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罷免版主連署人資格認定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04-28 06:08:05
2. 透過連署罷免板主,連署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對是否通過進行審核。
發起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d. 曾針對罷免理由提出申訴。
e. 無正在進行之申訴案。
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連署票數最低限制:贊成票 > 反對票
※ 引述《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之銘言:
: 小組長您們好,
: 根據總則第七條,罷免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為:
: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 c. 曾於該板發言
: c. 款 曾於版面發言是指曾於版面發文,或是推文參與話題討論即可?
根據規定是,曾於該板發言,本人(小組長)認定是都算,但詳細認定以國研院組長認定
科學學術研究院組長 kissinwang
: 若為發文,是否有時效限制(如任一即可,或需一年內)?若為推文,是
: 否有次數限制(如任一即可,或需推文超過十次)?是否有其他連署人相
: 關規定細項是組務可以協助提醒的?
: 謝謝您們的幫忙,尚祈不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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