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陪同實習制度的法制爭點搞定了嗎?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5-05-05 11:47:08
不好意思捏,我剛剛看到心情小組的代理小組長有前輩大娜娜陪同實習說
這在我之前在2021年時在群組已有提出建議過....
但大娜娜回覆部分法制問題有爭點,之後也都一直擱置到現在...
就連之前應該最需要的指派L_TalkandCha代理小組長時,也完全沒有陪同跟關注意思
導致搞了一堆申訴案被群組改判又沒有實質上影響處份....
很想請問兩位群組長啊?
L_TalkandCha小組是資源回收場嗎? 還是我們八卦板主群是一群什麼很賤的人嗎?
L_TalkandCha小組是資源回收場嗎? 還是我們八卦板主群是一群什麼很賤的人嗎?
L_TalkandCha小組是資源回收場嗎? 還是我們八卦板主群是一群什麼很賤的人嗎?
噴都先讓我們吃完了,然後指派別的代理小組長就開始有人陪同實習....
所以現在是部份法制問題的爭點都解決了? 如果早就能解決為何不提早啃瓜子陪同實習?
還是因為TonyQ的代理狀況,才讓兩位群組長覺得未有陪同代理實在不行?
所以未來相關有代理L_TalkandCha小組狀況一樣會有陪同代理的情形嗎?
或是這只是單獨這次心情小組才有的個案狀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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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FYP78jH (About_Life) [ptt.cc] [申訴] 使用者違反群組事務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334415816.A.B5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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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0 s 8 4/14 TonyQ □ [申訴] 使用者違反群組事務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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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FYzRz-Q (About_Life) [ptt.cc] [申請] 請辭 HappyLiving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334564605.A.F9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4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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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2 s18 4/16 TonyQ □ [申請] 請辭 HappyLiving 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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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FYznKj9 (About_Life) [ptt.cc] Re: [申訴] 使用者違反群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334565972.A.B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8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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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3 4/16 hateOnas R: [申訴] 使用者違反群組事務規範
4995 s 8 4/16 Kay731 □ [申訴] 檢舉TonyQ濫用本板,咨意擴大解釋組務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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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FZ00BFg (About_Life) [ptt.cc] [申訴] 檢舉TonyQ濫用本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334575115.A.3E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8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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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Ui3DWa (About_Life) 認知明顯異於其他人無法與板主群溝通,小組判決被群組改判
#1dZJtDDD (About_Life) 群組不認同小組長所鼓勵的"發起具瑕疵之申請程序來表達意見"
#1e5cPtvr (About_Life)事前溝通不足以及事後理解有誤,被予以口頭警告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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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XfOlksZ (About_Life) [ptt.cc] [建議] 實習期間小組長由前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38239214.A.DA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2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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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7 s 111/30 ubcs □ [建議] 實習期間小組長由前輩陪同制度
作者 Bignana (脫俗仙子談無慾)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建議] 實習期間小組長由前輩陪同制度
時間 Wed Dec 1 15:01:3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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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您好:
關於 L_TalkandCha 案件本身不是對小組長的判決作出不信任裁決。
基本上大方向一致,惟群組應調解、修正小組與看板間衝突,保有彼此轉圜、彈性空間。
在現實法律中,一審判決被推翻,亦多有常見,而不能推論一審法官適任性有問題。
本案群組認為,板主群在過去未曾執行,而執行者如今也僅有一位板主。
若僅有認同、尊重執行,而未共同執行,並不符合板主群共享且執行板規之精神。
按板務站長判例「上訴群組案件,板主應優先執行小組長判決」,
板主若未執行小組長裁定,自承擔其不利益。
再者,本案如判決所言,向板友間溝通並不足。
當我們思考板主與小組長之間的問題時,同時也思考板主與使用者間,
甚至是小組長、板主、使用者間之三方爭點。
無論如何,在裁定上仍需看板作好與使用者間的溝通;
亦請無論如何有其私人恩怨,或他板糾紛,皆不要影響組務、板務。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5-05-11 01:36:00
您好 基本上舊案處理完我就會離開崗位了~時代在更替 當然如果有時間可以這麼做~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5-05-11 01:43:00
陪同代理我覺得很好,希望可以常態適用在之後的代理及實習上另外想問法制爭點是什麽? 然後兩位群組長討論的結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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