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兩天的事件,很高興旅客們慢慢都被接回來了,
但過程中,航空公司居然可以讓客人在飛機上等7個小時之久,
讓我不禁好奇,這方面是否沒有規範,還是規範是否不夠完備?
目前我查到美國機場有明定機坪延遲應變計畫(Tarmac Delay),
除非特殊情況,不允許飛機在停機坪上停留超過4小時而不給乘客下機的機會,
離境的航空公司都要遵守此規定:
華航 往返美國:
https://reurl.cc/ykqGM8
長榮 往返美國、韓國、中國大陸、加拿大:
https://reurl.cc/OVOnEr
星宇 所有航班?:
https://imgur.com/a/Wy4RVHq
現在回頭看到這些規定,真是格外諷刺,
台灣民航局是否能制定類似的異常應變規範,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