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撤銷KOTD於Rounders板之兩篇劣文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2015-07-05 19:44:59
※ 引述《stary (Thanks)》之銘言:
:  ̄ ̄ ̄ ̄ ̄ ̄
: 看板位置:活動中心→ΣC-group
: 英文板名:Rounders
: 中文板名:期待再版聚 哈哈
: 看板類別:團體
: 申請板主:stary
: 申請理由:
: KOTD於Rounders板未經原作者同意轉錄板友之文章兩篇,
: 因先前多次騷擾板友,而為了很久前的私人恩怨即隨意轉錄文章,
: 經板主認定惡性重大予以劣退並水桶十天,
: 經申訴後小組長判定板主之裁決違反站方之公告而予以撤銷,
: 因此提出KOTD該兩篇被劣退之文章予以撤銷,
: 然當初因為已經予以劣退,因此關於水桶部份只判決十天,
: 若劣文撤銷,則當初予以懲罰之目的則未達到,
: 因此在劣文撤銷後,擬加重水桶10~20天,
: 亦即由原先之水桶10天,視情況加重至20~30天。
作者 P55555 (大仁) 看板
時間 Sun Jul 5 00:08: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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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的規定: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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