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台中 中友對面 今生金飾-婚禮概念館

作者: calm517 (Shun)   2014-06-30 19:14:02
一、店名:台中 今生金飾 結婚概念館
二、地點:404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72-174號
三、時間: 2014 年 6 月 21 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態度差/欺騙客人
 
五、事實經過:
小弟與未婚妻到臺中中友正對面同天新開幕的金飾店逛逛
也就是 今生金飾-婚禮概念館 (2店)
因為預計年底結婚,所以想先看看訂婚用的套裝金飾,
我們是第一次一起進金飾店,
進去前是抱著看看就好,因為對金飾沒有概念,想先做個了解就好,
之前也常常看到電視在打廣告,
感覺有品牌應該是很OK的,
一進去服務人員很熱情的招待與介紹,
服務人員也很親切的請我們坐著然後拿出他們的金飾款式冊子跟我們介紹,
冊子內容都是套裝金飾,包含整組金飾的照片及
各個組件(項鍊、耳環、手鍊、戒指)的重量及工資費,
每一項都有標示。
因為小弟常聽身邊的人說金子現在不便宜,
所以就跟服務人員說我們預算約”十萬元”,
請他找十萬元左右的給我們參考,
服務人員便很熱心的翻冊子給我們看,
於是我未婚妻選了兩組喜歡的款式,
之後服務人員從展示櫃就拿出實品出來給我未婚妻試戴,
第一組試戴後覺得還好,沒有很喜歡,
於是服務人員拿出我們挑選的第二組,
也讓我未婚妻試戴,
戴起來後感覺很華麗,項鍊感覺很大,
服務人員也一直稱讚我未婚妻戴起來很好看,
我們看了是很喜歡,
但本來只是想看看就好的,也沒帶多少錢在身上。
但想說這組很好看且在我們預算十萬元以內,就有考慮要買,
然後請服務人員幫我們算了價格,
重量14錢*5000(金價)+工資及折扣(新開幕工資費8折)
她算完後價錢是90010元,
我們想了一下就問她能不能拍照給我未來岳父看,
她們答應讓我們拍,拍完便傳line給我未來岳父看,他也回覆說很好看!
於是我們跟服務小姐說我們需要討論一下,
討論完後就決定要買了,因為我未婚妻也喜歡,價格又在9萬,
戴起來我岳父也覺得很好看。
所以我心一橫,立馬衝到中友旁的7-11領取現金,
在我去領錢的同時,
我未婚妻在店內與服務小姐填寫購買單及七張飾品保險卡,
金飾也裝進盒內等我回去付錢了!
領完回到店內便算一算錢交給服務小姐,
為了避免糾紛還請我到到櫃檯用點鈔機確認是90張小朋友,
確認後就把錢交給她們了。
金飾店的店長也請我稍坐等她打發票,
我便回到座位上等候,
過了兩分鐘就看到她們輕聲的在討論,
且拿出紙筆跟計算機出來計算,
然後小姐跟我們說她們冊子上的重量標示錯誤,
實際金飾重量比冊子上的數字還重,
實際重量是23錢!!差了9錢,等於差了整整45000,工資費也不同,
算完後是14萬多,整整差了5萬多元臺幣!!!
她們當然對我們很抱歉,
然後說是因為急著新開幕,
工作人員不小心把別組的重量表貼到這組的照片下,
因為服務人員太依賴冊子上的數字以致現場服務人員介紹錯誤,
並且詢問我們要不要挑選其他價格在十萬左右的套組!
當下小弟臉色鐵青,因為我們已經認定要這組金飾了,也領好錢交給店長,
結果卻是標錯重量,錢都對好也給了,購買單也填了,金飾保證卡也填了
(不知道這樣是否算完成交易)
在試戴的過程中,服務小姐一直說
"沒看過這麼大又只有14錢重的套組耶,價錢也符合你們需求,真的很適合你們!"
表示他們就都是以冊子上的標示的重量級工資費來計算價錢的,
並且在將金飾收進盒子內時也沒確認金飾重量,
也沒有在我們的面前秤重卻認金飾重量,
在我們決定之後才告知我們,他們冊子內標示的重量跟工資費是錯誤的!
而且也還說他們可以拿秤子來秤給我們看,確實是23錢,
我們當然相信啊~只是感覺像我們要凹他們,
那為什麼不在我們決定之後就先與我們確認重量呢?
一直到最後一刻開發票時才核對金飾上的標籤然後發現錯誤!
當然這過程中他們一直道歉,也願意補償他們的錯誤,
他們立馬去調價格十萬左右的金飾來給我們看,
但那感覺大小就差很多! 9錢是將近1兩重了!
於是店長給我們的補償方式是"工資費打七折"給我們!
沒錯!是七折!!原本新開幕優惠是八折!
八折跟七折...就算工資費是四萬那也只差了四千...
原來這就是20年品牌今生金飾的誠意!
最後請他們經理出來,
雖然也是一直道歉,但語氣及音量明顯就是想壓過我們,
還請我給他一個面子,原諒服務人員的錯誤,
還舉了一個爛例子來解釋這個錯誤!
明顯就是不想將這錯誤承擔下來,
當然我們也知道23錢跟14錢差了快1兩重,
價錢差了快5萬,在場的經理、店長、服務小姐沒人想扛下來,
我們也不想要求他們就是以9萬賣我們23兩重的金飾,
但是發生錯誤後的處理態度及承擔錯誤的勇氣真的是
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差!!!
讓人感覺是詐欺行為!
他們也一直強調是20年的品牌金飾不會做詐欺的行為!
原本是喜事的,卻遇到這種店家,
搞得我們兩人心情烏煙瘴氣的,
最後想平靜自己的心情,便到店外打電話詢問親友意見,
在我在外面打電話詢問朋友意見時,
我未婚妻還在店內與他們溝通協調,服務小姐也一直道歉,
於是我女友向他們提出以23錢金價購買那組,
畢竟我們一直認為已經交易完成,只差在等發票,
所以至少他應該要付點心情上與時間上的損失吧,
(因為從挑選到出問題到結束整整消耗我們3個多小時的時間,
而且還爽約其他朋友的聚餐)
所以我未婚妻一開始就要他們自己想出解決方法,
他們就說已經是最優惠七折了,強調只有我們有,
不然就是先看其他組,一直重複在這些話後,
我未婚妻也有點火了,要求要嘛就工資費請他們承擔,
要嘛就直接不要買了,這時店長才向他們經理爭取給我們的補償,
最後經取到是工資費打五折給我們,
我們不是想要貪那些小便宜甚麼的,
只是在我們付完錢的時候,早就認定是購買那組了,
雖然店家強調還沒打發票就發現錯誤,不算完成交易,
但他們處理問題的態度真的嚴重的疏失,
只想搪塞其他等值價錢的想息事寧人,
但我們又不是非真要在那買,
又看在我們年紀輕,第一次購買金飾,
就非常的傲慢在處理,甚至營造出我們是去鬧場的氛圍,
讓其他顧看每個人都在觀看我們這邊,
直到我未婚妻說打給他記者朋友詢問,
才開始鬆口願退費或者打折處理,
也在我說要請消保官來處理時,經理也嗆聲說沒關係你請阿,
以一個20年品牌來說,這是他們強調服務品質至上的態度嗎???
最後親友給我們的意見叫我們先請他們退錢,
一拿到錢後,我們就不想多待一分鐘了,
最後在要我們回去先冷靜思考,說他們會把5折優惠保留,
就算他們願意負全責,也激不起我們購買的慾望了,
又不是說找不到更好的了,別家服務也不會比較差,
回家路上我們反覆檢討今天的事件,
或者在旁人眼中是一件不起眼的買賣糾紛,
但是,對我們來說真的是3個多小時的折磨,
我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復,
從本來是沒打算購買,到試戴後喜歡,到得到未來岳父讚許,
到衝去7-11領錢,到第一次拿很多現金在身上算錢給人家,
到發現重量不對,最後到處理問題,這些過程真的讓人覺得心情極差,
畢竟對一對年紀算輕的新人來說,
遇到這樣事情真的是很慌亂,很錯愕,
從這次事件中,我們學習到,若有糾紛,記得讓對方知道下錄影存證,
記得也可以報警備案,等非假日再請消保官來協調,
或許立場不同,所想的也不同,
反覆思考若我們是店家,
我們寧願一開始立馬道歉,與退款,
不再堅持硬要介紹其他等值商品,
又或者直接開出有誠意的折扣回饋來保住我20年的商譽,
只是站在我們立場,只能說這次的經驗,幾乎永生難忘了,
因為在我們婚禮的第一站點寫下這麼不愉快的一頁,
希望以後我或我們的朋友們,
都別再遇到這樣的店家,又或者,
希望大家遇到這樣問題要記得冷靜搜證,
別像我們一樣傻傻得忘了拍購買單,忘了拍DM,忘了錄影,忘了報警...
謝謝今生金飾讓我們知道原來他們是這樣處理自己的錯誤的,
真的非常不負責非常不勇於承擔,這就是他們的服務之道。
我們也做過服務業,了解他們的立場,
但他們處理的方式與態度真的讓人無法苟同,
不會想要大家都不要去買,我們也沒這麼大的影響力,
這只是我們對於這件事的過程進行陳述,
把我們遇到的過程分享給大家也抒發自己的心情。
我們要努力轉換心情,因為結婚還有好多仗要打呢
謝謝大家耐心聽完我們的訴苦...
六、備註:
台中 今生金飾 結婚概念館
Tel: 04-2220-8590
地址: 404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72-174號
營業時間:AM11:00~PM10:00
七、版權宣告:本文同意轉錄,但必須保留出處、作者,勿更動內容。
為講求完整性,內容以原始出處為準
作者: irinonozomi (某入)   2014-06-30 19:32:00
辛苦了,順便推恭喜結婚
作者: chiaolin (joe)   2014-06-30 21:07:00
看不出來哪裡有詐欺
作者: Carloslin (Carlos)   2014-06-30 21:10:00
直接要求退款 立馬走人不就好了 幹嘛跟他多說?
作者: fge16 ( TT)   2014-06-30 21:16:00
這不是詐欺,是意思表示錯誤。
作者: biffer (NO.5總是讓我想跳舞~)   2014-06-30 22:55:00
好奇一問,說是"誠意"要怎麼樣才能算有誠意?原店家說工資五折不能算誠意 那是要怎麼算?你要求他們提出解決方式 店家有提出 只是你不能接受他也沒架著你一定要原價格買下..單純的賣買不成而以吧我真的很辦法想像 我不提出要求,然後一直逼問要店家給個"誠意"....想要什麼"誠意"就提出呀,有很難說出口嗎=.=對不起看太快!原PO 有提出"誠意需求" 只是店家也無法接受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4-06-30 23:18:00
無法給推耶~ 有種..得理不饒人的感覺
作者: n904230   2014-06-30 23:33:00
看不出店家哪裡態度不佳了??!!
作者: chengen18 (BoRinG)   2014-06-30 23:35:00
個人認為店家已有釋出誠意
作者: anergyst (anergyst)   2014-07-01 08:34:00
意思表示錯誤是店家的錯誤 硬起來還是能叫店家吸收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7-01 10:29:00
其實交易已經完成,這錯誤要撤銷也要是他證明自己無過失
作者: fge16 ( TT)   2014-07-01 10:37:00
樓上的大大,即使意思表示錯誤,還不一定能撤銷意思表示使契約無效,因視表意人過失情況而定。縱使你依照民法88條撤銷了,依民法91條出賣人要負信賴利益損害賠償責任,所以你要店家自己吃下差額照你原來的九萬賣你,依照民法91條是不可能的。但契約有效的話,他是要認賠賣你的。我說的樓上是an大。還有,88條撤銷實務採具體輕過失而非無過失責任。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7-01 10:43:00
這題可以另外討論下消保法 :> 如果回到民法,店家失誤可成分很大,難撤銷該買賣. 但是講那麼多沒用,原po已妥協.
作者: d445566 (打手)   2014-07-03 12:51:00
店家有疏失,可是個人不會覺得到非好店的地步,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沒人做,當下你堅持要求退費什麼都不看了,我不相信店家不退,後來被店家說服了,留下來在那邊凹,凹不到妳想要的東西,就說人家不付責任,不扛? 不要便宜撿不到就開始無限上崗
作者: fge16 ( TT)   2014-07-04 15:33:00
樓上的,人家另一回文說是店家拿到錢不想退,一直要提補償方案,直到要叫消保官才退他們錢喔! 火氣不要那麼大
作者: EVAshinji (初號機)   2014-07-04 21:48:00
但樓上的,也別忘了,原PO也是想看商家有啥補償方案看甜頭好不好,再決定退不退。只是甜頭不夠動心好留人,這也是事實呦!
作者: d445566 (打手)   2014-07-04 22:33:00
說不想退的才好笑,不想退是要光明正大搶劫嗎?那這樣正好拉,不是連吵都不用吵直接報警就好要叫消保官也是店長經理全部請出來東凹西凹凹不到才叫的不是嗎?今天原PO也沒什麼實質上的損失,最大的損失就是心情不爽我可以了解他心情不爽,但是就因為心情不爽就好像店家是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情的黑店,就抓著人家的錯誤想要好處,得不到就說人家對不起他,恕我無法茍同這種想法
作者: pei888 (快樂每一天!!)   2014-11-21 08:55:00
事實一錢多少都寫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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