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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前美女主播陳尹柔是台大新聞研究所高材生又有傲人身材,曾經是備受關注的高人氣
新生代主播,前年卻離開主播台,轉任職人力銀行,原來她因拒簽新聞從業人員競商條款
而離職,結果遭民視提告指她合約未滿就離職,浪費公司栽培,應賠償薪水5倍共21萬5千
元違約金。台北地院簡易庭去年判陳尹柔勝訴免賠,民視上訴,陳尹柔今親自出庭與老東
家對簿公堂。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時,民視傳喚簡姓導播佐證民視曾培訓陳尹柔擔任台語主播。
簡男指出,他在民視23年,幫忙培訓出2、30位主播,指導他們在鏡頭前肢體語言、播報
技巧等,具體方式都是模擬開棚半小時,讓受訓者實際演練,他們一邊指導,他還記得陳
尹柔初期有一些缺點,譬如看讀稿機的時候眼神會跟著字幕往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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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尹柔則辯駁,她2016年5月進民視擔任記者,2018年開始接受擔任主播的開棚指導,但
時間都被安排在晚上7點半、8點半,而記者的正常上班時間是早上8點半到傍晚6點半,民
視占用她下班時間根本不合理,她無須賠償,這種培訓與雙方僱傭契約無關,且當時很多
同事沒簽約也一起接受培訓。法官諭知全案擇期再開庭。(李奕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