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序號轉讓條款討論區

作者: skycat2216 (skycat2216)   2019-11-16 18:45:55
我知道這條還沒出台,但今早的事件讓我頭很痛。
隨便討論,除非人身攻擊,不然我不會管你打了什麼。
反正最後還要投票,
作者: fatstan (DPJ)   2019-11-16 19:03:00
免錢的可以 要錢的會衍生問題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9-11-16 19:24:00
全都禁。跟錢扯上關係很麻煩
作者: jhcleader (jhcleader)   2019-11-16 20:12:00
刪了文不知道內容,所以轉讓了啥?
作者: justoncetime (台北叢林好冷~)   2019-11-16 20:43:00
同一樓,要是聲稱轉讓照用或一號多賣?
作者: A1101166 (你有台幣我有肝號 )   2019-11-16 21:46:00
轉讓感覺容易衍生太多紛爭 轉兩手以上呢...有的吵了
作者: mathrew (Joey)   2019-11-16 21:49:00
同一樓,但是為了擔心太多紛爭,全禁最單純
作者: david0426 (Damn鄭哥)   2019-11-16 22:35:00
#1Tn_Tz1o (AntiVirus)最近一篇序號買賣文給大家參考然後我剛剛去回收桶撈了一下原本文章 應該是沒啥大問題基本上這種贈品應該是有寫不可轉賣的 我個人傾向不開放不然會有觸法嫌疑
作者: s83106 (KUMA)   2019-11-16 22:57:00
全禁比較好
作者: cck196h (彰天意)   2019-11-17 00:35:00
是贈品嗎?那還是禁吧
作者: atrix (班班)   2019-11-17 01:15:00
不然規定要轉讓送出的直接把序號po出來在某偏置頂文裡,誰搶到就用。順便提升防毒版的回流率。
作者: fatstan (DPJ)   2019-11-17 07:06:00
前面有篇合購"一人兩年" 就是要轉買的
作者: saimeitetsu (Sai Meitetsu)   2019-11-17 08:27:00
我覺得贈送可以,如果轉讓禁止,不如合購也都禁止
作者: asdf456 (大家好)   2019-11-17 08:57:00
我是贊成開放啦。合購也有可能有人五人份收七人錢之類的。以我的為例。上面也沒贈品不得轉售的字眼。廠商也可能把市售品綁在一起來當贈品處理啊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9-11-17 10:05:00
同一樓,免錢的可以,要錢的不行。
作者: KevinYu0504 (KevinYu)   2019-11-17 10:59:00
我認為只要不牽涉到金錢,沒有理由禁止。
作者: Klauhal (赤)   2019-11-18 09:31:00
贈品可以轉讓但不能有對價關係
作者: cck196h (彰天意)   2019-11-18 15:41:00
看來贈品在這版不能轉賣應該有共識了那合購呢?要辦投票?
作者: skycat2216 (skycat2216)   2019-11-18 18:22:00
合購不變投票部分也只需要投罰則就好
作者: fatstan (DPJ)   2019-11-18 19:04:00
假合購 部分記得要規範
作者: skycat2216 (skycat2216)   2019-11-19 11:47:00
了解
作者: love11234 (newshit)   2019-11-20 12:46:00
完全不懂防毒 但是為何轉讓不能 合購可以?合購也是有涉及現金交易啊 一視同仁好不好 頗呵合購變不變為什麼是你決定
作者: atrix (班班)   2019-11-20 13:25:00
抱歉抱歉,樓上不懂中文的不小心放出來
作者: asdf456 (大家好)   2019-11-20 15:11:00
不贊成樓上的就不懂中文?真是科科
作者: atrix (班班)   2019-11-20 20:09:00
第一句:這文不就是來討論轉讓的問題?版主就說弄錯定義了,所以大家來討論,要罵這句也應該是原文罵第三句:合購變不變版主一個人決定?大家來這裡推心酸的?
作者: fatstan (DPJ)   2019-11-20 22:03:00
#1Tpn2bKJ 這篇看要不要處理
作者: skycat2216 (skycat2216)   2019-11-22 07:36:00
鑒於David已經處理了,我覺得還沒有桶的必要而且在有足夠證據前桶會比上一篇難纏許多
作者: fatstan (DPJ)   2019-11-22 08:27:00
規則要明訂 授權類型 購買來源(要有截圖)這部分罰則也要訂出跟加重最後 我還看到有徵完刪回文的麻煩加強管理(規則)
作者: NDubz (NDubz)   2019-11-22 09:39:00
唉 還是禁止合購吧 明顯的套利最後事主出來說序號有對應人數說好5台的變3台被抓到當沒事?賺價差當沒事?
作者: fatstan (DPJ)   2019-11-22 12:23:00
徵個15台就可以整除賺價差
作者: skycat2216 (skycat2216)   2019-11-22 16:01:00
如果增加要求在合購完後貼上購買憑證的版規可以嗎?
作者: fatstan (DPJ)   2019-11-22 19:09:00
基本上沒用 資料都在對方那邊 就算給假的也難以區分禁合購對版主比較好 金錢糾紛最後走法律途徑是很麻煩的有個方式就是開個置底合購專區 全以回文方式進行
作者: skycat2216 (skycat2216)   2019-11-22 21:26:00
我想不出來差異在哪裏,先去買鹹酥雞吃確保腦袋能運轉
作者: fatstan (DPJ)   2019-11-22 21:34:00
集中管理你會比較方便 剩下叫他們自己站內信讓他們自己保存證據 免得你還要幫忙舉證還可以防有人偷改投刪證據不過你可能需要定期刪除舊回文更正 回文改推文
作者: skycat2216 (skycat2216)   2019-11-23 12:46:00
這下就有差異了雖然我置底鍵壞掉都會變成M文
作者: fatstan (DPJ)   2019-11-23 17:13:00
記得強制規定 違反規則直接桶
作者: skycat2216 (skycat2216)   2019-11-24 13:10:00
好不過可能到晚上我才會發起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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