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附9] 不服JOBLI 多項判決

作者: Drbigbird (大鳥博士-大比鳥)   2015-11-22 01:01:13
※ [本文轉錄自 Drbigbird 信箱]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標題: Re: 退回文章((末溝通逕行檢舉劣退水桶) <Drbigbird>)[檢舉] obov
時間: Sat Nov 21 23:25:46 2015
檢舉就是他違反板規才能用,除此之不都不準檢舉
※ 引述《Drbigbird (大鳥博士)》之銘言:
: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 你這個案子和cs2360cs這案是一樣的
: 搜尋ID 及標題 沒有找到這案
: : 你覺得是檢舉他不處理,但是我認定你是申訴他不處理你的檢舉案
: 沒錯,我是檢舉他不處理
: 小組長要認定我申訴他這OK
: 但我的確是以檢舉為目的而非申訴
: 你自行將我檢舉轉為申訴這就法理而言我也沒意見
: 但你沒詢問我是否要將檢舉轉為申訴繼續進行
: 這不合常理吧?
: : 一、小組依組規,申訴應先與板主溝通,不得任意申訴。
: : 請看組務規定,你認為板主有什麼問題
: : 應該要先溝通,但你沒有,也沒有等他回信
: : 規定就是72小時內,對板務執行有問題,請找板主
: : 我們溝通到這,如果你有意見,請洽群組
: : 小組無法按你的想法作事,我只看板規和組規
: : 2.本案雖使用檢舉分類,但內容為申訴板主不處理當事人檢舉文,應為申訴
: : 3.小組規明定,檢舉為板主違反版規專用,使用者個人問題,自行與板主溝通小組不受理
: : 四、檢舉:本項檢舉項目
: : 1.版主違反該管版規專用,如與版主個人糾分逕洽專版。
: : 檢舉請詳列:
: : 1.各項證據或來往書信等
: : 2.引用站規或群組規
: : 總之你檢舉不了他,不過如果你在寄信給他72小時後來檢舉,那小組就會受理
: : 然後會給他警告,你要鬥他就請按規定來,差一分鐘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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