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算是廣告文嗎?

作者: bluesakura (阿宅一枚)   2016-04-13 16:45:59
原文吃光光~~~
身為一個會逛美保、美妝、精打細算、合購、洽特、媽寶、媽寶物交換等版的版友,
浮出水面,想來說說個人的意見(因為前面推文有說到美保)
其實美保跟美妝版會禁廣告文,是因為廠商付費要版友部落客寫新品心得文,讓許多
人認為這東西好用而去購買,這種文章都是只說優點,不是真實分享,而且隱藏的超
好,所以才被禁止。
我個人認為這個版的重點在於優惠資訊的流通,與美保版之所以需要禁止業配文又有
點本質上的不同,且美容的優惠方向較窄也比較好詢找,但這個版是所有的優惠與版
友心得的集中處。所以我認為即使是店家po文又如何,這也是提供資訊的一種方式。
我的手機內裝有台灣特賣會APP,有不少資訊也是店家提供的,我三不五時也會去看
,但是否要去就看個人取捨。
我贊同前面版友說的,提供一個發文時「店家」的選項,讓店家、廠商可以用此類別
發文,然後發文格式有所規範。如果版友去了之後,覺得不划算或有受騙之感,可以
另發文或在底下推文,可規定觀感不佳者文章數或推文數達一定程度後,劣退並將店
家名稱放入黑名單中,這樣也可避免店家換帳號後捲土重來。
總而言之,就是請版主公開投票,若真能讓廠商發文,就好好地規範,讓這版能形成
優惠資訊能流通又呈現不會亂七八糟的樣子。
P.S拉拉雜雜講了一堆個人意見,邏輯不佳之處請多包涵,也請理性地討論,謝謝。
作者: leonard10249   2016-04-13 17:01:00
支持說法
作者: kenick (SOLID_SNAKE)   2016-04-13 17:51:00
不會 支持妳的看法 我也希望能用投票來收集大家意見
作者: yoyo258123 (zack)   2016-04-13 19:42:00
支持!選清楚了 剩下的就是板友自己的選擇
作者: funfun00 ( )   2016-04-14 00:38:00
建議如果有「店家」的選項,文章就不能自刪
作者: lintsungyi (胖胖)   2016-04-14 05:55:00
支持+1
作者: KJoshT (孤獨的旅程)   2016-04-14 14:14:00
支持
作者: jenichiu0318 (mint x cat x mustache)   2016-04-14 18:51:00
支持!
作者: kinddevil (新生報到)   2016-04-14 23:09:0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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