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津] 中會-投資性不動產

作者: kangaroo6998 (袋鼠)   2014-07-25 23:13:49
北一林正 第三冊p.76
德盛公司於101年1月2日向泰山公司購買一棟辦公大樓作為公司總部建物,
價款為$5,000,000(其中房屋$3,000,000,土地價款$2,000,000)該棟大樓
之估計耐用年限為30年,無殘值,續後採重估價模式衡量,帳上累積折舊
採消除成本法處理,德盛公司於103年底曾進行資產重估價,已知103年底
產生房屋重估價盈餘$270,000,土地重估價盈餘$200,000,重估日估計殘值
及耐用年限均不變。由於總部遷移,106年1月2日將大樓轉為出租之用,
106年初不動產之公允價值分別為,土地$2,050,000,房屋$2,400,000,
德盛公司對投資性不動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
試作:作106年1月2日將自用不動產轉換成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錄。
106/1/2
投資性不動產 4,450,000
累積折舊-房屋 220,000
其他綜合損益-資產重估增值(房屋) 270,000
重估價損失-房屋 80,000
其他綜合損益-資產重估增值(土地) 150,000
土地 2,200,000
房屋 2,970,000
我的問題在房屋,借方資產重估增值270,000與重估價損失80,000。
此題投資性不動產續後採重估價模式衡量,
如果是重估價模式,引用郝語特報p.79,資產的帳面價值因重估價而減少,
若曾認列資產重估者,在應有帳面金額(成本模式下應有的帳面價值)之上
先沖減「其他綜合損益-資產重估增值」,超出部分方認列「減損損失」。
此題應有帳面金額(成本模式下應有的帳面價值)為2,500,000
所以借方資產重估增值為2,750,000-2,500,000=250,000,
剩餘100,000列重估價損失。
請問我的想法哪邊有問題?
解答我也懂,就是先將103/12/31認列的資產重估增值沖掉,剩下的80,000
的就是重估價損失。
只是這樣兩個想法下的答案不就不一樣了?
整個很困擾~~>"<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了!
作者: a859988 (凱)   2014-07-26 00:01:00
這個地方有版本上差異,本題答案係以張仲岳,林蕙真老師作而郝強係以鄭丁旺為主,可以去翻閱一下教科書
作者: kangaroo6998 (袋鼠)   2014-07-26 00:30:00
所以只是版本上的差異? 恩,好那我知道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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