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小組長gun5566判決(不同案件)

作者: GeminiMan (GM)   2015-12-09 22:46:42
一、
┌─────────────────────────────────────┐
│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第九條(無管理者時之認定權人)
關於前項之認定,無人擔任板主之看板,由小組長認定之。無人擔任小組長之群組,
由本站認定之。
二、MenTalk 板於板主群請辭後,為無人擔任板主之看板,依站規由小組長 gun5566
認定看板違規行為事實之有無。
過渡期間,無論小組長 gun5566 是否掛在板主名單,均可依 MenTalk 板原板規
行使板務管理行為。
小組長 gun5566 為 MenTalk 前任板主,與站規賦予其小組長的權限,角色上並
不衝突。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 申訴人:martinmask
: 申訴之小組長:gun5566
: 申訴事由:不服水桶,要求取消。
: mentalk版現在沒有版主,代管版主身為小組長,又是從mentalk版自請離職,
: 沒有條件根據mentalk版現有板規來管理。
: 在管理板規上會因為前mentalk版主的身分
: 以及
: 小組長代管版主的權限
: 將會產生自我以為還在管理mentalk版的錯覺
: gun5566是從mentalk版自請下台的管理人員
: 在管理上本來就有疏失
: 現在下台了 用代管的方式 重新取得
: 不就是變相的"退而不休"嗎?
: 現在的板規屬於前版主群制定
: 未來要不要被採用 應該由新版主群們來決定
: 版主下台後
: 應該使用ptt站規作為管理原則
: 而不是退而不休 抓著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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