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公眾之事 不應該私了

作者: mathbug (天堂的定義)   2019-03-10 06:05:16
1.易光輝實驗室對於芳療家產品的檢驗報告公告多時引發商譽受損這一事件,
在此不多做推論,目前芳療家的做法很得我這局外人的心。
2.看到YKH的FB說法,此實驗室分明是希望能夠私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3.個人覺得精油對人體的影響,可能沒有假油對人體的影響嚴重;但是
打著學術界的公正性與公信力,甚至於有來自於國家的經費,
這一個實驗室(過去、未來)的行為已經是《公眾之事》了 ...
4.簡言之,請芳療家不能私了 ...
芳療家有社會公益的責任
如果只是區區幾百萬甚至於上千萬的和解金
就能讓這個實驗室繼續球員當裁判 ...
這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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