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1

作者: axalto (亞斯拓)   2014-02-01 23:19:07
※ [本文轉錄自 axalto 信箱]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標題: Re: [檢舉] Salary版版主判決不公正
時間: Sat Feb 1 14:59:55 2014
※ 引述《axalto (亞斯拓)》之銘言:
: 那請問,這件事我有亂判嗎?
: 如果沒有,為何這件事要處理那麼久?
: 為何您要隨檢舉人起舞?
: 這樣還說您不偏袒?
: 明明您可以直接結案卻不做
: 至於當事人一直寄信給您為何不告知我,我來直接處理
: 這分明是已經跟當事人私下解決聯合來桶我,然後故意在過年前給我警告
: 如果您說不必發信,那您之前發警告信又是為何?您根本就是前後不一互相矛盾
: 如果您認為我有亂判,您大可直接公告您希望的處理方式,不用假惺惺的用另一種
: 方式來處理
坦白說,組務認為這件事貴板主處理得牽強成分居多
處理的久,是因為組務要把整串文看完,去理解貴板主為何會那樣判
正如該當事人所說,同一句話用在他身上和貴板主身上,卻產生不同的見解
組務基於尊重板主的理由,給予板主重新裁決的機會
但卻滿是粗糙,若當事人覺得無所謂那就無所謂,然對方決定抗爭到底
他來找組務抗議,組務替貴板主做出解釋後亦要求對方直接找貴板主溝通
最後有無找上貴板主,組務並不清楚
貴板主的指責完全無中生有
於同一時間,Salesperson 的板主 Autti 亦被申訴,亦被組務要求說明
同樣地,他和你都未前來說明,也於同一時間被警告
組務聯合該當事人來發警告給貴板主?根據在哪?
至於發信問題,組務前幾封信有提到,請貴板主去 BM 板爬文
看 BM 板也是板主的義務之一,板主權利義務規範內有寫
組務轉寄給板主是給個方便,不代表「必須」做
這一次組務沒有轉信給貴板主和 Autti 兩位板主
原因之一就是要看兩位究竟有無遵守義務,另一原因則為組務用手機處理難以轉寄
假惺惺什麼的,貴板主有言論自由
不過作為一個成年人,組務認為就事論事比較適當
若貴板主能找出一條規定是組務必須寫信告知板主被要求說明
組務就立即撤銷警告並發文道歉
那麼同樣地,若找不到該條文,可否請貴板主就信內的無端指控予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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