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什麼是台北電影節的「獨特性」 ?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5-11-30 13: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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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秉泓
一個星期(11/23)前,李烈閃辭台北電影節主席,聲明中表示她因無法再為電影節捍衛
不受干涉的獨立空間,而選擇重回觀眾的位置,緊接著有五位台北電影節諮詢委員集體發
表退出聲明並在fb發動連署做為響應,紀錄片工會亦集結多位台北電影節百萬首獎得主共
同聲援。人稱「倪桑」的倪重華,台北市現任文化局長並兼任文化基金會執行長,正是位
居風暴核心的關鍵人物。
倪桑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期赴日取經,把先進思潮帶回台灣,先是在綜藝節目《週末派
》為張小燕打造百變造型,後來成立「真言社」,林強和伍佰在他重新定義本土的巧妙包
裝下成功顛覆觀眾對台語歌的傳統想像而一舉成名。除此之外,倪桑與廣告教父孫大偉合
作的「MTV,好屌」形象廣告,舉辦「台客搖滾嘉年華」,而2013年陳妍希備受批評的專
輯在文化部「旗艦型流行音樂製作及整合行銷產業促進計畫」中拿到350萬高額補助,倪
桑也是評審之一,他受訪時表示該案是政府『投資』流行音樂,目的在於產值,其中一句
「當然是要給會賺錢的人」引發各界非議。
一年前,柯文哲在市民力挺之下高票當選台北市長,即便稍候的文化局長遴選引發不少爭
議,甚至有市政顧問因此掛冠求去,倪桑仍在許多文化界(尤其電影圈)人士的熱烈期盼
之下就任文化局長。大家渴望倪桑有所作為,乃是因為產業,他曾經展現出對於流行文化
產業的不同視野;如今大家對於倪桑的大加撻伐,仍是因為產業,他只在於台北電影節今
後與產業如何更密切結合,卻忘了文化才是台北電影節的真正核心。柏拉圖曾說「衡量一
個人,端看他擁有權力時的所做所為。」倪桑針對李烈閃辭北影主席一事所作的聲明與後
續的道歉,恰好傳神地呼應了這句經典名言的千古不變。
倪桑在11/25公開發表他對於李烈閃辭台北電影節主席一事的五點回應。第一點是台北電
影節今後應強化電影新語言、新科技、新行銷及亞洲新電影的引介。第二點是打破觀影人
口單一化傾向,鼓勵新住民、原住民等多元文化參與。第三點是強化電影節對國片的多元
行銷機能,建立人才、資金、買主、國際合作媒合機制。第四點是建立台灣電影人才的供
應鏈,並強化電影技術人才的培育、交流、獎勵。第五點則是期許台北電影節不只是台北
市民的電影節,也是台灣電影、亞洲電影的電影節。
上述五點,一方面徒然暴露倪桑對於台北電影節自身定位的一知半解以及膚淺浮誇淨說漂
亮話的為官之道,另一方面則透露出台北電影獎此一「品牌」目前所遭遇的瓶頸,以及台
北電影節與台北市電影委員會長期以來在權責上的磨合隱憂。
先說台北電影獎部份。台北電影節歷經十多年摸索,確立了城市、華人、新銳三大主軸,
以及國際新導演競賽(前身為國際青年導演競賽)和台北電影獎兩大競賽。台北電影獎前
身是「中時晚報電影獎」,早期以肯定獨立創作為主、也曾一度轉而鼓勵非商業作品,走
過本世紀初期的台片慘澹歲月,2008年的台北電影獎站在浪潮之先給了《海角七号》百萬
首獎,就此奠定其指標性位置。
就近年台北電影獎的入圍和得獎結果來看,雖然屢有爭議(例如讓《寶米恰恰》得大獎、
讓《靠岸》、《率性生活之末日逆襲》跟《微光閃亮 第一個清晨》入圍劇情片十強),
但已經逐漸穩固它在本土專業影人和影迷心中的地位,媒體關注也相當熱烈,可說是逐漸
超越台北電影節的城市、華人和新銳等主軸,成為主軸中的主軸,說台北電影獎是當前台
北電影節最大的「獨特性」並不為過。這就和金馬獎辦了五十年,好不容易摸清楚原來金
馬獎本身正是執委會最大資產的道理相同。有別於金馬獎放眼全世界的華人電影,台北電
影獎自始至終聚焦本土電影創作,所以哪天台片又在金馬獎遭逢挫敗,千萬別再罵說台灣
沒有國家級的電影獎了,已經舉辦十幾年的台北電影獎其實一直「以城市之名」,在做「
全國性」的事情。如今,每年五月所宣佈的年度台北電影獎入圍名單(劇情長片、劇情短
片、紀錄片、動畫片各十部),儼然當年度重點台片的發表大會,其份量不言而喻。
倪桑既然期許台北電影節不只是台北市民的電影節,也是台灣電影、亞洲電影的電影節,
那應該要發揮他過去為許多流行文化注入本土元素的「品牌魔法師」長才,帶領北影團隊
擦亮「台北電影獎」金字招牌(不要過了十年,依舊繼續重複說著《海角七号》、《不能
沒有你》及許多紀錄片都在此率先受到肯定,應該要幫這塊招牌找到更精彩更接近一般大
眾的Slogan),讓它走出電影界小圈圈(別說局外人,即便許多電影人,包括倪桑,應該
都尚未搞清楚台北電影獎的賽制、精神及影響力),讓它成為全國性的盛會,給予電影人
更大的榮耀感(如今年金馬獎的「最佳影片紅毯之夜」就是一個很好的學習範例)。
再來談台北電影節與台北市電影委員會之間的微妙關係。從倪桑的五點回應看來,前兩點
是針對策展及行銷方向的革新,第三和第四點則與影委會息息相關(因為過去是屬於影委
會業務範疇)。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成立於2007年年底,早期以協助國內外電影工作者在台
北勘景、申請場地為主,這幾年則加強國際結盟、影片製拍、人才培育及教育推廣(台北
電影學院在這半年來陸續辦理了製片、編劇工作坊、專業技術課程及動畫特效系列講座)
。對我來說,無論前陣子引發業界嘩然的寶藏巖影視音實驗高中想法(一年只有600萬元
預算),還是這回的五點回應,其實都是台北市文化局、文化基金會的茶壺內風暴——最
終都是指向台北電影節應否併入影委會底下這個困擾已久的結構性問題。
台北電影節與台北是電影委員會有無必要合併?若真要合併,該如何整合雙方在業務、位
階和權責的重疊並避免可能的摩擦,還得確保電影節能夠獨立策展而不受影委會干預?倪
桑的五點回應,暴露出他自己對於台北影視藍圖在脈絡認知與格局視野上的嚴重不足。倪
桑期許台北電影節應該找到自己的獨特性,事實上台北電影節的「獨特性」一直都在那裡
(三大主軸、兩大競賽),非常明確,只是倪桑自己不瞭解。
此番因李烈請辭台北電影節所導致的連串風波,換個角度想,或許可以成為一個轉機。台
北電影節是否併入影委會?倘若併入會否壓縮到電影節的自主空間(整個影展淪為影委會
附庸)?一個城市電影節在策展方向上有否必要配合城市政策和活動規劃(如世大運、設
計之都)做出改變?做為台北電影節最大獨特性的台北電影獎今後應該如何在品牌推廣上
更加把勁(強化其做為本土創作最高榮譽的全國性電影獎地位)?上述問題其實並沒有標
準答案,但我相信城市影展與市政行銷規劃絕對有相互配合併尊重彼此的可能。是廣邀各
方賢達進行公開辯論的時候了,只要別淪為大家排排坐喝咖啡領兩千塊出席費的摸頭大會
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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