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超賣機位 他「奇檬子」不爽 拒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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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傳航空公司機位超賣爭議!民眾汪先生向《蘋果》投訴他上月19日晚本來要搭長榮航班
從上海回台北,因長榮超賣機票,導致他無法登機、延誤12小時才回台,雖然長榮航空願
意和解,但他認為航空公司超賣機票在先、協商過程又居主導地位,根本是霸凌旅客,「
就算賠他3萬美金、300萬美金,都沒意義」,因此拒絕協商。長榮航空目前仍持續與旅客
溝通,民航局則指,長榮航空機位超賣並沒有違法,若旅客不能接受長榮的賠償方案,可
向消保官或民航局申訴。
民眾汪先生投訴,10月19日當天他要搭表定晚上7點50分起飛的長榮航空航班,從虹橋機
場飛回松山機場,他在長榮航空關櫃前抵達並報到,但地勤人員告訴他不用拖運行李,並
在確認他名字後,說他的位子已被拉下來,沒有位子給他,要幫他安排住宿及隔天東方航
空航班返台。因地勤要安排的機場酒店他曾住過,感覺裡面非常小,因此不同意,協商後
,長榮地勤最後表達可提供1600元的人民幣補償,但要求他簽和解書,他要求刪掉本人同
意和解字樣或加註保留法律追訴權,地勤都不同意,最後自己找地方住。
汪先生說,隔天他搭長榮航空安排的東方航空航班回台,並向長榮提出申訴,因要求長榮
賠償東北亞來回機票1張遭拒,他認為航空公司超賣機票在先、協商過程又居主導地位,
根本是霸凌旅客,因此拒絕繼續協商。
長榮航空表示,汪先生是10月19日搭長榮虹橋-松山BR771航班,因座位超賣致使汪姓旅客
無法如期搭機,公司已安排該旅客搭乘次日最早的替代航班返台,並升等商務艙,對於旅
客不滿,長榮目前仍與旅客持續溝通中。
民航局說,世界各國都允許航空公司機位超賣,只是超賣後發生消費糾紛,航空公司須協
助改搭其他航班或他航航班,若沒有航班就要安排旅客食宿、隔天航班,所以長榮航空機
位超賣並沒有違法,若旅客不能接受長榮的賠償方案,旅客可向消保官、民航局申訴,進
行調解,或走法律途徑向長榮航空求償。
根據民航局今年中所訂的「航空公司因超賣機位而須拒絕旅客登機之處理原則」,航空公
司如有超賣機位而無法提供已訂位旅客機位情形,應優先尋求自願旅客配合放棄該班次機
位,如未能覓得自願旅客時,則依公司所訂原則依序詢問旅客可否配合,直至搭機人數與
可提供座位數相符為止,不得因旅客之宗教、種族、性別、年齡等不同而有差別之待遇,
亦不得以暴力、脅迫等方式拒絕旅客登機。
至於補償旅客措施,則是航空公司對於自願或原非自願放棄機位的旅客,均應依《民用航
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相關規定,協助妥善安排替代航班及必要服務
,並提供適當之補償,如提供艙位升等、折價券或補償金等,另應依旅客需求開立相關的
班機延誤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