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規修訂與板主執行標準

作者: myiyi (多加油吧!)   2017-11-29 10:17:43
老實說不意外
這是很久之前的討論
可以去看看那一陣子的爭議
不過我可以預測
罷免不會過
就跟當時一樣
因為想打廣告的企業比正常使用者多太多了
所以當時罷免沒有過
現在既得利益團體的人一定會繼續支持版主
讓他們有地方可以獲取利益
所以這基本上是版主的老招
他可以名正言順的說是投票結果
但實際上因為既得利益團體太龐大
一般使用者是鬥不過的
上次跟這次都是這樣的狀況
可以a這一串的討論看看過去發生的事情
※ 引述《myiyi (多加油吧!)》之銘言:
: : 3.新增板規四、6 文章觀感不佳 將處以遺臭萬年(M文禁刪鼓勵噓)之刑
: 沒有必要寫入板規
: 老實說
: 這就是現在的困境
: 版主要大家討論
: 然後有人提出來
: 版主就用自己的邏輯說
: 沒有必要
: 那需要討論嗎
: 所以我沒有在討論了
: : 4.希望這篇可以讓板主了解 自己的處理標準到底有多詭異.......
: 我跟你說,這個板根本就是一個詭異的板,標準詭異有什麼好奇怪的,你新警察?
: 我剛剛看了很多次
: 以為我眼花了
: 但是
: 「我跟你說,這個板根本就是一個詭異的板,標準詭異有什麼好奇怪的,你新警察?」
: 上面這句話竟然是從該版版主親自打的
: TonyC在管一個詭異的版
: 所以TonyC管版的標準詭異是正常的
: 那怎麼討論
: 對了
: 自從罷免結束後
: 版主的發言越來越嗆
: 連罵人新警察都出現了
: 版友跟你討論
: 有必要以版主的身份
: 卻帶著情緒發言嗎
: 我知道
: 你會說
: 我沒有帶情緒發言阿
: 我也沒有罵他阿
: 恩真是標準詭異
: ※ 引述《a85316 (No More Pain)》之銘言:
: : 將已經沒有大問題的部分刪除
: : 個人認為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 我認同可以容許廣告
: : 但我希望能夠將其法制化
: : 我了解了 看樣子只能等廣告文投票出來再做討論
: : 我現在理解板主這一段的意思了 這和我下面的建議符合 所以沒有意見
: : 可是 這整篇文就是一個抽獎文啊
: : 因為他掛羊頭賣狗肉 所以吃下去就變成羊肉了嗎?
: : 在PTT的本文 只有特惠組三個字和特惠有關
: : 頂多再加上特惠組的幾個內容物
: : 但原PO甚至連特惠價格都沒寫出來
: : 在FB下面 他也只有最後面的一小部分把特惠連結寫出來而已
: : 這樣子也足以被認定是特惠文嗎?
: : 話說 這整篇文已經可以說是詐欺了
: : 說免費贈送 但事實上卻是抽獎 卻能夠因此規避掉處罰
: : 那如果在板上開放廣告文之後 四處充滿著這種假抽獎文 板主又該如何呢?
: : 我看得很清楚 難道我文章寫得還不夠明白嗎? 我還算了字數咧
: : (詳下)
: : 我現在能理解了 和我上面說的其實沒有衝突 所以我收回
: : 但我會有這個質疑
: : 是因為#1N87A2w8實質上就是個抽獎文 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對待
: : 他只是用根本不存在的免費贈送來做包裝
: : 按照板主說的 他至少要把免費贈送的部分刪除 留下真正的特惠組訊息
: : 可是 板主在原推文當中卻完全沒有進行指正 而是直接M文要原PO遺臭萬年
: : 如果單憑他沒有提到抽獎兩個字 就判斷不是抽獎文
: : 那我對板主的判斷標準提出質疑應該很正常
: : 我看過了 但我覺得板主一直質疑我沒看完#1N87A2w8
: : 似乎也沒仔細看我的文章 我甚至都有把內容指出來了
: : 可是#1N87A2w8裡面沒有提到優惠在哪耶
: : FB內文也沒有 只有下面貼的連結裡面才有
: : 我不認為這叫明確
: : 我在#1K32umMR以及上面推文感覺到的
: : 是文章自有板眾公評+M文防止一發再發 兩種作法並用
: : 個人覺得這沒問題
: : 但您在#1N87A2w8的推文 卻讓人覺得就是要"特別"標記起來讓人噓
: : 我感到這作法有失公允才會提出意見
: : 關於營利的觀念我們真的有很大的分歧 故不再討論
: : 不 我真的覺得有必要 死也要讓人死得明白啊
: : 如果板主都這麼說了...... 那似乎也不用再討論了~"~
作者: bee5566 (蜜蜂56)   2017-11-29 11:49:00
如果有照程序罷免應該是有希望啦 只是要先組務申訴什麼的
作者: mj2124 (CL)   2017-11-29 11:59:00
光他隨便用引戰刪文就知道這個板主 嘖嘖****請記得到LifeRecallBM版,支持罷免唷*****目前差10票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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