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Tainan 板主 Bignana 不當水桶 不當退文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9-08-22 16:07:52
※ [本文轉錄自 L_TaiwanPlaz 看板 #1TNZZyG7 ]
作者: JamesSoong (Greg Zuerlein!!)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申訴] Tainan 板主 Bignana 不當水桶 不當退文
時間: Thu Aug 22 14:40:55 2019
申訴人:
JamesSoong
被申訴人:
Bignana
看板板名:
Tainan
申訴訴求:
Tainan 板主 Bignana 濫權擴大解釋板規 對小弟處以永久水桶以及退文
請小組長撤銷其判決
申訴內容:
1.Bignana以板規5-1認為小弟對台南謾罵 對板友引戰
然而Bignana所提出的"罪行" 竟然只是小弟批評台南交通不佳
難道要說台南交通很好 才有資格在台南板po文嗎?
小弟只是指出事實 為何就要被永久水桶和退文?
事實上 台南交通不佳 是連黃偉哲都承認的事實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821000879-260107?chdtv
台南市交通事故與傷亡率「六都第一」,台南市長黃偉哲20日指示警察局及交通局,在道
安執法面及規畫面皆須有所作為,透過嚴肅執法、交通規則執行、道路設計改善等多管齊
下,務必洗刷汽機車傷亡人數與肇事件數「六都第一」的汙名。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說,台南道路長度達4581公里,為全台第2,機車更占全市機動車比例
高達65%。今年1至6月全台交通事故死亡數與去年同期比較,呈上升趨勢,台南則為下降

其中,高齡事故、自行車事故、電動自行車事故皆下降,但18至24歲事故與行人事故則上
升。肇事主要為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未戴安全帽;另
外,亦有發生闖紅燈、未依規定2段式左轉、路口違停、紅燈右轉、行人跨越雙黃線等違
規而造成事故等。
市警局8月1日起執行取締闖紅燈專案,巡邏兼採定點交通稽查執行,8月1日至8月13日台
南每天傷亡類事故較今年上半年減少9.1%,成效良好;此外,警方也架設「交通執法斑
點圖」與「交通事故斑點圖」系統,瞭解各轄區交通事故特性與分布,機動調整交通勤務
,未來將持續針對各種違規加強執法及宣導。
難道Bignana也要浸黃偉哲永久水桶和退文嗎?
2.台南板5-1板規規定
5-1 禁止攻擊
對板友或是台南有攻擊辱罵、抹黑不實 (包含影射板友為黨工)、
引戰、蓄意挑釁、惡意鬧板、標題誤導、離題等行為,
則將視情況給予警告或是直接水桶甚者退文,
兩支警告者直接水桶(依情節狀況水桶30天至永桶)
依情節狀況者可浸30天至永久水桶
請問什麼叫依情節狀況? 這不是開給板主一張權力不受限制的空白支票嗎?
上次小弟被依板規5-1浸水桶也不過被浸30天
這次小弟也才po了幾篇事實但Bignana不喜歡看到的文章
為何水桶就從30天一躍成永久水桶?
這不是給板主過大的心證空間和裁量權嗎?
3.#1TKrrgSD (Tainan)
同篇文章中的推文 也有多人提到台南人造成交通不佳的想法
(Bignana 刪除 JamesSoong 的推文: 違規推文)
→ speedythief: 可以檢舉阿,後續警察會查證 08/14 09:06
推 bmw1271lv: 時間跑掉應該就無法了..... 08/14 09:06
→ huntersp: 是台灣人吧0.0 08/14 09:09
→ lt5114: 你這個日期沒辦法檢舉欸 08/14 09:14
推 tackcalb: 把時間裁掉 加上新的時間 08/14 09:14
噓 powyo: 跟中國人一樣素質 08/14 09:14
噓 bigbirdsam: 原來台灣只有一個城市叫台南! 08/14 09:19
推 ludoren: 以後建議買那種GPS定位校正時間的機型,時間跑掉就真的 08/14 09:24
→ ludoren: 很難檢舉,反正這種類型的人在路上很常遇到 08/14 09:24
推 littlehost: 這種沒檢舉都不會怕 08/14 09:27
推 EFERO: 氣就影片弄一弄檢舉阿,不然是po好玩的? 08/14 09:31
→ mason1025: 讚 留言 分享 08/14 09:33
噓 b9733100: 現在的人素質根本是亂來 08/14 09:33
推 gjcl6: 時間跑掉你檢舉高機率不會過 08/14 09:40
噓 afd98756: 正常 08/14 09:40
推 em4: 這扯 硬要從路肩過 08/14 09:44
(Bignana 刪除 JamesSoong 的推文: 違規推文)
→ self112012: 不止四輪阿, 基本上台南市交通素養差的人非常多 08/14 09:58
→ self112012: 昨天上午下雨外出還看到一位大嬸一手撐傘一手騎車 08/14 09:59
→ nptrj: 某樓過份了 08/14 10:16
推 s4340392: 警察看到日期也不會受理吧 08/14 10:20
→ lurba224: 路人走斑馬線,汽車很少會停,甚至路人不停可能會被撞 08/14 10:27
噓 doomerptt: 所以你是甚麼人?自我感覺良好 拉低台灣人回文素質XD 08/14 10:36
推 mica0930: 推一樓,每天騎50公里通勤,每天都會遇到不少素質差的二 08/14 10:45
→ mica0930: 輪四輪 08/14 10:45
推 likeysana: 50公里一定一堆 我來回15公里都快受不了了XD 08/14 10:49
→ likeysana: 搶左轉右轉的 騎車剎車一直按著的? 切車道不打放向燈的 08/14 10:50
→ likeysana: 台灣一堆人這樣 只是南部特別多 08/14 10:50
→ likeysana: *方 08/14 10:51
噓 vin312789: 某韓粉可以趕快滾開不要在那邊引戰嗎? 08/14 10:51
推 littlehost: 還有騎到一半急煞看風景的 08/14 10:53
→ fatstan: 請問一下為什麼發布時間比說的事發時間還要早??? 08/14 11:08
→ fatstan: https://imgur.com/uQM5uvG 08/14 11:18
→ illustrator: 我也不知道耶,我今天早上才上傳的 08/14 11:20
推 rfnkwj: 大車貨車素質不意外 08/14 12:35
推 tacf: 不只四輪... 08/14 12:43
推 mini0530: 每次看到這個都覺得很生氣!自己是開車也是機車族,所以 08/14 13:13
→ mini0530: 下雨天看到積水能閃就閃不能閃絕對減速,噴到旁邊的人真 08/14 13:13
→ mini0530: 的很沒水準,影片那種根本白目,機車道硬擠右轉,真的 08/14 13:13
→ mini0530: 很欠打 08/14 13:13
(Bignana 刪除 JamesSoong 的推文: 違規推文)
噓 iocal: 在臺南真的不用太意外.....臺南交通超亂 08/14 13:30
噓 AlexShen: 後輪連複輪都沒有,是小發財車,檢舉他紅燈右轉,要加上 08/14 13:32
→ AlexShen: 新的時間 08/14 13:32
→ k2890206: 學長不能嘴 等等又扯貨運很辛苦 前天還看到直接佔用整個 08/14 15:22
→ k2890206: 車道在下貨的學長 逼到其他人雙黃線逆向 真的嘴不得呢 08/14 15:22
推 RB1125: 台南馬路都在比兇悍的啊 08/14 16:26
噓 posterman: 開地圖砲素質有比較高嗎? 08/14 16:52
推 thefoxboy: 檢舉了才會吧?錯了!他們會說檢舉人吃飽太閒。 08/14 17:11
推 qsc5566: 上面問發布時間的 YT伺服器在美國 上傳日期會有時差正常 08/14 18:27
→ spmark: 前面那台跨雙白線順便檢舉一下 08/14 20:04
→ joinptt: 死白目,都要切要違規了,乾脆早點閃經加油站不就好了 08/14 22:44
推 SiaoHan: 台南人不意外 紅綠燈禁止右轉 還有人踩油門督你的車逼車 08/15 04:33
噓 Carresix: 拿一輛車的行為,來下這樣的標題,你和那位仇四輪的某 08/15 12:44
→ Carresix: 屎有什麼差別? 08/15 12:44
為何只有小弟被浸水桶以及被退文?
這不是因人設事嗎? 這不是選擇性執法嗎?
以上種種 恰恰證明小弟是Bignana濫權之下的受害者
4.小弟觸怒Bignana龍顏之後 Bignana竟然連小弟單純貼新聞的文章也直接退文
請問Bignana氣急攻心 怒不可遏後 就可以發狂般地退文嗎?
這3篇單純貼新聞的到底哪裡惹到Bignana?
5.小弟被浸水桶之後 很有誠意和Bignana溝通
沒想到一周以來Bignana相應不理 態度高傲
根本無意和小弟溝通討論 權力的傲慢由此可見 實在源於板主權力過大
因此請小組長主持公道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9-08-22 16:08:00
此為小組長應迴避之申訴案,故請群組長協助判決
作者: fun5566 (8卦板譯人打賞箱沒錢)   2019-08-28 02:36:00
刑359: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如果他(她)要不起訴, 請叫它寫"水桶你 並不會致生損害於你", 然後貼來ptt給大家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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