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對Miltary板板主mmmimi11tw公開勸告

作者: mmmimi11tw (真的很平凡)   2023-03-28 21:31:32
※ 引述《annechu (蟹蟹)》之銘言:
: 對 Miltary 板板主 mmmimi11tw 公開勸告
: Miltary 板現為熱門板,經查 mmmimi11tw 板主對觸犯板規的當事人,因不服判決,
: 進而,提起申訴案之申訴者先行寄信與之溝通的信件(此為申訴案成立的必備佐證資料),
: 多次被申訴人認為 mmmimi11tw 板主,故意一再推託,直至今日被檢舉置之不理等,
: 實為忽視該板板友的權益。
: 節錄
: #1YkQvBl6 (Military) Military 板規7.1
: 五.板規救濟方案
: 5-2.若不服懲處者,可於七天內,與責任板主進行就事論事之討論或反應。
: (1)若溝通後仍不接受結果者,可向組務板提出申訴,申訴時需附上雙方
: 就事論事後溝通的私信,以兹佐證。
: (2)向組務板申訴後,待申訴成功或組務相關指示後,才得以解除水桶。
: 以上
: 再次,提醒板友發文時,請詳閱各板置底的板規,以免誤觸板規,謝謝。
: 國研院科學學術研究院 組長 annechu
首先
先前已於板上公告內多次公告一檢舉一懲處的原則
某某板友沒有被懲處 不能拿來當做脫罪的理由
根據當事人的 #1a5L32iW 站內信
內容中大量提到為什麼某某板友沒有被懲處
以此可以合理認定並非針對事情做就事論事的討論
故當時我認定此檢舉信沒有回的必要
第二點,也是我覺得全文當中最可惡的一點
當事人於申訴案內大量張貼無關之文章代碼連結
以及胡亂臆測的毫無根據事實
企圖以此抹黑個人觀點 意圖改變判決
試問這種內容是可以出現在申訴案的嗎?
如果可以用這樣子的方式的話,是不是在告訴大家
從今以後只要不服判決,那麼都可以用這種惡意攻擊的方式申訴?
第三點 針對原本懲處的文章來看確實屬於政治文
先前根據與另一位板主討論過後皆認定政治成份的確過多
原本懲處為兩篇文章合併共約兩年
個人認為第一篇的懲處可以刪減或減免
: 組務深思良久,若處以 mmmimi11tw 板主申誡乙次,仍屬過重。
: 故改以公開勸告,給予 mmmimi11tw 板主,口頭警告乙次。
: 若不幸,再有申訴人檢舉此事,則處以 mmmimi11tw 板主申誡乙次。
個人認為此種惡意申訴的風氣必須根除
若當事人此種申訴方式形成風氣的話
那麼對板上絕大多數公正守法以及接受懲處的板友實屬不公
若組務認定此事件是本人失職的話,那麼可以直接懲處本人
本人絕無二話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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