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事由(非申請的項目請刪除)
(1)小組長實習
   (請詳述政見)
(1)板主經歷 : gov_owned 2016/03/31 ~ 迄今
              army-sir  2016/06/10 ~ 迄今
(b).申請資格 :
a. 半年內曾任該小組內板主資歷四個月以上。
   登入次數》77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89 篇 (退:0)
< 政見 >
1.小組申訴案件,原則 D+3 日內處理完畢,使組務運作正常。
2.落實權力分立原則,組務不主動介入板務運作。
3.處理組務標準/辦法為 :
  板務申訴方面 : 原則上不干涉板主判決,唯板規有模糊地帶,以使用者為有益判決。
                 所有證據以站內信/組務板文為準。
  組務處理方面 : 板主為義務職有自己的生活,無法天天上線在所難免,
                 但為保持小組內各板務運作順暢之必要,擬增加一定時間內未上線
                 予以警告/撤職以上之組規。
                 15天未上線(無請假)視同未處理板務予以警告一次,
                 30天以上予以解職。
4.感謝各位小組長及群組長觀看,希望有個機會實習,以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