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山坡地同一基地內不同幢的GL如何定義

作者: b10213046 (嗨傑克)   2019-05-31 15:11:01
目前手上案子是山坡地上一丙建
近長方形 左上和右下的高程差了20公尺
建物就面臨長邊整齊配置好幾幢透天這樣
想請問這樣建照的GL應該怎麼定義
還有技術規則164條高度檢討應該怎麼做
我一開始是每幢各自檢討
但這樣等於每幢有各自的GL
可是這樣跟第一條第八款的差三公尺的定義又不知道有沒有衝突
簡化一下問題就是
在一地勢變化大的基地內配置好幾幢建物的話
GL該如何定定義
建築物高度該如何檢討
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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