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民航局取締輕型載具 最高罰30萬

作者: TrueSpace (天使帝國IV神聖史詩)   2015-06-05 21:04:54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5日電)
民航局展現取締違法超輕型載具決心,聯合地方政府,只要講得出來的違法業者就開
罰,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還會勒令拆除,要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民航局統計,民國99年至今,共發生11件超輕載具意外,共造成3人輕傷、1人重
傷和4人死亡,其中有8件發生地點就是在違法超輕載具飛行場。
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民航局和地方政府合作,加強取締違規飛行場,民航局副
局長李萬里說,非法超輕活動場地取締,須由地方政府依權限辦理,檢查員只能對非法飛
行場執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李萬里說明,這次特別邀集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經濟部水利署和各地方政府研討
,依據農業發展條例、都市計畫法規定,未來只要被查獲,就可對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處
6萬到30萬罰鍰,不改善可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勒令拆除。
民航局說,目前合法的飛行場地有6處,分別位於屏東大鵬灣、屏東高樹皆豪、苗栗
後龍、花蓮花東和鳳林、澎湖望安,另外,花蓮光復和高雄賽嘉飛行場則在輔導設置中,
呼籲民眾選擇合法飛行場地,避免損害自身安全。1040605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506050359-1.aspx
(中央通訊社 2015-06-05)
作者: ana5566 (全日空)   2015-06-05 23:02:00
高雄賽嘉?
作者: R0406 (勤)   2015-06-06 02:03:00
“政府”難道玩超輕的就不會注意自己生命安全搞得像違法就該死,不合他們意的全都拆
作者: bmt891 (891)   2015-06-06 09:00:00
重點還是對飛行載具的處置罰責吧,通篇沒提只喊要拆除場地也很好笑,鐵皮屋拆了人家也可以搭帳篷,跑道也就田地推平而已,搞不好比附近的豪華農舍還合法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06-06 09:03:00
違法就是該拆, 要不然還給你就地合法喔???
作者: bmt891 (891)   2015-06-06 09:03:00
八卦是口口方根本不想管,然後一些人不知到為啥得罪到某些大砲望遠鏡愛用協會,找人先裝熟後報導搞這齣上報,都上報了主事的自然不能不處理了
作者: Bcl2 (Marching On)   2015-06-06 23:49:00
超輕的考照門檻非常低..以各自的難度來說甚至遠比汽機車容易所以連帶使得多數超輕玩家 除了現役或退役職業飛行員外 都嚴重缺乏飛行紀律與安全觀念 上手了就到處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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