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找工作要告知曾罹患癌症嗎??

作者: edu4841 (如韻)   2015-01-16 12:19:52
大家好!我去年2014年8月被診斷罹患乳癌一期,
開刀後不須接受化療,只要完成電療及荷爾蒙治療即可
所以每個月都要回醫院打針加拿抗癌藥(30天)
作者: xie   2015-01-16 15:51:00
一個月請半天還好呀 不然你請生理假呢?!
作者: kashiwa (曠世巨鑽不過是炭)   2015-01-16 15:58:00
不用說啦,再說勞基法每月有一天病假可請
作者: pretty007   2015-01-16 20:28:00
我覺得不用刻意說
作者: Doralice   2015-01-16 21:09:00
不用說,也不要找太難請假的工作
作者: newf720427 (咪醬)   2015-01-16 21:55:00
我也覺得不用說 一個月請半天假其實不會影響到工作的
作者: FrAnKw (hard to believe)   2015-01-16 22:30:00
我覺得是不用刻意說,但經主管問起也不用刻意隱瞞
作者: phicat (柚子)   2015-01-16 23:54:00
我之前病後也有工作,主管知道,但同事不知道~
作者: oilypig (小胖球的天空)   2015-01-17 07:59:00
我是覺得可以讓直屬主管知道就好要注意公司團保 如果隱瞞病史好像不ok?
作者: cutedora (dora)   2015-01-26 23:45:00
不用刻意說+1 然後我個人經驗只要有跟某個人,幾乎都會傳開 _ ||| 即使是主管!團保的話,到時候用到可能不理賠,或是保險公司有發現會不承保特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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