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判決] katherienven不服PhD板處分之申訴

作者: Jasy (傑西)   2014-08-28 02:42:21
【主文】
申訴部分駁回,檢舉部分詳見理由。
【理由】
申訴人標題錯誤為事實,且雙方並不爭執。
爭執點在於:
(一)板主刪除文章是否合理?
(二)板主本身違反板規規定?
板規並未規定違規文章板主一定要先標"S"才能刪除文章,僅說明S之後若一天內不修
改就會刪文。且板規置底於明顯之處,使用者有責任閱讀板規。板主執行上雖有可改善之
處,不過並未違背規範。也就是說,組長認定此為板主之看板文章管理裁量權,處分並無
不當。僅組長仍建議板主可從寬執行,先標示S請使用者修改,若不修改再予刪文。
板主之前的文章標題未符板規格式,請板主儘速修正標題,以合乎板規。但板主本身
為善意提供資訊,無法證明板主有何不適任之處。雙方其他主張不影響判決,恕不一一論
述。
組長 J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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