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gogin判決 #1YwqZ2Is (L_TalkandCha)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22-08-30 19:00:16
剛剛好有一點時間,來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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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YBLU_bf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L_TalkandCha板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47138751.A.969.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4. 非本板板主或未經板主同意,禁止使用公告與回公告、宣判等等,違規水桶30天+退文
※ 編輯: QQKKQKQK (220.135.2.247 臺灣), 08/18/2022 19:01:13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61449780.A.D6E.html
Fri Aug 26 01:49:39 2022
以上
※ 引述《WiserWilly (大佑池九)》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Wiserwilly
: 申訴之小組長:gogin
: 申訴事由:不可回復組務的[宣判]文章
: 我回復後更改成[問題]
: 只是要引用內文
: 1.
: 為釐清板規正確文義是否有禁止回宣告,請小組長提供修改、新增禁止回宣告前之板規及
: 編輯紀錄;如無法提供,則因欠缺物證,只剩Q小組長說詞,但小組長可能會為了避免判
: 決遭群組長撤銷,而未吐實,故不宜片面採信小組長之說詞,且係因小組長怠於保存板規
: 修正歷程(該板精華區歷任小組長有保存各板本版規),此不利益應由小組長承擔,故板規
: 解讀應做有利於申訴人之解釋,即未禁止回宣告。
: 2.
: Q小組長上任後,於3/13公告L_TalkandCha板板規並置底,當時板規參照該文中Q小組長
: 所寫:突然想到,也要禁止回公告;代表一開始的板規板本,應該是只寫"禁止使用公告
: 、宣判等",之後雖然有修改為"使用公告與回公告、宣判等",但小組長係直接編輯原本
: 的公告文,並未另行發文公告板規有修正,置底板規文的標題也沒有註明板規板本或
: 修改日期,才導致檢舉人看過修正前的板規後,不知道後來板規還有修正過,因而
: 不知不能回宣告,此為小組長怠惰所導致,不應苛責檢舉人。
: [證01]為原始文章
: [證02]為違規公告
: [證03]為與gogin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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