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大幅度改革現有現金流量表的編製方式

作者: anecdotes (*++i >> j != &k << *l--)   2016-11-01 21:43:47
發這個問題前,我已經先嘗試去了解這裏關於現金流量表的編製介紹:
http://wiki.mbalib.com/zh-tw/現金流量表
因為會計不是我的專業,為了瞭解現金流量表的編製實務,我花了非常長的時間,卻得到下列結論:
現有現金流量表的編製方式,
1. 低效率->編製人痛苦
2. 不科學->把簡單工作複雜化
3. 落伍-> 產業界把舊有的歷史包袱視為當然
4. 不直觀->閱讀者迷惑,必須顛倒看報表、反向推測報表內容的背後真相
在瞭解現金流量表編製方法的過程中,我感到非常痛苦和不滿!
因為不滿和痛苦,我認為一定有更簡單、科學的一套現金流量表編製方法,也研究出一套我認為最理想的編製法。
但是因為會計不是我的專業,我沒有十足的自信保證這套編製法,
1. 理論無誤:絕不與會計原理、原則牴觸,邏輯完全正確。
2. 可行性絕對:產業和政府部門願意接受。
所以,已經向專業會計學者求教過,已經過了一週,仍未得到任何回音。
於是,在這裏向諸位專家求教:
1. 如果理論或可行性出現問題或疏漏的話,煩請您指正!
2. 如果理論和可行性沒有問題的話,煩請權威專業人士幫忙推廣!
***以下是我的理解***
1. 現有的直接編製法,就是中國大陸官方要求的「主表」
2. 壓倒性多數的台灣業界採用的間接編製法,就是中國大陸官方要求的「附表」
1. 直接編製法:台灣業界認為太複雜,無法自動化編製,所以幾乎無人採用。中國政府認為:內容過於籠統,沒有充分揭露資訊細節,所以必須另附「附表」去揭露現金流向。
2. 間接編製法:它是加料、人力密集、倒推、反向加回或扣減的縫縫補補人工報表,具足前述4項缺點。台灣產業大規模(如果不是全面的話)採行,中國大陸企業無法逃避,兩岸企業的累贅、嚴重拉低會計部門效率的例行性工作。
我認為最理想的編製法是直接法。其要求重點只有一項:
做分錄時,嚴格遵守一項記帳規則:
**每一筆分錄,若含現金科目,則同時必須有借、貸相反的「對應科目」**
例如,本期發生4筆與現金有關的交易,則這樣做分錄:
D銷貨成本 $20,C存貨$20
D現金 $30,C銷貨收入 $30
D現金 $5,C加值營業稅 $5
D現金 $100,C應收帳款 $100
D應付帳款 $200,C銀行存款 $200
D購置固定資產 $500,C銀行存款 $500
有了這樣對應資訊的分錄之後,使用算盤也可以輕易做一份現金流量表:
(金額正數者,表示現金從該項目流入;金額負數者,表示現金流出至該項目。)
銷貨收入 $30
加值營業稅 $5
應收帳款 $100
應付帳款 -$200
購置固定資產 -$500
這一「新」版現金流量表,
1. 充分揭露「現金流向」資訊
2. 符合「現金收付制」精神
3. 直觀:沒有「本期稅後淨利(損)」、「折舊」、「存貨增(減)」...等與現金流向毫無(至少直接)關係的雜質、曖昧、垃圾資料
4. 沒有罪惡的「調整」工作!懂加、減法的小學生就能做出來,無須會計專家
5. 它是「主表」和「附表」的綜合,以一抵二,一併充分揭露必要資訊
但是我擔憂:這份新版現金流量表
1. 少了大家長期視為當然的「本期稅後淨利」、「折舊」、「存貨增減」...等與現金流向沒有直接關係的項目
2. 多出了大家從未見過的「加值營業稅」項目
,可能反而變成業界抵制的主要理由!
或者換一種方式請教諸位專家:
1. 這份「新」現金流量表,有無和會計原理、原則牴觸?
2. 台灣和中國大陸的股票上市櫃公司用這份「新」現金流量表,能否過得了證交所和稅務部門等關卡?
先謝謝諸位專家的指教!
作者: sakuraya (櫻)   2016-11-01 22:23:00
你可以閱讀一下 Ias 7加值營業稅 在查核後都以會淨額表達 留抵 或 應納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6-11-01 23:34:00
不好吧 這等於編現流表要從頭到尾把分錄重做重檢查一遍?中國那個也依IFRS編的 我國也是你這個就是直接法變形而已呀 直接法也不用理折舊等等說變形也沒多變形哦 每年若1萬個銷貨收現分錄你不可能寫1萬個銷貨收入到現流表 只寫1個銷貨收入付現則和現形直接一樣了啊 簡單講就是直接法而已^收 更正
作者: f5j (ffivej)   2016-11-01 23:54:00
你的新版現金流量表,跟直接看銀行存摺,好像沒兩樣~
作者: nets2815 (dkny55555)   2016-11-02 00:57:00
現流表是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編出來的,其實很容易編啊。你的編法其實問題很多,舉例:那如果全部都是賒銷後收現,那你的現流表不就變成A/R大數目sales0。只能跟你說不用花時間找編製的問題,現在會計就是依IFRS跟金管會的規定,把時間留在研究其他領域吧
作者: stoneer (KNPS)   2016-11-02 01:40:00
現在的會很難編嗎?你幹嘛自創啊?又沒人會採用
作者: WESTONE (oreztsae。裏)   2016-11-04 15:30:00
有意思的想法,但配套需研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