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他看什麼診。不過事實是看眼睛癢看皮膚過敏,洗牙物理治療什麼都叫診所看診。媒體跟大家想像的畫面可能是隱匿症狀硬闖診所看病,像諾富特主管還是北農送貨男那樣賭一把,然後想說診所怎麼可能沒發現?但在沒症狀沒自覺的情況下,看的也不是耳鼻喉感冒這種…當然啦還是可以說他違規啊怎樣,講別人不腰疼,打過1922問他能不能去洗牙看皮膚你就知道後續是怎樣。不要以為有什麼嚴謹完善的規劃然後人家故意繞開,硬闖隱匿。或許啦,最上層的人設計配套的時候覺得很完善,到第一線就不一定了。真的不要上網找找規定就覺得很簡單別人怎麼就不能照著做?平常怎麼踢皮球怎麼便宜行事,反正有事還是當事人扛。當然啦,故意的話就該死另認真回,診所插卡可能有註記風險,但不一定有出入境史。尤其組員出國沒過護照的話。診所當然一定會問,那當下為什麼不覺得他危險他違規?為什麼沒問衛生局查證?診所會不知道規定嗎?當下是什麼背景,可以想想看或是請指揮中心說清楚,什麼叫診所看診。是偷偷跑去看感冒還是上面其他情境?但要說的話,對他違規了,如果只在乎這個。別嘴護航,既然這篇是問題,有興趣的瞭解一下,沒興趣就罵吧
https://i.imgur.com/UQbvDZ9.jpghttps://i.imgur.com/US4DoTM.jpg查了一下網路才發現問題在哪。上面兩個是「現行最新版」「組員版」一般及加強自主管理通知書。請問照這規定,不是感冒症狀身體不適的話要1922嗎…?搭配自主管理期間可就醫的合法規定…請問如何解讀然後媒體跟大眾看了民眾QA的規定就砲了,違規妖孽,隱匿,十惡不赦…不知道詳情,不知道過程有沒有誤會,反正不管怎樣責任是他扛了。說規定模稜兩可會被嘴,就問自己遇到的時候解釋得清嗎?承受得了罪名嗎?不清楚不會打1922?已經說了,組員幾乎都打過,後續是怎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