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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0305 (we0305)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關於黃國昌委員所指責的"延遲"
時間: Thu Apr 14 22:36:18 2016
今天聽到黃國昌委員說的法務部"延遲"問題,
剛好我有遇到兩個電信詐騙延遲的親身經驗,
一次當被告、一次當原告,
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當被告
九年前我人在上海,
家裡忽然告訴我收到高雄警察局的通知要我去做筆錄,
打電話到警察局、負責的警員也不跟我講是甚麼事,
叫我過去就是。
我很快買了一張機票、訂了高鐵票、還電話請了一個高雄的律師陪我去做筆錄,
到了警察局才知道,
因為我在PChome工作期間幫PChome開發網路簡訊系統,
幫PChome申請了一個門號用來發送網路簡訊,
而有人用網路簡訊詐騙,
所以警察就把我當成被告叫去問話。
我去了以後跟警察說明情況,
也告訴警察可以跟PChome法務調網路簡訊發送人的IP與購買銀行帳戶資料,
有這兩個資料其中之一就可以找到發簡訊的人,
筆錄做完我還請PChome的法務幫我先調好資料準備給警察,
然後就飛回上海去了。
過了幾個月我收到高雄檢察官的出庭通知,
我又買了機票、買了高鐵票、請了律師一起去出庭。
出庭以後我才知道以下狀況:
1.調查的警察打電話給PChome法務,
問我是不是曾任職PChome,
其他都沒問。
法務主動說要提供詐騙簡訊的IP跟銀行帳戶資料,
警察說他不需要
2.警察還是將我以被告身分函送給檢察官,
聽律師說這樣可以賺業績。
3.出庭的過程就是律師擬好一個文件呈給檢察官看,
進去出來的時間大概三分鐘,
我很客氣地請教檢察官:"筆錄都有寫了情況,為什麼還需要我來出庭?"
檢察官說:"只要警察函送被告,都會叫來問一下"
結論:
1.這個案子裡的警察根本懶得辦案
2.光跑這些流程就花了好幾個月時間,不知道最後有沒有抓到人
3.光是機票、高鐵票跟律師費大概就花了五萬塊
二、當原告
前年我在露天買了支二手iPhone,
露天告訴我那個賣家帳號疑似詐騙,
我匯款的帳號實際上是一個Yahoo支付的帳戶。
我聯絡了Yahoo支付的銀行,
銀行負責窗口告訴我那幾天似乎有幾十個人受害。
我馬上也聯絡了Yahoo支付的客服,
請他趕快通知Yahoo的賣家不要出貨,
Yahoo的客服說他沒有這個權限,
而且詐騙的人不見得是Yahoo用戶,
所以這事與Yahoo無關。
我就問他說,
"那這樣吧,我前幾天不小心匯錢匯錯戶頭到了你們的帳戶"
"因為我沒有在Yahoo買東西,所以這筆錢是匯錯的"
"現在我想請你們把我匯錯的錢拿回來,這樣可以嗎?"
Yahoo客服遲疑了很久,跟我說
"現在六點了,已經到我們下班時間,我要下班了"
我到公司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剛好有另一位老先生被騙了幾十萬,
我只被騙八千塊,就禮讓派出所警員先處理老先生的問題。
老先生重聽,講話口音又重,處理起來很慢,
輪到我時我很快交代了報案資料,
拿了報案單回辦公室。
過了幾個月我接到桃園地方法院的通知,
要我出庭說明。
我買了火車票到桃園,
檢察官跟我說已經鎖定了一個被告,
被告矢口否認,但檢方有相應的證據,
問我希不希望把錢拿回來或是做甚麼要求,
我已經忘記當初回了甚麼話,
總之就是交代清楚發生經過。
回台北以後幾個月,
我接到通知,
說沒有確實的證據證明該被告的確有犯罪,
而PChome所提供的IP去核對中華電信紀錄時已經太晚,
中華電信已經沒有保留那麼久的紀錄,
所以也找不到是誰。
後面就沒有下文了。
結論:
1.人家在高雄告我我得去高雄,我在台北告人我得去桃園,真的說不準
2.Yahoo支付會收你的錢,但不會管你被詐騙
3.中華電信的IP紀錄沒有保存很久,至少沒有警察或檢察官的公文時間久
從以上的經驗我們可以假設一個簡單的詐欺模型。
1.一個詐欺犯,可以到Yahoo去開個網路帳號,隨便看你要賣個遊戲點數還是甚麼。
2.用假身分證建假帳號在露天上賣一堆不存在的東西,騙人去買
3.受騙者會把錢匯進Yahoo的支付帳戶,不用自己去銀行開戶
4.中間調查程序的時間比中華電信保存IP的時間長,所以抓不到假帳號的身分
5.詐欺犯連贓品變現都不用,Yahoo支付會幫他收錢
所以黃國昌委員所說的"延遲"問題嚴不嚴重?很嚴重
如果警方檢調在收到報案單的第一時間去做兩件事:
1.從IP去調中華電信的資料
2.從Yahoo賣家的貨運單去調商品到底寄給了誰
我相信很快就能找到詐欺犯,
但因為整個調查系統的低效率,
讓台灣的網路環境有一個"抓不到犯人"的系統漏洞
電信詐欺也就越來越多。
我相信這整個環節裡的每個角色,除了詐欺犯以外,
大家都不持有惡意。
高雄的警察可能只是缺乏經驗或懶,
Yahoo客服那一天可能有急事趕著回家,
檢察官依法只能根據警察送上來的資料去辦案,
大家都沒有錯,只是低效率,只是"延遲"。
但十個案子抓不到犯人就會帶來一百個新的案子,
案子的量越多,檢調花在上面的案均資源越少,
就越難抓到人,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我把這個案例分享給大家,
不是要指責哪個黨或哪個警察、哪個客服、哪個檢察官,
而是說明為什麼"延遲"很嚴重,
希望大家正視這個問題。
本文並非攻擊以上任何一個個人或單位
也沒有意圖要教導任何人如何從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