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初審 航空公司無預警停業將有刑責

作者: Vulaine (夢圖的女兒)   2017-12-21 00:24:11
[中央社] [2017-12-20]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2200303-1.aspx]
立院初審 航空公司無預警停業將有刑責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0日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航空公司停業前
2個月須向交通部民航局申請並提計畫,未依規定且情節重大,處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

復興航空去年無預警停飛,造成旅客權益受損。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未來航空公司停業,須提前2個月向民航局申報停飛計畫,違者
可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1200萬元以下罰鍰;故意不申報或不依計畫執行,致他人或公眾損
害且情節重大,可處公司負責人2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委會召集委員鄭運鵬受訪表示,航空公司如果故意不申報,影響權益非常大,且有
飛航安全問題,加入刑責是要讓負責人須照規定程序辦理。
有鑑於民航公司經營與管理需更多政府介入,初審通過條文在民航公司董事會增加公
益性質獨立董事,未來20億元資本額以上的民航公司,強制設獨立董事1人,人選須送交
通部備查。
鄭運鵬說,希望藉此介入董事會管理,了解公司經營狀況。
無人機管理部分,初審通過條文明定重量250公克以上或由民航局認定具一定功能的
無人機,須向民航局及地方政府登記;一定重量或具備特定功能的無人機操作者,也須經
考試測驗取得民航局發給的操作許可。
如果於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飛行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操作無人機,違者將廢除
操作許可,處30萬元到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沒收無人機。1061220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17-12-21 01:47:00
民航局最擺爛
作者: lion1227 (阿達)   2017-12-21 00:45:00
有錢的怕關
作者: vhygdih (ATJ)   2017-12-21 00:59:00
公司惡意倒閉本來就有刑事責任,這個條款根本超不合理,今天就算預告 我3個禮拜之後要關門,立即面臨的問題就是停機坪上面誰要幫你加油, 如果又是財務問題的倒閉包商最好是會安安靜靜的等你3個禮拜, 這些牙塔裡面的人到底瞭不瞭解這個世界怎麼運作的XD
作者: ujay1990   2017-12-21 09:41:00
負責人自己預估財務狀況 運作費用到宣告停止營業當天
作者: elantree (Schick)   2017-12-21 10:44:00
誒 這條沒用啊 每家都是兩個月前跟你講要停飛 像威航不是一樣嗎 但在停飛消息出來前就先預售了半年後的票
作者: furio (void)   2017-12-21 12:13:00
行政上報兩個月後停飛,實務上消息洩漏後馬上停擺
作者: flew (aaa)   2017-12-21 12:44:00
莫名的條文,那捷運公車海運要不要也來規範?
作者: ppstation (Jerry)   2017-12-23 23:20:00
只會立怪法不會招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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