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ssSu不服nknu、yq之認定(2018/11/17-1)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8-12-23 03:22:42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本申訴案所申訴之案件 #1Rw3Yw-2 (Buddha) 及 #1RzLKqPg (Buddha) ,
: 係由 Buddha 板 yaqqq 板主依看板文章管理權,針對看板違規行為之有無,
: 進行違規事實之認定與後續處分。 nknuukyo 小組長於相關案件中,
: 僅為違規行為檢舉人身份,並非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並未行使違規行為之認定權,
: 亦未對違規行為進行處分。故 nknuukyo 小組長不屬本申訴案中,
: 針對違反 Buddha 板板規之認定與處分所作之申訴之被申訴人。
: 故本案中針對 nknuukyo 小組長所作之申訴不予受理,僅處理針對 yaqqq 板主之申訴。
: 本站板主具有制定板規權,且在看板使用者違反板規時,針對其看板違規行為,
: 具有認定事實之有無的看板違規行為認定權。故針對 CassSunstein 板友所使用之
: 「食言」及「自以為得計」等語,是否屬於 Buddha 板板規紅區四「人身攻擊」或
: 紅區五「無故引戰」,板主具有認定權。基於對板主認定權之尊重,
: 除板主於各案中認定標準明顯不一致,或板主判決內容明顯偏離板規外,
: 是否違規的主觀認定部份,應以板主之認定標準為準。
我能體會群組長的切入點。這涉及「審查標準」採取「寬鬆、中度、嚴格」而有不同。
或許我歸納出如果以某種(例如中度)標準是社會上認為適切的,但某個地域的主事者
基於其裁量權偏偏採取嚴格或寬鬆,以至於或者輕縱或者嚴打。
如果真的退一萬步來說,我也不是不能配合。但問題是,Buddha版主事者yaqqq刻意使用
障眼法,他自己po文示範的用語採用寬鬆標準對待自己、來誤導我這是他治版可接受的用
語標準!於是等到我比照這種寬鬆標準以後,yaqqq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改採嚴苛標準將我
水桶,說我的用語「人身攻擊、引戰」等等;所以其他人只是直覺誤以為yaqqq好像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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