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不服bignana判決#1YFcOBwv (L_SecretGard)-2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4-14 10:02:08
※ [本文轉錄自 arsonlolita 信箱]
作者: Bignana (脫俗仙子談無慾)
標題: Re: [申訴]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s3z15a3z15a判決
時間: Thu Mar 31 17:38:42 2022
板規1-1僅只有位階宣告,不算正式規範。
再者,站規僅建立方向及原則性規範,
細項如何仍須板規。
看板違規由認定權人認定這是沒問題的,
但沒有規範到的認定權人就不可不當類推。
※ 引述《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之銘言:
: ※ 引述 《Bignana》 之銘言:
: : 判決主文:
: : 請板主三日內重新認定有無違反板規 2-7。
: : 判決理由:
: : 本案使用者遭檢舉違反板規,隨後修正文章,兩位板主認為已修正判定未違規;
: : 小組認為,針對板規 1-1 的部分,經前群組長判例 #1W1QOyuO (About_Life),
: : 仍需板規作為法源依據,而板規 1-1 僅宣告 HatePolitics 板規與相關規範
: : 之優位原則,並非明確法源依據。
: 站規寫明由版主認定的違規
: 版主不打算處理
: 請問板友要如何申訴?如何維護權益?
: 我實在看不懂,那站規寫出來要做什麼?
: 而且站規的條文寫的很清楚,該情況由版主認定,板規也寫明屬站規管轄,並沒有什麼疑義
: 在。
: 若版主不打算認定的話,版主則明確違反站規。
: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再檢舉版主違反站規?
: 組規:
: 第四章 檢舉相關
: 第 9 條
: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如板主違反群組規或本組組規、
: 本站有關板主權利義務及板務管理之各項規定或有其他不當行為,
: 得於本組提出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
: 一、證明文章或相關證據。
: 二、引用站規、群組規、本組組規或該管板規。
: 政黑板規:
: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
: 轄。
: : 惟板規修改文章是否可以避責,小組認為若涉及特定族群、特定人士,
: : 若有疑似違反板規之嫌疑,修正或自刪不能夠規避,
: : 請板主群重新認定有無違反板規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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