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_TalkandCha / steve1121

作者: GeminiMan (GM)   2020-02-08 13:54:31
一、請小組長 steve1121 至 ID_Problem 板申請消除一篇退文紀錄。
原則上,群組都希望使用者務必詳讀組務板的板規,依申訴程序提出,檢附
相關證據 (包含板務溝通信件),小組長始可依據證據裁決。
此案於組務審理階段,尚缺「板務溝通信件紀錄」。依 L_TalkandCha 組務板
的板規第 15 條「案件處理中(待補缺件),以M文標記。」
小組長 steve1121 亦於 #1UC27Avh (L_TalkandCha) 組務判決文說明,申訴
程序上證據的闕漏。
癥結點在於該案屬於「已跟板主溝通,未注意到申訴程序,未補到板務信件
紀錄」,抑或「申訴前,即未跟板主溝通。」何種情形。
處理案件,皆以通知使用者補正程序為優先。使用者仍未完成程序,小組長
再以組規處置即可。
二、此案小組長 steve1121 以「程序未完備,申訴案駁回。」判定為案件處置
最終結果,予以駁回。
群組認為,可先要求補正程序,再作處分。
三、使用者 cloudlydot 一再強調,於 GossipPicket 板已依板規提出「爭議
案件申訴辦法」,已完成組務所訂之組務溝通程序。
群組必需說明,GossipPicket 板的發文,僅符合板務溝通申訴程序,板主群
可共同審視爭議案件,作出最終裁決。
然使用者尚不服板主群的認定,仍需「循組務規定上訴」。小組長亦已一再
說明,「站內信」為申訴案件必備的證據和途徑。
如使用者一再孤行認定,可以其他證據作為佐證。小組長認已無法有效溝通,
使用者自行詮釋解讀組規,可作必要之處分,並宣告不受理申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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