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華航改名誰來買單?林佳龍:需要凝聚共識

作者: deens (okina)   2020-04-28 00:19:08
https://i.imgur.com/fEFnoEX.jpg
不好意思我一定要打臉elguapo,
所以另開一個。
你了解航發會跟軍方和國民黨的歷史嗎?請不要只看到航發會是股東捐助成立的就認為這

我給你個現任政府立法院的文書。
https://i.imgur.com/Fcxkt54.jpg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9/04/09/LCEWA01_090409_00129.pdf
至於這27個股東和政府與軍方的關係,只要不是故意把頭埋起來,我相信一定可以找到。
作者: policeman180 (555)   2020-04-28 01:19:00
其實也不算打臉啦,航發會的股份法律上來說確實不算政府的,不管當初這27名是誰,他都把股份捐給航發會了,所以也不是政府說要賣就能賣,要航發會同意才行。剛開始的航發會是由航空專家當任董事,只是後來章程被修改直接由政府官員當任,少數給專家學者,才造成今天各說各話的局面,政府說是民營企業但董事長都是由政府指派的可笑局面。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20-04-28 02:03:00
現在這個板的風氣,就是看不懂的特別大聲。你有看到「報表」二個字嗎?這是典型官式文章:你要的我全給你,在報表上!然後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完全沒變,政客也會有默契的不追問,輕鬆簡單應付這些白丁。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20-04-28 03:43:00
無論如何 拿11%來講實在是太小看公股了政客也很懂啦 酬庸是公股 出事變民營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07:37:00
版主也幫忙帶風氣啊☺
作者: laxxx (Lax)   2020-04-28 07:55:00
不知道是誰被打臉...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08:13:00
嗯... 我到底帶了什麼風向?更正風氣
作者: elguapo (HPHT Synthesized)   2020-04-28 08:14:00
就憑一本回憶錄和一篇投書就將民間捐贈轉為政府捐贈。即便最新的決算書有依照立法院決議變更政府捐贈100%,交通部仍將原捐贈數列表。歷史不容抹滅,斧鑿痕跡重重。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08:14:00
上一篇的推文已經開罵了 還當作沒看見?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08:16:00
開罵又如何 違反了什麼板規嗎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08:17:00
版規5版規6
作者: policeman180 (555)   2020-04-28 08:18:00
但說官股只有11%其實也不對,你看罷工時工會也都是要求華航大股東交通部出來面對,但如果以11%股份來看,這11%是完全沒有交通部持股。政府不想管時就說是民營,實則掌握過半股份,工會平常說加薪、加福利跟納稅人無關,但罷工時又要大股東交通部出來面對,各說各話又各自矛盾。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08:18:00
真可憐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08:18:00
我快快看過覺得沒有 要是你覺得有你也可以檢舉 討論對事可以 對人不行 就這樣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08:20:00
該看板規的人是你 板規六沒人檢舉是要如何成立?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08:22:00
真可憐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08:23:00
而且是限定當事人 你覺得你那裡被人身攻擊嗎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08:24:00
一定要寫信給你才算檢舉?果然人綠腦就殘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08:26:00
嗆我讀板規 那第十條你有沒有看過?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08:30:00
版規5有說需要檢舉?噓 court0043 : 人綠腦就殘。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08:33:00
你自己講板規六的好嗎?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08:33:00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08:43:00
我不是每句都會仔細看,一堆吵架的我只是快快看過,我初判是沒有,但如果任何人覺得有違反板規的可以引用第十條檢舉,板規六只有當事人可以檢舉,板規五不限。你剛剛的檢舉我受理,之後會補判決,就這樣。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20-04-28 09:15:00
不要起爭議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0-04-28 09:25:00
覺得有人違規就寄信給版主檢舉阿 不檢舉然後怪版主不處理當所有人都是尼特可以24小時呆版上海巡所有發文推文嗎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20-04-28 09:45:00
原來是針對我呵呵,請看清楚板規5板規6,人綠腦就殘跟Chinese 去舔共一樣,當事人是誰?按讚的全算?自己對號入座就說自己是當事人?「如果」今天我説刺宮腦殘就真的算。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09:53:00
以後我還是限定信件檢舉好了... court0043你別激動,我也還沒判,有事情針對我就好。重點不是檢舉人怎麼想而是我怎麼判,不論是檢舉人或是被檢舉人如果真的不滿意判決,溝通後可以跟小組長申訴。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20-04-28 10:23:00
搞半天原來是私人恩怨lol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20-04-28 11:12:00
版主有夠衰變私鬥工具
作者: a077919 (DoubleE)   2020-04-28 11:31:00
支持版主
作者: erazer (呼呼~)   2020-04-28 11:38:00
版主超衰 要費心管理還要被莫名其妙攻擊 辛苦了
作者: bill0403 (喔賣尬)   2020-04-28 14:46:00
希望大家不要有太嚴重的意識形態 就事論事吧
作者: rushhour (等待夏天的海風)   2020-04-28 15:48:00
討論就好不要用到申訴檢舉,人各有立場但彼此尊重言語留一步,日後好相處
作者: policeman180 (555)   2020-04-28 09:19:00
其實也不算打臉啦,航發會的股份法律上來說確實不算政府的,不管當初這27名是誰,他都把股份捐給航發會了,所以也不是政府說要賣就能賣,要航發會同意才行。剛開始的航發會是由航空專家當任董事,只是後來章程被修改直接由政府官員當任,少數給專家學者,才造成今天各說各話的局面,政府說是民營企業但董事長都是由政府指派的可笑局面。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20-04-28 10:03:00
現在這個板的風氣,就是看不懂的特別大聲。你有看到「報表」二個字嗎?這是典型官式文章:你要的我全給你,在報表上!然後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完全沒變,政客也會有默契的不追問,輕鬆簡單應付這些白丁。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20-04-28 11:43:00
無論如何 拿11%來講實在是太小看公股了政客也很懂啦 酬庸是公股 出事變民營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15:37:00
版主也幫忙帶風氣啊☺
作者: laxxx (Lax)   2020-04-28 15:55:00
不知道是誰被打臉...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16:13:00
嗯... 我到底帶了什麼風向?更正風氣
作者: elguapo (HPHT Synthesized)   2020-04-28 16:14:00
就憑一本回憶錄和一篇投書就將民間捐贈轉為政府捐贈。即便最新的決算書有依照立法院決議變更政府捐贈100%,交通部仍將原捐贈數列表。歷史不容抹滅,斧鑿痕跡重重。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16:14:00
上一篇的推文已經開罵了 還當作沒看見?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16:16:00
開罵又如何 違反了什麼板規嗎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16:17:00
版規5版規6
作者: policeman180 (555)   2020-04-28 16:18:00
但說官股只有11%其實也不對,你看罷工時工會也都是要求華航大股東交通部出來面對,但如果以11%股份來看,這11%是完全沒有交通部持股。政府不想管時就說是民營,實則掌握過半股份,工會平常說加薪、加福利跟納稅人無關,但罷工時又要大股東交通部出來面對,各說各話又各自矛盾。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16:18:00
真可憐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16:18:00
我快快看過覺得沒有 要是你覺得有你也可以檢舉 討論對事可以 對人不行 就這樣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16:20:00
該看板規的人是你 板規六沒人檢舉是要如何成立?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16:22:00
真可憐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16:23:00
而且是限定當事人 你覺得你那裡被人身攻擊嗎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16:24:00
一定要寫信給你才算檢舉?果然人綠腦就殘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16:26:00
嗆我讀板規 那第十條你有沒有看過?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16:30:00
版規5有說需要檢舉?噓 court0043 : 人綠腦就殘。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16:33:00
你自己講板規六的好嗎?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20-04-28 16:33:00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16:43:00
我不是每句都會仔細看,一堆吵架的我只是快快看過,我初判是沒有,但如果任何人覺得有違反板規的可以引用第十條檢舉,板規六只有當事人可以檢舉,板規五不限。你剛剛的檢舉我受理,之後會補判決,就這樣。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20-04-28 17:15:00
不要起爭議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20-04-28 17:25:00
覺得有人違規就寄信給版主檢舉阿 不檢舉然後怪版主不處理當所有人都是尼特可以24小時呆版上海巡所有發文推文嗎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20-04-28 17:45:00
原來是針對我呵呵,請看清楚板規5板規6,人綠腦就殘跟Chinese 去舔共一樣,當事人是誰?按讚的全算?自己對號入座就說自己是當事人?「如果」今天我説刺宮腦殘就真的算。
作者: Rinehot   2020-04-28 17:53:00
以後我還是限定信件檢舉好了... court0043你別激動,我也還沒判,有事情針對我就好。重點不是檢舉人怎麼想而是我怎麼判,不論是檢舉人或是被檢舉人如果真的不滿意判決,溝通後可以跟小組長申訴。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20-04-28 18:23:00
搞半天原來是私人恩怨lol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20-04-28 19:12:00
版主有夠衰變私鬥工具
作者: a077919 (DoubleE)   2020-04-28 19:31:00
支持版主
作者: erazer (呼呼~)   2020-04-28 19:38:00
版主超衰 要費心管理還要被莫名其妙攻擊 辛苦了
作者: bill0403 (喔賣尬)   2020-04-28 22:46:00
希望大家不要有太嚴重的意識形態 就事論事吧
作者: rushhour (等待夏天的海風)   2020-04-28 23:48:00
討論就好不要用到申訴檢舉,人各有立場但彼此尊重言語留一步,日後好相處
作者: gos1313 (Jeff)   2020-04-28 18:29:00
下班了 回家吃飯,在這裡砲改變不了什麼。
作者: nyrnu (B-18901)   2020-04-28 23:03:00
簡單說華航改名的難度比護照改封面難上許多.護照自己關起門看要如何設計版面,甚至換不同紅藍顏色皆可.CI改名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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