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世界上有哪一間公司有勞工董事席次嗎

作者: silversteven (銀色力量)   2019-05-26 00:06:28
閒聊一下
先說我國研究公司法的學者有:
劉王曾方林 這五位學者
其他要馬沒有影響力
要馬就是這五位的徒子徒孫
留學國分別是美美英美日
其中曾方據說是當今聖上的閨蜜
劉則是賴前大法官的得意弟子
離題了 反正這五位主導台灣目前的公司法的修法及解釋方向 台灣公司法解釋通常首要參
酌美國學說實務 另外用英國及日本法做補充
換句話說
拿德國法的董監工人代表席位
套用在我國公司法就顯得格格不入
首先董事是公司的負責人
依據我國公司法23條規定
公司的負責人應對公司負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義務
什麼是忠實義務?
忠實義務的內含在於「 處理公司事物的時候 ,應出於公司最佳利益 ,不能利用職位圖謀
自己或第三人利益 」
而何謂公司利益?公司利益當然不全然是股東的利益,但係以股東利益為主,並得考量利
害關係人的利益,這邊的利害關係人就包含債權人和勞工等
違反公司法23條很簡單,除了對公司必須負賠償責任另外還要刑法背信罪,如果搞到股票
賠錢,股東向該董事求償不是沒有可能的
如果長榮真的為空服員工會增設一席勞工董事,而該席勞工董事究竟是為誰服務?是為個
人的利益還是公司的利益,這就是為什麼金管會對強設勞工董事態度會有所保留的根本原

而台灣有真正有勞工董事的只有國營企業
國營企業的主要目的在於履行行政任務
而不在於維繫公司利益
拿國營企業和民間企業類比根本就不恰當
以上
作者: deens (okina)   2019-05-26 00:27:00
雖然我不覺得全然會違反公司法23條,因為該董事的提案很難在股東會通過,但大股東若要玩這董事就讓這位勞工董事參與勞資協商,再於股東會決議行使股東歸入權,我看應該不會有哪位勞工代表可以撐下去。
作者: puwo (最想忘的最難忘)   2019-05-26 00:28:00
那些人必定無視,不然就會開始喊公司惡法
作者: neitsabes (in the mood for love)   2019-05-26 01:41:00
應該要修改公司法讓員工500人以上就要設置勞工董事才對以及修改公司法23條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5-26 01:48:00
我挺好奇 現在台灣的勞工董事的權力責任義務還有遴選辦法 是只能工會呢 還是全公司勞工呢另外還有像是任期多久 誰來監督 解職條件 替換頻率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9-05-26 02:50:00
空服工會只為空服服務,怎麼可能把權力放給自己以外的人。
作者: Rinehot   2019-05-26 07:16:00
為什麼要修23條 我不懂?董事會傷害股東權益被告不是天經地義嗎? 誰管你有沒有股份啊 怎樣勞工董事就是屌這樣?陳文茜那幾隻樂陞案就被告了 就工會不行?
作者: impose (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19-05-26 07:48:00
因為國內勞動法學者幾乎都是留德阿,所以才有這種衝突
作者: lnnp (lnnp)   2019-05-26 10:29:00
話說曾的父母親都是留學法國XD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5-26 12:16:00
你自己說利害關係人包含勞工結果後面又自相矛盾zzz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9-05-26 13:17:00
勞工董事很雞肋,台灣的董事會是公司執行機關,根本就不該放監督性質的勞工董事進去。
作者: gnipiuh (hpw)   2019-05-27 12:34:00
我比較想知道工會要這一席背後的目的………
作者: parisdog (巴黎狗)   2019-05-27 15:51:00
但有獨立董事不是嗎?雖然好像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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