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tos (麥å)
2017-07-04 23:51:18依照 #1Oq_YvKe (AboutBoards) 所訂之規則修改增減
1. 本板內文章除引作申訴檢舉之證據外,未經原作者同意請勿轉錄至其它板。
2. [申訴]、[檢舉] 類文章請附上相關證據後依規定提出,
非當事人、案件相關看板之板主或小組長請勿以原標題回覆此類文章。
否則依情節刪除該文、退文和/或水桶。
3. [申訴]、[檢舉] 類文章為指出不當的作為,可在描述申訴與檢舉事項必要的範圍內,
針對個人行為的客觀事實進行描述與討論,但禁止利用申訴與檢舉進行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將從嚴認定,若有違規情事,會先給予警告,
若警告後仍繼續進行人身攻擊,將水桶三十天。
4. 除 [申訴]、[檢舉] 類文章外,其它類文章僅針對群組組務進行討論,
不針對個人行為討論,同樣禁止對其它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將從嚴認定,若有違規情事,會先給予警告,
若警告後仍繼續進行人身攻擊,將水桶三十天。
5. 各類文章若偏離原討論主題或與群組組務不直接相關,
將視情節刪除該文、退文和/或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