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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10:37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即時報導
長榮罷工一個月後 罷工預告期訂不訂開戰
長榮航空罷工落幕後,航空業更積極要求修正制定罷工預告期。以資方為主的台北市航空
運輸同業公會今天辦研討會,邀來的學者與律師都認為一定要制定罷工預告期,才能保障
消費者。航空學者還提出預告期至少7天,對國際航空運輸也要有更嚴謹規範。
從華航空服員罷工、華航機師罷工到今年6月20日開始至7月9日的長榮空服員罷工,短時
間內,航空業就有三起罷工。包括航空公司、旅遊業等都要求制定罷工預告期,交通部長
林佳龍日前也已經表示,航空業應該要制定罷工預告期,避免影響消費者權益。但是,勞
動部對此持保留態度。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副教授戴佐敏在這場名為「罷工權之取得是否應增加約束條件」
研討會中表示,反對設定罷工預告期的意見認為會傷害勞工權益,台灣要罷工不容易至少
要通過三個門檻,但她認為,台灣是島國,對外旅客主要仰賴國際航空運輸,一旦華航、
長榮集團在6到8月發生罷工,無法提供四成以上運能,旅客會完全無法因應。她說,罷工
預告期是對消費者的一種仁慈,讓他們可以有效因應罷工。
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王之穎表示,依照現行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一旦勞資爭議調解不成,
工會通過罷工投票就可以隨時宣布罷工,這時沒有要求罷工預告期,航空業者只能緊急應
變,像是透過簽轉請其他航空公司協助疏運。
他說,但是,罷工時間多長、人數都無法事先確定,實務面上,就算航空業者請求支援,
也很難及時告訴旅客異動資訊為何,簽轉成本還是由航空公司吸收。
日前立委葉宜津提出民用航空法修法,要求航空運輸業如果要依法提起罷工應該要7日以
前,此外罷工團體要提供最低服務,不得超過原先運量40%,草案待審。
戴佐敏表示,部分國家都針對罷工預告期有明確規範,加拿大72小時、義大利10天、日本
10天、美國10天。此外,法國要求民航公司負責技術處理的工程師不能參加罷工,韓國也
把航空公司指定為必要公益事業,要求國際航線運能要維持80%、國內線50%、濟州線70%
。戴佐敏建議,罷工預告期應該至少要7天,更好要9天以上。
不過未受邀本次研討會的勞工學者、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他完全不贊成訂定罷
工預告期。他說,現在我國對於罷工的程序要求十分嚴格,勞工不是說罷工就可以罷工。
且預告期要訂在勞動基準法,還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訂定。
他說,如果勞資雙方在這過程當中協議不罷工了,那事先預告罷工預告期,消費者受到影
響了,又如何求償?他也表示,一定要影響到消費者,航空公司才會感受壓力,預告期一
旦訂定,就會讓資方有時間因應,這樣勞工罷工,對於雇主的施壓能力將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