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低空飛行時的速限

作者: diskk (oi)   2015-09-19 19:19:01
請教一些問題
印象中飛機降到某個高度以下後
因為安全及航管因素
有限制飛機不能超過某個速度
好像是250kt(忘了,不確定是否正確)
記得是在某個民航準則中看到,好像是FAA還是什麼...也忘了
1. 速限是多少?
2. 多少高度以下有限制?
3. 這個限制是只限準備進場,從巡航高度下降中之飛機
或是離場但尚未到指定高度,同樣必須遵守此規則?
4. 軍用機在MOA以外區域是否適用
5. 這個準則可在哪份文件找到?
6. 是全球通用,或是依國家不同規定而有區別
謝謝
作者: Jimmy2010   2015-09-19 19:38:00
好像是 240knot/10000ft
作者: metalbird (咩頭伯德)   2015-09-19 19:58:00
250////10000
作者: cgy (北台灣東部丘陵線籌備處)   2015-09-19 20:09:00
10000呎以下 250節 本國規定在ATMP 飛航管理程序所有這類高度航空器都須遵守,跟進離場沒關係...如果需要250kt以上應該是可以協調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5-09-19 20:29:00
米國是 FAR 91.117, 10000ft/250knot 是通則,空域依類別另各有限制.
作者: nelsony1216 (長跑王)   2015-09-19 20:34:00
離場只要航情許可,ATC會直接給 cancel 250kt SPD restriction
作者: waypoint (JL)   2015-09-19 22:29:00
還有一個到場速度限制 二萬五到一萬三保持280 一萬三到一萬180以下 在AIP補充資料裡錯了 一萬三到一萬保持280以下
作者: benck (小倫)   2015-09-20 11:13:00
純推FAR Part91
作者: m28   2015-09-21 01:03:00
每個國家各自規定 而台灣是抄美國的。
作者: nelsony1216 (長跑王)   2015-09-21 07:14:00
樓上 抄?要說抄的話只有大陸最潮用公制單位喔?
作者: stpkah (stpkah)   2015-09-21 08:04:00
臺灣早期的民航規定真的是抄美國FAA再做修改,但近幾年有用的比較好了(以前有聽教官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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