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MP3本該被宣告淘汰,卻因為盜版音樂的興

作者: tetsuya0310 (哲也太郎)   2017-07-21 11:13:06
一九九六年時,早早採用MP3的泰勒斯系統已經掌控北美七成的數位體育廣播市場,徹底打敗選用MP2編碼的主要競爭對手。如今北美幾乎每一座主要體育場,以及觀眾人口眾多的廣播電台與電視台都有MP3轉換盒。配音員開始用微風轉換盒在家設立數位錄音間,以省去前往錄音室的昂貴旅程。
技術標準委員會討厭MP3,但客戶無疑很愛。不過從這些合約所獲得的總營收並不多,足以給與這項科技繼續存在的正當理由,但卻不足以證明夫朗和斐花了數千個工時與數百萬美元開發的合理性。
因此,夫朗和斐在接近一九九六年尾聲時準備讓MP3引退。夫朗和斐計畫把這項技術的有限客戶群轉移到第二代,即已經快開發完成的AAC。AAC成功達到了預設的目標:比MP3快30%,而且採用各種新技術、讓壓縮過的檔案無比清晰,甚至超越十二比一壓縮比率的目標。當夫朗和斐在一九九六年尾提交AAC技術的標準化申請時,等於正式宣告淘汰MP3。
盜版的崛起
在黑暗社會的某處,格瑞數年前寫的DOS版共享編碼軟體L3Enc正被用來產生成千上萬支盜版檔案。同時,原本應該在使用二十次後就自動銷毀的商業WinPlay3播放軟體已遭破解,正在發揮全部功能。這兩支軟體現在被包在一起,於聊天室與網站上廣為散布。
這還沒完。有些「破解軟體圈」群組還連同盜來的L3Enc與WinPlay3序號,提供直接連上夫朗和斐FTP伺服器的連結。一九九六年中,夫朗和斐資料庫管理員應會看到從FTP下載MP3軟體的流量暴增。到一九九六年尾時,L3Enc與WinPlay3被下載的次數應會多到令人無法忽視。
布蘭登堡反對盜版行為,且夫朗和斐裡的每個人都反對。這些人是靠出售自己的智慧財產謀生的創建者,而且對著作權法的條文與精神深信不疑。布蘭登堡一回到德國,就著手準備補正的行動程序。他們向當局檢舉一些比較明目張膽的駭客,並與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這個音樂產業的遊說與貿易團體連絡,約定在其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總部開會,以便警告他們正在發生的事情。
布蘭登堡在當年夏天赴美國唱片業協會開會時,而且還帶著一份加強版的技術:防拷貝的MP3程式。他在會議上示範這個軟體,然後敦促美國唱片業協會立即採用這項技術。他相信,比MP3盜版行為領先一步的最好方法,就是提供合法的替代品。
音樂產業執迷不悟
他們委婉告訴布蘭登堡,音樂產業並不相信電子銷售音樂的方式可行。這種講法對布蘭登堡來說很荒謬,音樂產業已經在用電子方式銷售音樂了。布蘭登堡再次解釋自己的立場,但他那耐心解釋、有條有理的科學論述風格,無法引起對方適當的警覺,於是他搭上飛機打道回府。
為什麼他們聽不進去呢?美國唱片業協會後來提出各種解釋。第一個解釋說,布蘭登堡的論點是圖利自己。如果要合法銷售MP3檔案,唱片業必須獲得夫朗和斐的授權,而那將所費不貲。從網路上的盜版檔案數量看來,布蘭登堡的建議甚至看起來像是勒索,雖然這絕不是他的本意。
第二個解釋說,美國唱片業協會其實並不掌管音樂產業。這應該反過來說才對:協會只是一個聽命於六大音樂集團的遊說部門。他們都不是撥發經費的人,而且沒有權力決定是否對數位銷售技術做大規模投資,布蘭登堡根本找錯人了。
然而,如果美國唱片業協會真的在乎,至少可以將布蘭登堡轉介給一家主要唱片公司,但他們也沒這麼做。而這與第三個原因有關,也是最好的解釋:技術人員告訴他們不用這麼做。錄音室工程師很討厭MP3,這些操作著音效編輯器旋轉鈕的人,實際上負責專輯唱片的混音。他們的責任是確保錄製唱片的音質,而他們一致認為,MP3聽起來像是狗屎。
這種猶如整個同業公會對科技的抗拒,正是音樂產業未能及早採用MP3的最大障礙。就某方面來說,錄音室工程師也不無道理。因為在網路上被傳來傳去的破解版L3Enc軟體並沒有製造出高品質音訊,甚至隨便找一個人來聽就可以輕易分辨出雷射唱片與早期盜版檔案,但不只是這樣。錄音室工程師是一群無可救藥的高級音響迷,即使是高音質的MP3檔案,他們也會嗤之以鼻。
布蘭登堡以前就聽過上述論點,並予以反駁。他指出,被刪除的資料其實都是聽不出來的,而雙盲測試也從經驗上證實這一點。清澈的聲音一直是布蘭登堡追求的目標,而在一九九七年時,他覺得他可以在所有類型的音訊中達到這個目標的99%。但是錄音室工程師可不這麼認為。
這並不是技術上的歧見,而是一種文化衝突。錄音工程師多半都擁有音樂管理的副學士學位,而不是電機博士。許多人本身就是音樂家或歌曲創作者,有些人還成為高薪的唱片製作人。對錄音室工作者來說,聲音是一種審美素養,是用「音色」與「熱情」來形容。對研究者來說,聲音是宇宙的一種物理性質,是用空氣位移的對數單位來形容。所以,當一個聲學研究者與唱片製作人發生爭辯時,那根本是雞同鴨講。
美國唱片業協會的冷落對布蘭登堡是個小挫折,但對音樂界卻是個可怕的非受迫性失誤。就算這些操作音效編輯器的人在音質方面得了一分,那也跟銷售無關。大多數聽眾並不在乎品質,而追求永恆完美聲音的執念顯示,音樂產業很早就不了解其顧客。
真正的贏家
但有一個產業愛極了爭議,那就是媒體。經過《今日美國》的報導後,夫朗和斐的公關部門湧進採訪請求,愛爾朗根校園裡到處是攝影小組。
布蘭登堡對自己的角色輕描淡寫,維持低調。每一次受訪時,他甚至否認MP3是由一個人所創建的,而是強調其團隊共同努力的重要性。
伯恩哈德.格瑞、哈萊德.波普,與其他原始六人組成員的確功不可沒,而布蘭登堡很幸運擁有這麼能幹的團隊。湯姆笙也確實提供了關鍵的支援,尤其是讓林德來幫忙。這項專案計畫確實有許多權益關係者,整套MP3技術包含的二十種專利,讓至少二十四名創建者在參與的機構分完後,也獲得收益。但你得埋頭鑽研那些授權合約才能知道箇中祕密:在授權MP3取得的收益中,布蘭登堡占的份額比任何人都大很多很多。在列出所有專利權人的名單中,布蘭登堡的名字出現得最頻繁,而且在一九八六年提交的第一份與最重要的專利上面,只有布蘭登堡一個人的名字。
他個人從MP3專案計畫分到的經濟收益很龐大,這是他試圖隱藏的。他是謙虛的人,不習慣受到矚目,而這其中或許還摻雜某種並不鼓勵炫富的德國文化價值觀。也有可能他試圖把注意力轉離一個微妙的諷刺,他因為史上最氾濫的版權侵犯活動而發了一筆智慧財產財。
一九九七年九月,剛錄取大學的新生,這個成年的青少年世代已經擁有無限複製與分享音樂檔案的儲存容量,卻沒有收入與意願付錢。在全球各地的網站與地下檔案伺服器上,MP3檔案的數量以好幾個數量級的速度增加。在每一個校園的學生宿舍裡,大學新生的硬碟都裝滿盜版的MP3檔案。
六年來,MP3一直是世界上相關領域的領先技術。現在AAC問世了,MP3也將正式被淘汰,在自己的創建者手上退役,但卻在突然間,成為未來的格式。
在未來幾年的歲月裡,林德看著布蘭登堡在商業策略與人際關係兩方面,發揮出愈來愈成熟的專長,以將全球音樂市場導向夫朗和斐團隊的最大經濟利益。而這是從AAC開始的。這項新標準比MP3優秀,沒有任何競爭對手。那麼,在一個工程師為終端用戶的利益而設計的完美世界中,MP3格式應該在一九九六年逐步引退,讓更優質的AAC格式取代。但是布蘭登堡反而是把市場切割,將AAC導向像行動電話與高畫質電視之類的產業應用,同時將MP3推向家庭消費者做為音樂欣賞使用。
雖然他從這兩項標準都能賺到錢,但是從MP3分到的份額更大,而且,這樣做也會讓他的同事開心,因為他們數十年來的貢獻有了回報。此外消費者也不可能抱怨。對他們而言,MP3是個吐出免費音樂的黑盒子,而提到AAC只會讓事情愈搞愈亂。
一九九八年時,布蘭登堡的黑暗旅程已經結束。他在兩個格式取得的成就被音訊工程界津津樂道。那些曾經無視他請願的工程師,現在則以他的權威為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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