保護機長就是尊重機長的專業判斷乖乖配合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23-12-29 14:50:00
嚴重的話可以拒載吧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23-12-29 15:40:00
只能說你要嘛不食人間煙火、要嘛故意找碴盡告知義務就可以免責的話,全台服務業都會放煙火慶祝權益告知單?多得是同意書簽下去再來反悔的好嗎XD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23-12-29 16:03:00
同意樓上
作者: KomeijiYuki (古明地雪)   2023-12-29 16:24:00
台灣媒體多會帶風向你也不是不知道
作者: jtsu5223 (働)   2023-12-29 16:30:00
法律沒規定運送條款可是寫的很清楚呢,你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出事不會跟航空公司吵很好啊,誰知道該名旅客出事了會不會回頭怪空服員沒強制他繫安全帶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23-12-29 16:49:00
我從頭到尾只針對你認為簽個權“義”告知單就什麼問題都不會有。覺得你不食人間煙火而已XD權“義”告知單的概念是你自己提出的吧?不知道這是否有所本?或者有實際案例是這樣做然後免責的?舉證責任請自己收下謝謝然後要等到出事了再來討論免不免責與責任歸屬,我倒是覺得事前被害妄想一點或許還比較好啦
作者: ERA90   2023-12-29 17:00:00
感覺你心中已有定見,只是來這裡找人吵架而已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23-12-29 17:03:00
啊,再看一次你說空服「大驚小怪」「鬼打牆」來「騷擾」你,然後滿口指責別人「猜測」「想像」「被害妄想」,這種人我在醫院整天看到,好像不該認真回應哈哈哈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23-12-29 17:12:00
我也支持 空服員有告知你了 你不聽是你家的事情了當然很多亞洲人都是媽寶 哭寶 又是另一回事確實不應該乘客北爛 是機組員的責任 且要大家陪葬
作者: Diamondstar (◇☆)   2023-12-29 17:45:00
沒看過人家的手冊就憑估狗到的幾條母法在那邊沾沾自喜你也是很好笑
作者: FelixKroos (FË™Kroos)   2023-12-29 19:27:00
法盲還嘴硬,台灣鯛的極致表現。
作者: Diamondstar (◇☆)   2023-12-29 19:30:00
你查了半天也只在母法上看到告知 那手冊規定組員要告知且確認才能通報客艙準備好這樣叫抵觸母法嗎?手冊規定機長要收到客艙準備好才能起飛這樣叫抵觸嗎?人家照手冊做事你就堅持要從乘客的角度看事情在那邊假會還在那邊說出發點是保護機長 不要笑死人欸
作者: manpower001 (順同哥)   2023-12-29 19:38:00
不過就是繫安全帶又不是要你的命,是邏輯思考不如小孩?你這叫鑽牛角尖
作者: chenyei (documentarian)   2023-12-29 19:52:00
台灣是法治國家,有爭議本來就得回到法律面解決,不是航空公司說了算
作者: Hartford (哈哈)   2023-12-29 20:18:00
除了免責聲明要不要再來個保證金之類的?如果因為乘客不配合導致航空公司與其他乘客的損失全數賠償?又不是私人專機配合一下實在沒什麼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23-12-29 20:39:00
今天是安全帶 如果今天換成客人沒開飛航模式是不是組員也要擔責任
作者: Faried35 (Manimal)   2023-12-29 22:48:00
你不繫安全帶危害的不只是你自己一個人的安全好嗎?你被亂流晃到亂七八糟到時候撞傷別的乘客最後還是機組人要處理
作者: power7 (泡七)   2023-12-29 23:39:00
...
作者: spjay1 (Josh)   2023-12-29 23:44:00
也不一定是安全帶的規定 而是不聽從組員指示的安全疑慮
作者: luelue (煞氣a)   2023-12-30 09:52:00
沒辦法 盡到告知安全的義務 結果乘客不遵守後萬一發生憾事又回頭去告組員的話 你說這樣算誰的 台灣多的是這種奧客畢竟飛機上也沒有監視器 最後又變成羅生門
作者: lucifero (Evil)   2023-12-30 11:22:00
所以上次星宇曼谷選擇滑回 讓所有乘客延遲7小時    應該也要發一篇來探討一下有沒有法令依據?
作者: cgy (北台灣東部丘陵線籌備處)   2023-12-30 11:58:00
法是最低要求
作者: mussina27 (鬥魂)   2023-12-30 13:37:00
原PO問美國法規,要不要去了解一下美國實務上怎麼做呢?
作者: akira30 (akira)   2023-12-30 15:29:00
不守規定機長絕對有權利把你趕下飛機甚至你還要賠償
作者: Raptorjet (只想簡單)   2023-12-30 16:12:00
原PO的想法很明顯吧,以前就不喜歡繫安全帶,但是不知道不繫會如何,於是上網找到幾年前的新聞,詢問版友機長這樣處置有法源依據嗎,得知沒有法律上的強制性後,大概想要大家幫他背書,以後他不繫安全帶可以拿出來用,情勒機長不能耽誤機上100多人的時間
作者: Astronomy (KAMOSUZO~)   2023-12-30 16:26:00
航空公司可以依運送條款拒載,理由可以用不綁安全帶可能影響其他乘客或是機組人員,請旅客下機旅客不接受就報民航局跟航警,由航警把旅客”請”下飛機;另外,航空公司的手冊跟民航法衝突?航空公司有一本叫做LOC的文件可不是裝飾品啊,手冊裡面比法規多,不會比法規少…
作者: Danjor (晴空飛翔)   2023-12-31 06:08:00
結論,AOR第20條組員不得違反公司航務手冊......
作者: ksdt (A350 我等你哦!)   2023-12-31 16:11:00
我想每間公司應該大同小異,敝公司手冊寫,機長的職責其中之一是確認乘客遵守安全帶指示燈;如果乘客不遵守組員指示便成為滋擾乘客;機長有權拒載滋擾乘客;那既然拒載,自然只能滑回。另外你提到美國,那美國 14CFR§91.107(a)(3),進入美國註冊之民航機之人要在飛機起降、於地面水面移動時,將自身固定好。那既然有人違法,身為好公民的機長當然要滑回請警察帶走
作者: Astronomy (KAMOSUZO~)   2022-01-01 04:49:00
樓上大大,他會說那些都只是航空公司內規,請拿政府頒布的法條出來,不然就是航空公司騷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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