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020/03/05
2.記者署名:
記者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飛機上撕破內褲性侵妙齡女 菲男竟瞎扯:她腳沒合起來
4.完整新聞內文:
1名菲律賓籍男子從美國搭機來台,見坐隔壁年輕女子竟性慾大發,朝她摸胸猥褻,甚至
撕破內褲性侵,女子起初嚇到不敢反抗,待燈亮即向空服員求救,審理時菲男辯稱,沒違
反她意願,還反問如果女子把腳合起來,他能得逞嗎?但法院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他
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菲男(39歲)在美國當地時間8月12日凌晨4、5點,即台北時間8月12日下
午4、5點左右,搭乘1架長榮航空從美國西雅圖飛往桃園機場班機,他見坐隔壁女子年輕
貌美,不顧對方拒絕,強行伸手摸她身體、胸部,甚至撕破女子的內褲性侵得逞,過程還
不斷親吻她手、腿。
女子經醫院驗傷,報告指出她下體紅腫,另檢警也在她內褲、左大腿處採集到相關DNA,
經檢驗確認和菲男相符,檢方偵結認定他犯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他。
審理時菲男矢口否認犯嫌,辯稱承認起訴事實,但女子沒有拒絕或不同意,也無立即求助
,還說自己確實有朝她指侵,但若她不同意,並把腳合起來或是馬上大聲喊,自己有可能
放進去嗎?
被害女子說,在飛機上有7個小時關燈,這段時間菲男就一直不停撫摸她,並環抱、親吻
甚至性侵,但因為大家都在睡覺,她雖然很害怕卻不知該向誰求救,直到燈亮了她立刻去
廁所,並向空服員告知。
機上的空服員證稱,當時見女子邊哭邊發抖,還說坐在旁邊的男子亂摸她,並用手比胸部
示意,並稱「everywhere」,就立刻替她換位置。
法院考量,女子年僅20歲,且獨自1人搭機,在飛航睡眠期間突然遭人觸摸,驟然受到侵
害,對於陌生環境又無熟識之人,一時驚恐未定,手足無措,直到找到安全位置才向空服
員求救,行為並未悖於常情,且菲男辯詞空泛,不與採信。
法院審酌,菲男為逞一己私慾,強行對女子性交,嚴重傷害她身心,犯後態度不佳,依強
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刑之執行完畢,驅逐出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392317
6.心得:
我搭長途飛行也有幾十趟了
正常大概就是
遇過陌生人靠在我肩膀上睡著
跟莫名其妙的外國人聊天等等
但第一次聽說有這麼嚴重的犯罪行為
在正常航班中發生
這個班次(SEA-TPE)我也搭過
沒想到竟然有發生這麼可怕的事
大家怎麼看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