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何時公開徵求magicwitch 小組長

作者: sitos (麥子)   2017-05-28 00:03:21
※ 引述《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之銘言:
: 群組長好 現在 magicwitch 出缺
: 依照
: ┌─────────────────────────────────────┐
: │ 文章代碼(AID): #1LlDa4-c (AboutBoards) [ptt.cc]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38439684.A.FA6.html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m 1 8/01 sitos □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
: 2. 對未有小組長之小組,由群組長依該組當時狀況,公開徵選小組長。
: 徵選辦法於公告徵選時另行公告。徵選之優先順序原則為:
: a. 該小組之現任板主
: b. 該小組之卸任板主
: c. 本站之現任小組長
: d. 本站之卸任小組長
: e. 本站之現任板主
: d. 本站之卸任板主
: 請問何時會公開徵選小組長
目前的規劃是先把該小組相關的申訴與檢舉處理到一個段落以後再徵選小組長。
主要的考量是,新任的小組長可能先前並未參與現在正在進行的申訴與檢舉案,
若要新任小組長執行這些申訴與檢舉的後續組務,可能會相對比較辛苦一點。
另外,新任的小組長可能是由該小組的現任板主中產生,然而目前有多個檢舉案,
皆是針對該小組之現任板主,若檢舉案與選舉同時進行,在組務的認定與處置上,
可能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交互影響。故暫時預定在處理到一個段落後再徵選小組長。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7-05-28 00:07:00
要收拾這些攤子,辛苦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28 00:20:00
如若於期間出現相關檢舉,其處理方式是?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28 01:04:00
意思應該是群組長收單。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28 01:05:00
攤子 還不是那少數的使用者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28 14:22:00
目前狀況申述將永無止境,小組長定難產,群組加油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28 17:19:00
少數使用者?? 看看那個小組長做了哪些事情再來說責任歸屬吧~!這問題已經比MRZ不知道嚴重多少倍了。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5-28 19:18:00
本來就是少數使用者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28 20:24:00
顯然過去命理小組沒有哪個人被""這麼少數人""檢舉過。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28 20:54:00
問題就是少數人啊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28 22:01:00
如果命理小組要有這麼多人檢舉,那就真的是奇觀了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7-05-28 23:14:00
看吧,光是推文就吵成這樣....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29 00:33:00
少數人 多數人??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5-29 00:37:00
有算過總共幾個檢舉嗎?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7-05-29 00:51:00
檢舉和申訴本來就是少數人,各組都一樣。只是通常組長會把案子清一清再走。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29 01:25:00
....依法行政就好了 其實life板已經被搞死了 很無言處理板務中立是基本的 不應該為了鬥某些人去應徵板主流量極低的組申訴極多 佔沒流量的板當山大王 有何意義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29 09:45:00
推 life 版 已經被搞死了。呱。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7-05-29 10:15:00
推soul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29 10:24:00
從在外部網站宣傳的人就開始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29 12:09:00
有人確定了解狀況??以前的LIFE版可是命理小組第2大版~生氣蓬勃,但就是因為管理失當才會落到今天的地步。流量如此低迷的小組竟然要像八卦版開申訴專版也是PTT奇觀。偏偏就是因為人數少,所以不適任的才會一直趕不走。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29 13:09:00
就幾個特定使用者狂申訴才開版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29 13:19:00
申訴的人數都比大部分命理小組版的人氣都高,你說呢??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29 14:20:00
特意利用PTT營利以達某板高人氣算不算一種操作手法?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29 15:17:00
不算喔。呱。因為魔法噴霧。呱。好啦。哈。在下的意思是。g大因為免費論命,又論的不錯。所以版上高人氣。也是理所當然。現在的人很聰明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29 18:15:00
沒錯~c大根本就不知到本版歷史,我達到高人氣是靠實力。你沒實力人家幹嘛指名找你論命??反倒是小組長,為了針對我把斗數版長達5~6年的指名傳統禁止。造成一堆民怨。你既然把我的文章弄到精華區,不會自己一篇篇去看版友的反應?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5-29 18:32:00
真是太了不起了!會紫微斗數好偉大的。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29 18:50:00
廣告讚啦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29 20:01:00
^^*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29 20:18:00
那麼了不起來在這裡混啥?賺了多少錢了?沒錢賺搞個屁用,笑死設個擂台讓人家打打看,看看是不是那麼有本事,陀羅尼還賣嗎?PTT這小魚池,真能賣幾個陀羅尼?有本事去自己搞個網站,何必在這裡窮攪和,那麼多指名?誰來報答你了,玩那種笑死人的把戲還有r大你也有點志氣,以前人家還叫你不要亂入他自認的文,不知道你也在瞎攪和啥?以後你我不用客氣了,想戰就戰別假惺惺!!恁北算是跟你宣戰了,以後大家不用客套,想怎樣都行!!!!!!!!!另外跟你g說,啊我選上了你要怎樣?那麼想選上來啊怕你無法哈L版就是學術討論?怎樣?你那麼會搞人氣臉書幾隻小貓,可不可笑想討論就會上來,不討論恁北就烙個清閒 ... 咬我啊??!!隨你挑時間,隨時等你挑戰,那麼強,學個幾年我倒想會一會!!我倒要看看這所謂指名2000大師能耐到哪裡?連風水一起都歡迎!r如果你有興趣也一起來??看看學個紫微到處訓人是長何模樣??!!到墳上找10個有人掃的墓當場說給該墓家人聽,比劃看看!!地點隨你挑!! 靜候 !!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29 21:41:00
gkc高人氣XD 在自己臉書幫某版主落選人長篇大論拉票結果沒人鳥 一樣敗選人氣高大概也不需要打女版主意 選版主結果徵選文被噓到X tingmeow aweiwei osuv ash willow 這些噓你的可不是這裡常客 卻還不知反省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7-05-29 22:00:00
L板怎都沒人.... 我可以到板上寫個慘嗎... @@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29 22:23:00
賀冠元大師被ptt命理版指名為「最高水桶大師」終生水桶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29 22:37:00
那麼有實力?!等你候教!紫微+風水一起上,加油大師我領教一下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29 22:42:00
徵選 卻沒看版規XD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29 23:04:00
y大。您我交情如此。你的反應令在下心寒。在下稱讚g大,難道就是與你翻臉?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5-29 23:05:00
http://imgur.com/a/X8GNj只回兩句話也叫一篇......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29 23:06:00
在下覺得g大論的不錯,難道有說您論的很差嗎?至於life版的人氣。在下的確有說過c大,但有曾經說過您嗎?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29 23:08:00
r大我跟你只是泛泛版友,稱讚誰不關我屁事,反正就想結個梁子往後不用跟我客氣,只要不犯我就沒事,否則文武皆歡迎挑戰!!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29 23:11:00
在下甚至覺得您雖然選擇了錯誤的政策,但是還有骨氣,一直發文炒人氣!結果您居然對在下誤解這麼深。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29 23:12:00
誰論好論差也無妨,人氣大師那麼神,那就實際來戰一下,紫微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29 23:12:00
罷了。在下尊重您的決定。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5-29 23:12:00
y50大可以整理大師文章, 看有幾篇是幾句話充數的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29 23:13:00
+風水,如果只是區區陽宅又沒學個多久,就勿談風水惹人笑話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5-29 23:14:00
這篇還有文昌位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29 23:20:00
D網怎會同意你去參加老師群,站長來我公司開會我關心你了,要在那邊混就老實一點,那可沒有地區供你濫訴,那邊粉關心你!!我說什麼?你懂得!呵呵,可以去那邊翻翻我的年資你會有興趣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12:00
你可以整理阿~好奇的是aki你怎麼不敢舉眾多回饋說準的??還有y50你想跟我挑斗數和風水喔??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30 00:13:00
啊咧?我說的只是一種現象又不是針對誰啊,怎麼一堆人反應這麼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13:00
不過我對於能輕而易舉打敗的對手興趣缺缺~!!你要不要先把你的口碑提升到至少500篇指名回饋,再來找我??不然,我只覺得是在浪費時間,哈哈XDDD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30 00:15:00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16:00
你要挑戰我之前,好歹也讓我看看你是否具備挑戰的資格。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30 00:16:00
ptt目前沒有任何指名制度 G大師此話真的避重就輕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30 00:17:00
現在是演哪齣?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5-30 00:18:00
大師好激動 XD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30 00:18:00
被判不受歡迎 還這樣往臉上貼金 太厲害 水桶哥哥好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18:00
禁止指名問命,但沒有禁止指名回饋。激動~??不會耶,我只覺得頗爆笑。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0:19:00
G大不直接pk一下證明自己實力嗎XD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19:00
大師好激動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19:00
因為我三年來的指名回饋口碑跟指名問命口碑,篇數除以10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30 00:19:00
有人可以告訴我現在是在幹嘛嗎?為什麼我好好一個問題變成奇怪的展開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20:00
都遠遠贏過y50近10年累積的記錄。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30 00:20:00
gkc目前指名數 0 根本沒人指名你啊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00:20:00
g大 我必須老實說 你會被水桶的原因是一連串作為所致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20:00
偏題偏題
作者: prozac1985   2017-05-30 00:21:00
就是撒旦先生誇耀自己是武術界的世界冠軍的意思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21:00
我會被水桶是因為小組長個人偏好好嗎??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30 00:21:00
raio你的回答讓我摸不著頭緒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22:00
g使用 我必須老實說 你會被水桶的原因是一連串作為所致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30 00:22:00
完全沒有任何人指名要給gkc論命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23:00
是嗎?? 那請問前一陣子LIFE版那些人在瘋狂刪文是在刪什麼??
作者: prozac1985   2017-05-30 00:23:00
不要看不起撒旦先生啊 起碼人家人氣的確世界第一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30 00:23:00
既然gkc被判終生水桶 文章都被刪 指名數 000000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30 00:23:00
這不是討論過了嗎?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00:23:00
並非單一行為操作指名所致 瘋狂申訴是最後一根稻草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5-30 00:24:00
推s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24:00
所以,y50別怪我無視你的挑戰。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30 00:25:00
gkc被指名水桶數量最高 指名論命率=0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30 00:25:00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25:00
因為我對於挑戰者的挑戰資格也是很挑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26:00
對阿~你也知道是文章被刪,那在這扯0幹嘛??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30 00:26:00
gkc都被逐出ptt命理版了 誰要裡你啊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00:27:00
前life板主dewbj也是搞瘋狂申訴策略 結果反而自己離開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0:27:00
你常說pk都要到指名幾個才有興趣 但有人就是對指名不滿 覺妳在外部用指名次數來說自己人氣第一 但不是每人都利用指名來說自己多厲害 如果這樣y大也可說妳在polestar版有論幾篇再來跟我比 不然你也不夠格 這樣不就是讓人覺不敢比而設一堆藉口嗎 建議直接pk讓大家看誰是這方面高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28:00
逐出?? 喔你說的是八卦版說的山大王條款喔??連逐出我的人現在都跑了,你說呢??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00:28:00
命理群組流量真的很少 不用鬥來鬥去 一點意義也沒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28:00
他離職又不是因為你 別貼金你就是打廣告 不用解釋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29:00
不好意思喔~現在的情況是y在P版跟LIFE版相加,而且他還在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29:00
不好意思喔 你打廣告 你自己文章都因為你犯規被刪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0:00
打廣告就是無解了為什麼要利用ptt打廣告呢 真是不小心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0:00
然而我的狀況是把我的篇數除以10~他Y都遠遠不及。相差這麼多根本沒什麼好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1:00
那他為什麼不敢把案件解釋完再跑呢??大家心知肚明??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1:00
他如何都跟你無關喔。你的案件已經結束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2:00
心知肚明就是你打廣告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00:32:00
另外 免費論命獲得認同相當容易 也不用拿這點來標榜..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2:00
所以前小組長敢出來解釋完dgc的申訴案再跑嗎??沒有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3:00
但是認同的程度就大不同了,看回饋文中有沒有說準的反應就知!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00:33:00
在FB貼個美照 隨便就能幾千幾百個讚 道理是一樣的..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3:00
不好意思喔,你利用ptt打廣告,已經沒有回饋文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4:00
好好的,為什麼要利用ptt打廣告害自己呢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00:34:00
這...怎麼我一回國,話題還在一個月前的時候?上面這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4:00
先決條件是美照,回饋文也是,就算是回饋文內容版友的印證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0:34:00
那以後只要誰要挑戰你 你只要設定指名制度多少再來 沒人跟妳這樣玩指名制度 你不就永遠可不經由同一場競爭比賽 自己就可以號稱斗數版第一名師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5:00
也是貨真價實,不然為何小組長會想封殺我??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5:00
是因為你利用ptt打廣告呀罪證確鑿,小組長跟群組長都已認證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6:00
競爭到你利用ptt打廣告 怎麼會這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6:00
結果卻是,我沒有回過任何指名找他的文章。他卻要來回我的文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0:36:00
我是覺得要比誰強 是要同一場比較才公平 不同年的聯考分數 應該不能用分數高低來比強弱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00:36:00
外面的市場真的很大,這是何苦?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7:00
如果y大比較強,那應該是版友指名找他,然後我要去求他分我一些文章。很抱歉喔~我怎麼看到小組長自己認證自己未告知不周嚴??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7:00
強與否都沒差了,你已經利用ptt打廣告了不好意思喔,群組長還是沒給你翻案,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00:38:00
比來比去,指名跟成就或收入也都不是正相關,比指名?有什麼意義?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8:00
罪 證 確 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8:00
你要這麼想隨便你囉XD~事實就是過去pasa的判例都證明這是合法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39:00
當然隨便我啊,事實上就是小組長與群組長認證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39:00
那也要等審完dgc的案子再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40:00
現在就不敢提小組長了喔~XD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40:00
你說小組長不周延是你認為阿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00:40:00
板面就是討論和回饋用的 一堆人在那鬥爭根本沒人要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41:00
判罰一致,代表你就是犯規了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41:00
不周延是小組長(自己講)的喔~X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42:00
那依據你的說法你認為隨你認為,那就請自己認為囉XD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0:42:00
不一定啊 上面都說 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搞指名制度了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00:42:00
命理學沒那麼偉大 一堆人在那邊各立山頭 有什好爭的..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42:00
當然囉,因為你就是犯規,群組長也認證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43:00
u大,本來我也不想比,但看到y50的挑戰,我忍不住笑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43:00
不要再忽視站方給你的懲罰與認證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44:00
所以無關個人喜不喜歡,也沒有人主動發文要求版友不指名。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0:44:00
建議直接pk 我是真的想見識一下老師的實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45:00
而且y還說錯了,我不是兩千篇,正確來說是近兩千三百篇。如果是滿足你的好奇心那很抱歉要讓你失望了。因為眾所皆知的事情,可能你以前沒來過LIFE版所以不知道。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47:00
拜託快請GKC去LIFE版大顯身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47:00
但是直接PK的話,我比較希望我的對手至少是紫雲、了無。這樣我會比較有幹勁想PK。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0:49:00
拜託你先算出自己什麼時候才能被放QQ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0:52:00
就像iq162 不是我不信任老師 實在我周遭智商130的還沒遇過老師這種類型的 所以這樣最終就變成一人堅持他高智商 另一人沒見識到他真正實力而心存懷疑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58:00
那我沒辦法囉~這個問題的責任是小組長和現在LIFE版被提複決的版主。因為~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0:59:00
而且老師覺得自己適合紫雲那種對手等級的 假設他也說等你有論十萬張命盤再來跟我比 這不是不公平嗎 英雄出少年啊 我真覺得pk是讓眾多版友信服的一大好機會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0:59:00
本來過去LIFE的版規禁止刪問命文和規定要回饋。本來,會定這些規定,原因就是因為每個論命的案例都是寶貴的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1:00:00
別提過去了面對現實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00:00
命例。尤其是論得準的回饋文更寶貴。因為~這些都可以當成後進學習者參考的命例。然而,這些精采命例卻被小組長針對性訂法規刪除到精華區。這樣的損害根本跟焚書坑儒差不多,很多精彩的命例就此消失。所以才會有你d大今天想見識卻見識不到的弊端~!!那這問題相關人士要負最大責任。如果他沒這樣搞,你現在又何必多此一舉找我露一手給你看?所以讓你信服我不太感興趣,至於眾多版友以前有在斗數版逛得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1:05:00
追根究柢都是因為你利用ptt打廣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05:00
版友都知道事情真相,所以(眾多版友)信服這件事其實對我來說也不差再多那麼"幾位"信服的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06:00
歸根究柢是小組長自己搞隔空水桶,又沒有相關法規。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1:07:00
因果,是打廣告為因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07:00
沒有相關法規為因才對吧?? 我沒有在PTT上打廣告,抱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1:08:00
是利用ptt QQ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08:00
何謂利用??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1:08:00
基本我都是眼見為憑 跟刪不刪文沒關 g 大你文章我都看過 老實說有一篇我覺的也有人回饋不太對 但你卻說成雙方認知不同 最後不歡而散不知你是否有印象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1:09:00
截圖都有了,網路上隨便找也找的到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09:00
沒有印象~!! 因為我的回饋文中多是說我完全一語中的。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1:11:00
那就無所謂 反正想法不同而已 我只是想說難得有機會見識到 不要也沒差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12:00
是的~不好意思這部分要讓你失望了~!!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0 01:12:00
天才 dgc案都還沒判就壓倒性獲勝 又在自以為囉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1:13:00
老實說 我信服不信服也沒差 只是我身邊都是直接pk看強弱 不會設一堆規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13:00
當然要讓我露一手也不是不能,我2013年底起只用了9個月就超過1000篇指名問命的口碑。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0 01:14:00
要見識可以先去看勝文輸16%=輸一籌的無用預測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14:00
我降低標準,我當作自己花了10個月。也就是平均一個月100篇。如果6月整個月,y50能在斗數討論區版達到100篇指名回饋。那我就接受他的挑戰。不過前題是內容不得灌水。並且只能回新文不得回舊文,這樣比較才夠客觀。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0 01:17:00
還好文章都被砍了 你可以盡情的說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17:00
無用預測?? 你先預測得出來再來說嘴吧~!!盡情?? 要附截圖給你看嗎??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1:18:00
可惜,犯規被刪文了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0 01:19:00
我只相信我在版上看到的 截圖就不用了 謝謝然後 那個預測我樓下阿婆都知道 根本不用測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21:00
這個也討論到爛了~我樓下一堆當初都認為會慘敗到超過20%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1:22:00
阿Q式解釋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0 01:26:00
舉一個民調說會輸超過16趴的都好 唉 說法也學人 加油吧 我先睡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1:30:00
對了還有,不得故意一篇可以解決的回覆故意拆成多篇湊篇數。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30 02:06:00
留著給別人評判吧,但挑戰隨時等你,這樣還敢寫信要我來看??除了說我也是醉了,讓大家瞧瞧這就是自稱大師的龜縮嗎?哈哈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2:07:00
怎不敢??我就等著看你6越的表現囉~~別讓我失望阿~!!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30 02:08:00
夠了,這個答案早在預料之中,你好好再去準備2000篇吧,噁吐!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02:08:00
縮??別誤會了,如果你真的達到挑戰資格門檻我二話不說。我請你準備100篇這麼低的門檻你都困難,那我也幫不了你囉XD我還特別降低標準耶,不然依照我當初的標準100篇還不夠。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30 02:10:00
再見了,我的小罐罐大師,真沒趣,晚安喔罐罐 !!!!!!!!!!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2:47:00
剛跟朋友聊這件事 樣本數五 我還是忍不住想回 因為覺匪夷所思 我先說這是我跟我朋友的想法 不代表全部 只是覺得不說出來不痛快 我們一致可以接受 有人說證明誰強誰弱比這看不出來沒意義不接受挑戰 但無法認同要怎樣才有資格跟你挑戰 這跟有人說比誰較厲害就賭大學聯考誰分數高 你硬要說等你跟我幾次段考第一名我才願意跟你比 你才有資格跟我比 老實說 在我跟朋友看來 這是怕輸而不是挑對手 要是我們 我要就覺比這沒意義 講清楚立場 不然就要比就來 誰怕誰在重申一次 這是我跟我那生活圈朋友想法 但每人想法不同 勿戰要是可以 我超想知道每個人看這對話想法 是我邏輯有問題還是大家也都這樣想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30 03:04:00
戰士可亡國刎劍斷不該怯戰羞辱,這場戲的最終劇本如我所預料這就是事實,看倌讓你失望了me2,別跟他扯而浪費時間,好笑吧還特地寫信讓我來看這個笑話,我得截圖以後繼續笑下去哈哈哈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03:26:00
我只是覺得同樣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會超不爽 什麼我不跟輕易被我打敗對手較量 不比怎知道 這世界誰強誰強誰弱又不是誰說了就算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30 03:34:00
d當笑話看,此種邏輯手法認真你就輸了,這樣大家就清楚真面目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30 07:01:00
條件自訂還真好笑,根本是心虛的手法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07:01:00
d大的納悶也正是我們的納悶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5-30 09:34:00
一個站內發文P幣,一個站外賺新台幣,這怎麼比?P幣賺很多、賺不到新台幣,怎麼ok?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0:44:00
p幣比台幣好像是100多:1 ,換成賺台幣是辛苦一些......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5-30 11:07:00
講白了 就是gkc沒....請各位自行想像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30 11:10:00
端午大家沒去玩立...........蛋嗎嗎嗎???????? ㄏㄏ端午有顆種子簡稱有種,吃完種子簡稱沒種了.分享看到網路笑話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7-05-30 12:41:00
看到life板現在的慘,真的好藍過...真希望有人能救救life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04:00
紅的明顯~強弱當然要有客觀量化數據作佐證。而口碑數當然最客觀。這些都是有學理根據。而你舉聯考的例子,問題是y就曾經跟我一起在同一個版競爭過~然而如果數據面可以顯而易見看出高低,我所說的就是有憑有據~而且我不是沒給y機會喔,只要6月他能達到100篇的水準。我就接受他的挑戰,如果有實力何必怕達不到??同樣的道理,你今天去跟菲爾普斯下挑戰書挑戰游泳。基本上菲爾普斯根本不會理你。可能會請你至少先拿個全美冠軍再來挑戰。或者先達到50公尺多少秒,有具體數據實績當背書後再來挑戰。是一樣的道理。所以很抱歉,不是我說了算,是客觀數據就顯現在那。不然你就6月超過100篇給我看看不就最沒爭議??這個有客觀量化數具當標準最沒爭議。怕輸?? 你認為你去跟菲爾普斯下戰書,他不接站是因為怕輸喔?重點是,跟一個我的口碑除以10都會贏的對手比,是浪費我時間!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14:00
這個例子舉的......,菲爾普斯被禁賽過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14:00
但他也是奧運金牌得主無誤。這不影響他的泳壇地位。看清楚是客觀數據面("""除以10""")都會贏~!! 這種差距我會挑對手非常合理。因為數據會說話,不是我說了算~!!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13:23:00
快去life版證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24:00
樓上說得好~不然最直接的辦法,也讓d大最沒話說的方法就是。請LIFE版這一票人,解除我在LIFE版的禁言,然後恢復論命~!!而我與y50直接在版上論命,以長期版友的回饋口碑比高下~!!這樣最沒爭議,d大也就沒話說。這樣既可以解決d大覺得是因為怕輸的疑慮,又有客觀口碑數據當量化衡量標準,何樂而不為??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13:31:00
我說的超好!gkc快去life版證明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31:00
然後比賽時間可以訂為1年,而勝負的話,我也不要求y能真的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31:00
冠元,板主不能違反群組及站方的判決,程序上,你要先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32:00
申訴成功解除不受歡迎人物的水桶,板主才有權利幫你解除水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32:00
也就是如果一年後我的口碑是1000篇,y50只要達到950篇就算他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13:32:00
gkc gkc 加加油 快去上訴更上層吧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33:00
如果版主幫你解除水桶,那他就是違反站規跟群組規,那就要下台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33:00
哦~但是版主群之前不是才被檢舉說違反群組長裁定??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13:33:00
gkc gkc 衝啊 上訴上層吧 快去想辯詞跟上層討你認為的喔別人案跟你無關 別扯在一起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35:00
你趕快提告P踢踢負責人,這樣大家才有機會看到兩人過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35:00
很抱歉~他們被檢舉的案子一部份就是因為未依規定收錄我的文章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13:35:00
同意 快去想辦法往上層上訴吧很抱歉 跟你被桶的案無關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36:00
u900給點實在的建議吧,你的信寫的都中肯多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36:00
精華區那件事,群組長很明顯作出說明了,以冠元你的智商,應該是有了解才對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0 13:36:00
叫你上訴 哪裡不中肯啊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37:00
對啊我一直都在護航你,希望你可以好好經營個人形象,才會寫信跟你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37:00
但有人不是發文質疑說依據版主群的回應,是根本不想執行??
作者: D777   2017-05-30 13:39:00
真的!大師好偉大的,太厲害了,ptt有大師出沒,全台灣驚呆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39:00
板主群沒有限定什麼時間要完成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40:00
然而~當初收錄就是為了有一日如果改判而做。然而現在不是時間,是有人分析他們的言詞是不執行。而不是時間的問題。D777( 登入次數4次 ) @@咦~??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41:00
有人質疑,跟判決下來是兩件事,聰明如你,怎麼會不了解呢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42:00
那也要等他如果依判例執行後被判不合理再來說。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43:00
今天人家分析,冠元你利用批踢踢做廣告,你也是跳出來否認呀,所以說每個人都有質疑的權利,但是判決就要根據事實來認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43:00
不然現在小組長自己都跑了,真要判大可比照八字版版主判例來判。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13:43:00
比賽奧運 假設你說的游泳選手 假設同在美國 你想超越他你就是開始比賽 他也開始比賽 雙方夠強 自然會遇到誰贏就代表該國家比賽 不是該金牌選手就是你 他絕對不會說等你累積到幾面金牌再來跟我比 要麻他覺比這沒意義 不然就是各自看天意安排 能撐到爭鋒相對就一較高下提前被刷掉就是實力不夠 但從頭到尾整場賽事是由公證人定 而不是他說了就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44:00
但他會看你過去的戰績,然後審核你的戰績作為依據。當然不是我說了算,請拿出數據來說服我。
作者: D777   2017-05-30 13:45:00
哈哈,真的4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45:00
再不然就像我說的,解除禁言,直接在LIFE版比口碑。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46:00
冠元,所以我就叫你趕快提告吧,現在沒有小組長,群組長的判決又不利於,你,
作者: D777   2017-05-30 13:46:00
慢慢就會超過一千次,不用擔心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46:00
而且輸我50篇仍算他贏如何??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13:46:00
至於你提的方法比賽 我覺得公平 我沒話說 就敢不敢一較高下而言 我會收回我對你是否怕輸的看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47:00
而且D777(發文數0)...@@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48:00
冠元,你叫唆命理版班族群違反群組及站方判決解除水桶,這樣是違反程序的
作者: D777   2017-05-30 13:48:00
新手上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48:00
謝謝d大你的理解~!!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13:49:00
當初只是不滿你動不動就設一堆限制 刁難挑戰者 會讓人感覺是否怕斗數第一的神話被事實搓破而已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49:00
大家好好照制度走不是很好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49:00
u900我認為這不是你要煩惱的範圍。而且有八字版主當判例合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50:00
我沒有刁難吧~我設下的標準都比我自己過去能達到的""低""~!!達到這些標準對我來說輕而易舉,如果我訂的標準是連我自己都達不到,你的質疑或許很合理。
作者: D777   2017-05-30 13:51:00
搬椅子等待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51:00
過去我9個月達到1030篇指名請益,換算一個月114篇~!!我要求100篇叫做刁難??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0 13:52:00
人家都背負不受歡迎人物 預測又失準 想在女版求活也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52:00
換句話說,你連100篇都達不到,那也只證明確實是浪費我時間。""國王的失準""呵呵~!!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3:52:00
冠元,如果今天菲爾普斯跟其他運動員說,誰在的金牌比我多,我才跟誰比,那結果就會是,菲爾普斯不會下埸,會被世人淡忘的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0 13:53:00
被噓慘 今天端午節 別再逼人家做不敢做的事情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53:00
然而我沒有說比我多,100難道會大於114??這個比喻反而比較像,菲爾普斯要求你至少得過奧運銅牌。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0 13:54:00
還好文章還被砍光光 去外面可以盡情地說曾經風光 ^^
作者: D777   2017-05-30 13:54:00
好無聊......不是要單挑嗎,等好久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3:54:00
我要求的標準都"""比我自己低"""。所以非常合理~!!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0 13:55:00
先去陪家人吃粽子了 大師快找粉絲們一起過節吧 ^^
作者: D777   2017-05-30 13:58:00
先睡午覺去。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14:01:00
想挑戰 不應該設定啥一百篇 說不定有人不把指名數多寡當一回事 他說不定會覺得不然比外面世界誰論的數目多生意好來當基準 直接pk 一拍兩瞪眼最準 fb 當初竄紅大家都是在預測他會不會超越google 大家都麻直接挑戰做同樣東西看誰勝出取得市場 google 不會去說等你能在2018年達到我連續過去創造啥輝煌紀錄 我們約定2019年一較高下 大爭之世 講求的就是實力跟本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4:03:00
外面世界比較基準根本不一致,同樣在同一個版面比最沒爭議~!!而且你說的企業經營,基本上不是競賽,所以沒有人會這樣比~!!想挑戰設門檻很應該,你去比奧運,國家也是先審核你的資格才會讓你參加挑戰。100篇非常合理。達不到那很抱歉只能說你無緣。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14:07:00
所以啊 你看各種狀況都有人有話說 同一場一較高下最沒話說 所以你剛提出那種方法 我個人沒話說有人覺誰靠算命賺的錢多誰比較強 有人覺誰指名數多誰比較強各說各話 但你還沒比就說啥 我不屑跟輕易被我打敗的人挑戰 請問你又如何知道他依定被你輕易打敗 說不定他覺經營外面市場 比在這有意義多了 但你卻執著在用ptt指名數當依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4:12:00
你看時間跟篇數就知道,此人在斗數兩版發文的篇數絕不比我少而經營的時間更比我早了6年,既然發文數量比我多。卻還存在10倍以上的差距,我當然可以合理推論。當然這是我個人看法,我僅當成交換意見。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5-30 14:35:00
有人說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但我真的看了好幾年了 一些感想 希望是最後一次在這篇留言1 那位金牌選手絕對不會講你說那句資格挑戰說的話 除非他不想混了 2你的個性我覺要麻學柯文哲靠自身實力當上ptt站長 實現你的理想不然主觀意識甚重 跟自己只要理念不太合就硬要爭辯到贏 恐怕多有爭執 他IQ 157 你162 我覺有機會實現 其餘就是加油 祝你順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4:46:00
謝謝你的建議。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5-30 15:36:00
這場面只落到安慰自己,原來你以為這裡就是商業經營之地喔,別人都是有空來回文貼文,你處心積慮當私營地,心裏存競爭事實程度還早得很,好啦,你高興吹就繼續,大家看破你手腳,恁北玩一玩你也夠了,這節日你又讓我高興了,罐罐謝謝你,真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16:22:00
商業經營地是你說的,記得你不正是用簽名檔打廣告??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19:23:00
g大 你的案基本上不可能改判了 頂多取消不受歡迎而已因為不受歡迎本身人物就是一種空話 站裡根本沒這功能也不用再拿八字或塔羅板主比 他們不到板面營利的程度子玄行政上有瑕疵是事實 你用板面廣告也是事實不是嗎還有板面是用來討論分享 不是鬥爭的地方 麻煩可以停了建議群組長取消不受歡迎人物 但個板違規事實不會改變子玄最大的問題就是雲昇這件事 有違規事實不趕快處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19:35:00
只要有商業行為,鬥爭就不會停呀不過要群組長取消小組判決,那一堆人都要跳出來要求,包括最常被提到的mrz...等這件事群組長應該是不會去淌渾水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19:39:00
life板本來可以是利益雙方的地方 有命例和研究者回文子玄其它更差的板例如divination不關 想關life也是怪照組規 divination板才該關不是life 為什不照法治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0:50:00
MRZ跟小組判決無關喔,此外,八字版主寫說請來八字版看文,原來不叫利用版面??個版違規,也要先有LIFE版版規才算數,而非你說違規就違規。正如你說得照法治來,那就要以法規來看,事實就是不違規。而且八字跟塔羅版主不到用版面營利的程度??一個是收費課程一個是論命收費,情況完全一樣,當然要拿來比。另外~我沒利用版面廣告。反到是說到版面先處理y50簽名檔違規~所以如果要說個版違規事實,請先引出具體的LIFE版版規先。但子玄從頭到尾認定的依據都是外部網站跟他的不受歡迎規定。然而,當判罰無法規依據甚至跟過去判例牴觸,取消是應該的。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0 21:14:00
學術網非交易板面不得做商業用途 國研究公告不是寫了你最大的問題就是鑽巧門 id改大師 外站用ptt板面廣告這和子玄放巧門讓雲昇過關 意思不是一樣嗎?一樣違規給雲昇巧門這件事是錯的 鑽巧門廣告也是錯的 意思相同八字和塔羅板主 就比例原則上沒你嚴重 也是客觀事實一碼歸一碼 子玄沒依法行政 也不代表你就沒違規..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2:54:00
冠元,PttLaw 看板 #1OmiDbhE 你這個被判決...你在群組這邊檢舉沒有用呀...群組不可能駁回法務部判決你只能提告ptt負責人才有機會真相大白...不然你一直說判決沒有依據.別人一直說你違規...大家溝通不再一個水平上面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05:00
我也沒做商業用途,改大師是子玄自己發公告說大師是可以。然而我用的方式都是在(法規內)。既然在法規內就沒有比例原則~這點之前討論過。u900,PttLaw這個根本次事件有關連嗎?? 那葛討論的是名片檔而且,跟外部網站無關。時間點也跟我這次案件不同。我申訴得是小組長的判決,跟PTTLAW有何關係??反倒是u900,如果你信中寫的是真的。那我認為,你不該又跟以前一樣指示說提告PTT。何況S版主你認為沒我嚴重,偏偏版友們不這麼認為,就連dgc都說他申訴不服的點是(版主是帶頭的榜樣,影響力大於版友)。不該是版主的判罰<版友。因為身為版主理應更嚴格要求。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12:00
我覺得你的問題要不改藝名重新耕耘再重頭來..要不就是直接提告...因為一直在推文跟大家爭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13:00
可是u兄,其實回不回命理群組真的不是我的重點。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13:00
你覺得對誰有幫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14:00
我直接換個新帳號不就好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14:00
要爭公道不是用爭辯的...還是要依規範跟條例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15:00
你到現在真的不知道你被判不受歡迎人物..是為了什麼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15:00
你說的對~所以為什麼dgc的申訴,目前為止都理直氣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16:00
知道阿~只不過這一條,過去2013年dgc檢舉八字版版主被判無罪~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16:00
覺得誰誰誰陰謀你...誰誰誰欺負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17:00
不然為什麼不只是我,dgc、wearewinner、S大、K大、H大。大家都出來要個明白和是非。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18:00
dgc的事件,誰有失職是那個人的事.那跟你的違規沒關係呀你聰明如斯..應該可以分辨誰是徵是非,誰是湊熱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18:00
但他檢舉的就是憑什麼八字版主過去2013年是判過關。一樣的法條,一樣是小組長""自己認定無法規的違規""。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19:00
誰是暗中在使枴子的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19:00
我gkc確是不受歡迎人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20:00
所以怎會跟我沒關係,不然為何子玄禁止別人轉載八字版主的判決文。有關連阿~dgc的申訴不就是明白把我跟八字版主做出比較。也闡明判罰(必須一致),如果八字版主過關,我理應也過關。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21:00
你如果對你的判決不受歡迎人物有意義..就應該上訴或是提告..找到對你有利的條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22:00
我有上訴沒錯。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22:00
我都要懷疑你是人工智慧了...我都看完wonder woman回來結果你還在線上.....回文還這麼快....嚇死我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23:00
那是因為我剛好在線上~哈。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23:00
我是看你一直上訴.一直失敗..才建議你提告最好請個律師..因為你對條文的看法跟一般人的看法真的不太一樣...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0 23:23:00
g大。有些人特別陰險說。說再怎麼多,他也不一定會懂。或裝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24:00
提告最後再說吧。能說理當然先以說理為主。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0 23:24:00
不懂。所以建議有時候不用解釋太多。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24:00
法律不是在辯論說理的...找到一刀斃命的論點才會真相大白...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0 23:25:00
加油~~~~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0 23:26:00
加油...我明天好多事...托r大的福.最近很注意心血管保養應該要早點睡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0 23:26:00
對阿~記得你在P版跟r說到和好兩字,那u讓我看看是否果真如此~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1 08:55:00
我一直都在護航你呀冠元,願意好好跟你解說版規的,大概也只有我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1 11:53:00
為什麼不上訴到上層 以挽回你認為的名譽呢 真心不懂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1 13:09:00
u900你在P版時說r大的推文是在使拐子。那麼對比你在這篇的推文。好像殺傷力比r更大數倍。我很想相信你推文和信中說的話。但你在推文中至少要顯現出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1 13:44:00
他推文第一句就是在引戰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1 14:48:00
冠元,你寄信跟我道歉,說這些都是誤會,我也很高興,我回信中跟你講說你對相關的規定似乎看法跟主流不一樣,希望你尋正常程序,因為我看你一直這樣回文,不但沒有什麼進展,反而更遠很難消,,如果你認為鼓勵你提告,申訴,就是在傷害你,那你也只能好自為之如果這麼多人回文跟你說明相關的規定,你都沒有辦法接受,一直用自己的觀點在解讀,那麼,你認為整件事最終得利的是誰呢?是看戲的,還是檢舉為樂的,還是使絆子等收割的,還是我這個完全不以命理為業的人?而最大的輸家現在枱面上看到的只有一位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1 15:55:00
不以命理為業。呱。魔法噴霧。好啦ヽ(・∀・)ノ U大是個大好人(^-^)而且在下也了解您想當好人的心情^_^;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1 15:59:00
其實不是指提告,有些提出的事件跟論點,似乎與程序無關。例如扯到什麼PTTlaw或者商業鬥爭。這些都只是把水弄濁。沒有實質幫助。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1 16:01:00
從以前到現在。大概版上就數您最想當好人了。心意可嘉,相信一定能感動上天。老狐狸!(喔,抱歉,U大,這不是說您,這是學m大天外飛來神準一筆)無意義的。沒事兒。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1 16:23:00
依照語意,u大是可以直接檢舉你的,唉,都不聽群組長的節制發言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1 16:29:00
好好討論事情,幹嘛要人身攻擊呢,晚上就來檢舉r大可以好好休息一個禮拜了是不是再說我,就讓請組長認定吧如果可以感動上天,讓r大好好休息一個禮拜,養精蓄銳,就算被人身攻擊,我也是當仁不讓的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1 18:51:00
在下真的不是說您啊,U大何必對號入座呢?還是這真的是您的外號之一?人家真的只是想學學m大的天外飛來一筆的無邏輯說話法。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1 18:53:00
你去跟群組長說好了,慢走不送唷......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1 18:55:00
可能是我學的不好吧? 才會讓您這樣誤解。下次我會加油的。不過,在下真的不是說您。如果您碰巧有這個外號。那真的只是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1 18:55:00
唉 版主落選人學的有點難看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1 18:58:00
您不是版主落選人嗎@@? 當選人落選人不是事實描述?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1 19:03:00
現在檢舉可不是事實不事實啊。像您這種狀況就是推文提到對方落選,有人身攻擊之嫌。我看檢舉文都看到會背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1 19:24:00
r大檢舉看看,檢舉成功第一次是警告一次,檢舉被駁回就是群組長認證可以使用的詞了,快檢舉!好想看...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1 19:25:00
對阿 我也贊成 我如果被警告兩次而水桶7日也願意承擔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31 19:26:00
E大用他的肉身去檢驗r大的真身,好期待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5-31 19:26:00
我還說過GKC是命理群組不受歡迎人物 你可以一併檢舉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1 20:09:00
好吧,本來很懶惰的,既然您們都極力推薦,在下就嘗試看看但是ete大,如果檢舉成功,您不能怪我喔。因為是您跟U大一起鼓吹的。在下會請教airua大,看要怎樣檢舉比較好。因為在下檢舉經驗很淺薄阿 ~~~>.<~~~~~ 是因為我人太善良嗎?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1 20:30:00
dgc曾經在八字板宣傳盲派命理被禁止 不爽當然要檢舉..八字和塔羅板主除了聲明自己的id外 根本沒做什麼宣傳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5-31 20:33:00
哈,感謝souldregon大大的鼓勵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5-31 20:35:00
引導指名和要求其它命理師不得回文 八字和塔羅也沒有任何第三者去看 都不會認為他們違規的程度能比life板他們也沒宣稱八字第一名師 塔羅第一名師 有必要再辯?板面就是討論區 玩商業手法被桶真的沒什麼好抱怨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1 21:12:00
八字版主除了聲明ID還有(請別人來八字版看文章)。沒宣稱第一名師,只不過是有宣稱是版主而已。別說dgc連weare的申訴裡也是說明版主帶頭利用職權比較嚴重。何況我沒有引導指名,你如果說大師標題,也是小組長公告合法既然合法就不用再辯。至於每個人論命習慣不同,做什麼要求本來就是個人自由。請回歸法條面來看。S版主你真要說這些屬違規,至少也引出具體版規。不然現在不止我跟dgc,連weare的申訴不服的點都是"版主"的嚴重性,遠大於版友。事實也是,如果帶頭的自己都違規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1 21:17:00
幫QQ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1 21:17:00
憑什麼要求別人遵守?? 但,顯然他們也不是文盲。八字版主的答辯文中,不是講得很清楚:(當初只規範簽名檔)。並沒有外部網站規定?? 小組長還說自己不周延。所以,""版主""犯規嚴重性更高,這是普遍的共識沒什麼可說。然後小組長自己承認(不周延)也已經是事實。既然是你法規不周延那是你的失職,憑什麼我要因你的失職被桶?就像dgc說的(版主影響力遠大於版友),拿版主光環背書,當然遠大於名師。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1 21:29:00
怎麼又扯回這邊了又談到版主失職,可是群組長幫你認證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1 21:31:00
我說的是小組長喔。如果認證了,就請趕快處理跟答覆我和dgc的案子~!!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1 21:32:00
一樣啊,群組主幫你認證囉*群組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1 21:33:00
既然都沒答覆,怎麼認證??要是真的認證,那dgc和我的申訴案怎麼擱這麼久??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1 21:33:00
那你可能要問群組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1 21:34:00
dgc的案子5/11就提出檢舉,現在再過兩三個小時就6月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1 21:37:00
那你還不快檢舉群組長X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5-31 21:37:00
而群組長當初裁定要我如果要比較可以提出(比較申訴文)。結果我4/15提出這篇文章代碼(AID): #1OyWOIGg (AboutBoards)還轉到命理檢舉版,結果現在要6月了,怎麼不回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31 21:38:00
上阿~ gkc 加油 快去檢舉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6-01 01:29:00
沒有規定也不見得不能桶 民法侵權行為是可以類推適用只有刑法才是罪刑法定 ptt也不見得要非照刑法規定不可至於管理者也只是ptt的板友而已 沒有一定要加重的理由把id改成大師也不見得被桶 接著宣傳第一名師才會這樣g大被桶的原因很清楚 一連串違規的動作串連起來造成..如果自己就在鑽巧門走鋼鎖 僥倖心態被罰真的不能怪人我是勸承認自己有操作 和群組長協調取消不受歡迎人物全組水桶確實違反比例原則 而且程度根本沒有這個功能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1 02:05:00
s大金玉良言啊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08:03:00
gkc臭屁成自己號稱ptt命理版第一名師 被終桶了要怪誰?私底下教唆板友刪除其他命理師回饋文 然後自己賺指名要嘛你你就低調一點 人家還不會抓你 自己廣告打那麼大被判不受歡迎是自己作得來的 還要到處申訴?那有天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20:00
所以S版主你也知道""沒有規定""~!!既然沒有規定,你自己都知道法治就是要依法行政,不然就叫人治。沒有規定那就是""依法無據""。沒有法源當然違法。你都說(沒有規定)了,又何來(違規)??沒有規定說人違規就叫(朕說你有罪,你就有最)。何況我本來就沒有操作。法治是講法規和判罰要件的,不是你說違規就違規。還有,某98請注意,我建議刪除的是(占星鬧版文)、(違規者文)是你自己要自以為是要求刪回饋文,你不違規我何必建議??另外,正因為是管理者,又是帶頭的人更應以身作則。並且職權越大為禍越深,當然要更加嚴謹。不然為何MRZ會被判永不任用?? 正是因為群組長的影響力極大,所以為禍更深。所受的懲處也更嚴厲。你沒看至今檢舉的人,不論我、dgc、weare,大家都認為版主理應更高標準。很簡單的道理,你自己帶頭違規你還有何資格要求其他人?? 另外廣告打那麼大?? 先不說我沒在PTT打廣告。如果子玄真要抓,怎麼不會先把y50上百篇簽名檔違規抓了??雲昇就更不用說了。他們的狀況還都是有明文規定。我的狀況還是根本(沒規定)。既然S版主都說沒規定了,那就當然不能罰。不然要法規幹嘛??直接就(朕說了算)不就得了??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30:00
被終生水桶的是Gkc ,惡行明確。冠元夜裡哭哭執意跟我對幹落的如此下場,只能說自作自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31:00
也就是真要比嚴重度也輪不到我。比我誇張的在命組一堆。如果真的是因為問題的嚴重性,那何以雲昇沒什麼事,還被偷偷復職?? 很明顯就是跟八卦版鄉民說的一樣,就是搞個人黑名單而已。所以不用替小組長找臺階下了。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33:00
除了我以外許多命理師的回饋文都被刪了,根本就有人搞鬼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33:00
光是雲昇跟y50我就遠遠比不上他們。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34:00
好幾位life版命理師都寄信跟我說他們的回饋文被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34:00
有阿~因為不是只有(占星鬧版文),本版還出現(簽名檔廣告文)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35:00
而我在life版所有解盤文也都在也都合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36:00
合法到被警告再犯就永久水懂。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36:00
那有什麼占星文,為何我的解盤文在而gkc全被刪,誰在鬧版不是很明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37:00
至於你98唯一造成的貢獻只有終於讓這樣的小組長因你下台。很抱歉喔~pasaword的公告寫得很清楚,你的文看不出斗數成份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37:00
我所有的解盤文章完完整整都在life版,gkc還想抹黑我,搞烏賊戰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38:00
那爲何我的解盤文完整的在life版?我就合版規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38:00
是阿~你的那些解盤文就被警告違規,並再犯一次就"永桶"。合版規會被警告喔??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39:00
請各位去看看我所有的解盤文都在life版都沒被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39:00
而且還說再一次就永桶。廢話不多說,看公告就知道違規了。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40:00
事實勝於雄辯阿,我的解盤文都在,gkc全被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40:00
文章代碼(AID): #1NsCNPFq (Life)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41:00
事實勝於雄辯、我還可發文,gkc早就不能ptt論命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41:00
但依據公告內容所寫你就是違規無誤。所以要求刪除違規占星文超級合理嘛。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42:00
事實..gkc全面命理版終生水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42:00
還想轉移話題喔。現在事實就是證明你當時的文是"違規"。所以建議刪除超級合理。事實嗎?? 事實就是小組長沒解釋dgc的質疑就跑了。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43:00
不知gkc還想辯什麼,公開公告終生水桶是gkc目前也還沒改判啊,事實勝於雄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43:00
然後還承認自己不周延。事實..八卦板眾認證的山大王條款。所以事實就是目前的判決是錯的。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1 20:44:00
Gkc要有理,早就解除終生水桶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0:44:00
所以表示你目前看到的事實並非(最終事實)。那在跟我扯什麼事實勝於雄辯??很抱歉喔~世界上都有一句話叫(強權壓倒公理了)。還在扯如果有理早就解除水桶。反倒是~如果小組長有理。怎麼不敢對於dgc和weare的申訴做出解釋之後再跑??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01 21:13:00
可是群組長就說你違規永久水桶合理了 需要找文章代號嗎@@ 你攻擊群組長山大王 強權 一直人身攻擊 不太好吧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1 21:48:00
話又轉回來了,群組長已經認證你了,麻煩你快去上訴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6-01 23:09:00
這傢伙人身攻擊慣了, 不意外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1 23:31:00
我說的明明就是被八卦版板眾批說山大王條款。何時變成我攻擊群組長?? 模糊焦點也不是這樣。如果他說合理,當初就不會說溝通改成警告。另外~既然要說認證,就請回覆我提出的申訴。以及dgc的。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01 23:50:00
你現在是已經被群組長判決有罪的人 上訴是你的權益不代表你對 還沒改判你就還是不受歡迎人物啊@@ 而且你也不是第一次上訴&敗訴了 唉而且群組長確實判過你有罪 你卻說這是強權壓過公理這不是人身攻擊群組長不辨是非 硬採強權嗎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2 00:00:00
群組長就是認證gkc終生水桶有效 真不知道gkc在亂什麼冠元永桶夜裡哭哭,女版被桶也是哭哭龍珠被趕也是哭哭,申訴沒用又要哭哭。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6-02 02:59:00
只有自己可以講別人、檢舉別人, 別人不能說你?哪來的雙重標準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2 08:55:00
我早就說他現在就是被判有罪 他總是說他還再上訴 結果現在又不上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2 10:37:00
如果是判決有罪,為何還沒回覆我跟dgc的申訴來"定案"?另外~我說古代有句話叫(強權壓倒公理),來回應某人說的有理就會解桶。這是邏輯的舉例反證。沒什麼問題。話又說回來,也可以由一些事實面來討論。請問小組長搞出了這麼多事情,群組長哪一次"""有給予實質的懲罰"""??就連這次被檢舉比MRZ還扯的事件。第一時間提出請辭。也是閃電核准。怎不按順序先處理dgc的申訴??怎麼不讓子玄先交代被申訴的內容,然後再依MRZ的判例,判罰永不任用再拔除??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2 10:51:00
對 對 快請gkc自行檢舉群組長這些你認為的作為!不要再這這裡空口評論了 對你的申訴沒有幫助啊!!你快點把你要問的 要申訴的整理一篇 不要再這這裡偏題了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02 11:28:00
笑了 小組長判有罪->申訴->群組長1/18駁回->2/24申訴->駁回 (無限loop)在你上訴成功前 你都是有罪啦更別說被駁回那麼多次了 群組長還沒駁完你應該感激你現在才能這樣說 不滿意群組長處理 可以去站方申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2 14:55:00
好像不是我先偏題的喔@@。現在是很明顯連當初判我的人都跑了,結果很明顯還說什麼??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2 14:58:00
他離職跟你沒關係 貼金?結果很明顯 你被小組長跟群組長認證為不受歡迎人士請你自己上訴群組長喔。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02 15:01:00
天才啊 版主個人太忙不做了=他的判決很明顯有問題 ptt的版主都不能請辭了 不然全部都要大赦 XDD 再說 判你的群組長還在 所以結果很明顯 ^^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2 15:19:00
"結果很明顯"是最新金句嗎?好酷今天就算站長跑了,所有人的申訴和檢舉,也是要循正常程序申請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2 22:41:00
天才阿~如果很忙不做,3月的時候為什麼還留任??表面上的理由也只有某些人會相信,而3月就開始說太忙。為何會""剛好""是在被踢爆的時候火速請辭??對阿既然群組長還在,那趕快回答dgc嘛。另外u900你在P版的時候說要我判斷誰在使拐子。那麻你說的跟做的要相符。此外~如果針得是因為太忙,3月怎不會再請辭一次??或拒絕慰留連小組長文章底下的推文都有人說出(垮台前)三個字了。不然要是他超合理,dgc的申訴都多久了??為何不面對完再辭??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2 22:48:00
群組長應該要出來説,不然冠元你向站方申訴一下,一直拖著也不太好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2 23:08:00
在申訴也沒用啦,gkc就好好的在水桶裡反省吧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2 23:12:00
天才阿~你的案就是你的案 別人案是別人的案別再混為一談囉gkc到底要不要檢舉群組長呢?不懂一直在這篇離題有何用處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2 23:22:00
鼓勵所有人循正常程序怎麼會是使拌子呢??太敏感了吧難道要鼓勵去總統府前抗議嗎????或是聯絡市議員,辦一個受害者記者會??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2 23:47:00
我也真心不懂,在這篇一直提根本沒用阿不如直接往上申訴檢舉不是很快?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3 00:00:00
冠元號稱是大師,大打廣告變桶師。到了各版人人怨,累積桶量無人比。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6-03 00:30:00
推U大, 直接提告或開記者會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0:39:00
循正常程序之外的發言呢?? 你說跟我以和好??確定??這一系列推文,除了正常程序之外,其他發言,還說r大使拐子??另外~更天才的是,dgc檢舉的案裡面就拿我當比較。當然有關。另外u900你不用解釋,你既然在P版自己說我判斷得出來誰在使拐子。那麼你要做的就不是解釋你的行為。而是拿出行動讓我可以判斷的出你說的話的真偽。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3 00:53:00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捍衛你認為的公道呢快檢舉群組長!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15:00
結果很明顯這句????<<<我是在說前面兩三位使用者又沒有在說你.....不要太敏感拉鼓勵循正常程序當然是真,幫腔批鬥前小組長當然是假你這樣回文我就可以知道信中其他的話你沒聽進去我一向就法論法...堅持程序正義呀...法不溯及既往....dgc的案子判出來,已發生的不影響呀如果你有這個認知...就會循正常程序去申訴你的案子不會去期待小組長對後面其他人的處理有沒有失職即使有失職...那也是後面這些人的判決需要加重並不是前面所有人包括你或mrz的判決就可以減輕..法律就是這樣的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24:00
現在不是討論其失不失職,dgc明顯是在說判罰不一致吧?加上,現在小組長他都自己承認是他自己不周延的問題。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25:00
判罰不一致的結果1.前小組長失職2.應與前項判罰一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25:00
可見錯在小組長,不在我們嘛。那這樣當然就法論法就應改判~!!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26:00
即使錯在小組長....就是後面的判罰要與前面一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26:00
判罰不一致,然後又是小組長自己不周延。當然應該是3.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27:00
兩公約後台灣不敢判死刑..所以之前判死刑的都要上訴要求判罰要與兩公約後一致,不可以判死刑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27:00
既然是你的責任,那就不是其他人有問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28:00
問題是,死刑仍存在,再說了,請問他們犯得是同一案件??並且你提兩公約,小組長有去簽什麼公約嗎??從頭到尾都是""他一人""主導這件事。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29:00
我在跟你舉例只有後面拿前面比..沒有前面拿後面比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29:00
那既然他都承認自己錯了~那就是錯判阿。錯判就應該改判~!!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30:00
這是程序的原理.....不管是一人或好幾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30:00
當然有,同樣的東西,同樣的法規,無論前後都需一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31:00
小組長的狀況是原本的法令根本沒有廢除。2012的規定依然存在~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31:00
可能會跟你一樣變成不受歡迎及水桶.判罰與你一致對你沒有幫助呀...我不是跟你說過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33:00
這個你要去研究呀...我知道全站有幾個.命理版你要做功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33:00
那為什麼事隔4年,同樣的違規案件dgc再度來申訴,這次八字版主就反而要被判水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34:00
然而現在的情況是,既然是你小組長的疏失,那就是""錯判""既然是錯判那改判是應該的。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35:00
得...你好好研究一下,循正常程序好好上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35:00
請問差別在哪?? dgc檢舉的一樣是八字版主用PTT版面營利收費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36:00
你就向站方檢舉他怠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36:00
可阿~但那也得他真的擺明不處理再檢舉。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37:00
站方不回應你就去提告ptt負責人....這就是正常程序呀以管理者的角度...群組長的職責並不需要職代小組長有人把小組長鬥走...群組長本來首要任務就是物色小組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38:00
這我聽很多次了,同樣的事不用一直重複,而其他會被人懷疑是使拐子的發言更要謹慎。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38:00
之前的申訴案...並不掛在群組長身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39:00
基本上,他之前發生的事件隨便一個到八卦版都會被轟到下台。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39:00
建議你走正常程序你也認為使枴子..我沒有義務要幫腔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40:00
群組長到現在這地步才要他走(而且還是請辭)。在我看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0:00
或是要很明顯的站在你這一邊...如果你這樣期待我只能說抱歉呀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1:00
冠元...人都會拿對自己有利的來比較,八卦版是娛樂版這個版是國研院...版規根本不一樣...你提八卦版人家提女版龍珠版....這有意義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42:00
那這次,你還特別拿PTTlaw的事來說,那你這樣還說r大使拐子?問題是八卦板是第一大版最具指標性。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2:00
就像你提dgc mrz等...我也是認為對你沒幫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43:00
同樣的案判例類比當然合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3:00
我拿pttlaw點你...是要你知道你要怎麼去申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44:00
不對喔~你明明這句話後面是扯進這次的事件。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4:00
我建議你多去地方法院看看開庭....看個幾次邏輯會比較務實一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45:00
所以我才會說如果真的要證明你是光明正大,最好的方法就是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5:00
我好人做到底...跟你說一下好了..說完我就要睡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46:00
那你怎麼不說法務之前認證是合格??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6:00
其他人在群組內可以解決...是因為當初沒有上訴到法務部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7:00
你如果要繼續說藉口...我就不說了因為你沒有聽進去....你被判決是事實...你要想的是怎麼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47:00
那你還拿這個來說,當然會別人會不相信你。很抱歉版務是版務,法務是法務。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8:00
你多看一下之前的前因後果吧....你都聽不進,就繼續回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48:00
何況依照時間點,法務所說的那些根本不在本次小組長判罰我的時間點。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2:49:00
回到最後看看群組長怎麼處理.....很多人都在看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49:00
而且,這邏輯謬誤我不是沒有提,如果依照法務部為主的邏輯。只要是在法務版被判決的人,命理小組都要通通列不受歡迎。顯然不合邏輯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3 02:50:00
加上你提的這些,上次我就申訴過,群組長已說不得訴即既往~!!你認為你是第一個想到拿法務的東西當理由的人嗎??小組長早就為了針對我而使用過,只是被我申訴溯及既往而失敗~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3 07:39:00
怎麼又一直繞圈 講了一晚啊結果很明顯 你到底啥時要檢舉群長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3 07:41:00
那冠元大師怎麼還沒被放出來啊如此怨屈乾脆上訴總統好了看總統會不會特赦你出來回ptt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3 08:23:00
得,冠元你都想到,想必胸有成竹,你就照你的方式繼續吧這天要下雨,冠元要回文說邏輯,是誰都攔不住的...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6-03 21:14:00
基本上我認為子玄的法治觀念不夠 常常沒有依法行政但學術群組板面禁止商業行為早就公告了 何來沒規定?刑法要罪刑法定 民法可以類推適用 能類推就是有規定若堅持要刑法 也是有保護主義這種適用方式 都講過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3 21:31:00
總而言之 gkc就是廣告~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03 23:59:00
小組長判的不信就算了 群組長都檢驗好幾次了 他完全無視 顆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4 02:04:00
問題是本人並未在版面搞商業行為。現在的問題都是在""外部""網站。當然沒規定,不然為何小組長自己承認自己不周延。這樣的行為就是""隔空水桶""無誤。就連群組規也都是寫""看版""兩個字。不然何來MRZ等人在外部以PTT背書??如果有規定,就不會當初dgc也說沒有外部網站規定、raio也說沒有、weare也說沒有、甚至連八字版主自己也說沒有。難道大家都文盲?? 沒有的規定就是沒有。至於保護主義上次討論過,並不適用於本次事件。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4 04:19:00
問題是你被小組長跟群組長認證了結果很明顯 你就是廣告被罰了 你到底要不要檢舉群組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4 10:46:00
問題是,如果你口中的認證非常合理,大家應該心悅誠服~!!何以不服再上訴的人越來越多??而且是連八卦版民都說服不了??如果你所謂的認證很合理。為何始終無法說服dgc??又對他的問題和我的問題,至今不給答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4 11:18:00
冠元你不檢舉督促一下站方,拖個半年一年,廠商就要退這樣有失大師風範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26:00
配合命盤或盤口來做出解釋,才給警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26:00
我就說啦~pasa已經把為何違規說了。兩位要說不違規請舉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27:00
他那篇有""""用到斗數的地方"""",舉的出你的話才有說服力~!!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27:00
1.pasa說版規未明確規定,回文須配合命格(沒違規)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6 23:27:00
這....我今天是遇到鬼擋牆了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28:00
版規很清楚,要與斗數有關,他明明說(看不出98有用到斗數)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28:00
2.pasa自己認為 配合命盤或盤口來做出解釋,並給警告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6 23:29:00
版規很清楚,違規的文被判警告,withoutptt回信98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29:00
3.此次警告後,如有再犯則已版規7 版規8處置(結論這次沒違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30:00
沒違規會被警告喔,他講得很清楚原因是(看不出98用到斗數)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30:00
警告是因為他認為要配合命盤或盤口來做出解釋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31:00
先判警告,再犯則已版規7 版規8處置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31:00
配合命盤跟盤口只是一個舉例,重點是你要有(斗數成份)。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6 23:31:00
阿你也被判警告呀....你也沒用到斗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32:00
是你根本沒弄清楚,他被檢舉的版規和事實是什麼。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6 23:32:00
所以你要看pasa的判決文內文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32:00
我不用弄清楚那些阿,我們看板主公告,寫得清清楚楚不要在顛倒順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33:00
這判罰邏輯不就是(看不出有用到斗數)皆屬違規範圍。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33:00
他沒說是違規,是他認為要配合命盤或盤口來做出解釋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6 23:34:00
可是他到現在都沒有被永桶....所以是沒有再犯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34:00
才給警告(沒依任何版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34:00
順序是我用版規7跟8檢舉(與斗數無關)在先。pasa認同他沒斗數重點是之前那些就是因為違規所以才被警告,警告也是一種判罰沒違規就不會被警告。會說""再犯""兩字不就表示是犯規。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36:00
不對不對,內文沒說是鬧版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36:00
同樣的邏輯,如果同一件事第一次做被認定不違反版規7跟8合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37:00
何以(同樣的事情)、(同樣的要件)做第二次就忽然變成違反7跟8?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37:00
所以這次不是因為版規7或者版規8給警告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6 23:37:00
可是98 的文都還在板上...違規的話應該是被水桶刪文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38:00
重點就是,他被判警告,不是已版規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6 23:38:00
那你也不能https://i.imgur.com/KptFNle.png 叫人刪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38:00
而非(沒有配合命格)。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6 23:39:00
你應該直接向版主檢舉.經判決後,版主才能刪文呀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39:00
對,他那篇就是沒被判鬧版文,就不是你所謂的鬧版文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39:00
當然是依版規,因為重點點出(沒有斗數成份),又說到""再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40:00
依版規7跟8論處,可見這邏輯很清楚,他的行為已違反7跟8所以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40:00
但是確實 rechris98 的回文看不出他有配合命盤或盤口來作出解釋,故在此向 rechris98 作出警告處分,再犯即以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41:00
版規論處。結論,這次沒被判違規法外施恩!你不是最講求法治,我才不信你沒意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41:00
結論就是有阿,都說""再犯""依版規7跟8論處,可見已符合要件所以輕輕放過。M你還真說對了~後來98又再犯~我的確有向pasa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42:00
如果說他第一次就是犯版規7 跟版規8 卻法外施恩,你怎麼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42:00
申訴。所以文中邏輯已告訴我們本次符合違規要件只是輕放而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43:00
我並沒認同阿,事實上我有和pasa據理力爭他判太輕。理解嗎??既然可依版規78來論處,就已經說明本次符合違規要件!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45:00
你爭完,然後呢,沒改判,那就是沒違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45:00
然而只不過是輕放先警告而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46:00
只是沒改判""重""而已,被警告依然是違規。警告也是種懲罰~!!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46:00
2.pasa自己認為 配合命盤或盤口來做出解釋,並給警告(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6 23:46:00
我覺得應該請pasaword出來說明...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6 23:47:00
gkc冠元大師被命理版判不受歡迎終生水桶、不是我被判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47:00
請不要再模糊焦點了,重點是這句:(回文看不出他有配合命盤或盤口來做出""解釋"")而非命格而且他也早就被抓出不懂斗數。如果沒違規就不會符合板規78的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48:00
反正我是以pasa內文直接貼出來相關內容,你要自行判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49:00
""違規要件""。就是因為符合違規要件,所以再犯才能判嘛~!!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6 23:49:00
我也沒輒,12點了,睡。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6 23:50:00
我一直合法在life版論命沒違規啊,而且很多版友都有回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50:00
顯然是你自己對錯重點,既然符合違規要件被警告就沒什麼可說~上面那個就是你的警告判決,還沒違規喔~之前還被列退11篇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6 23:51:00
Life版友的回饋文說我準的也都在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51:00
最基本的邏輯如果行為本身(不符)違規要件,再犯也(不會)被罰~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52:00
換言之如果再犯(會)被罰,就表示(符合)違規要件。否則不違規的事再做多少次都不違規。而你98只不過是違規被警告再犯永桶~這很清楚的法治邏輯,一清二楚。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6 23:54:00
我一直都在life版合法發文論命,一個被判不受歡迎終生水桶的冠元大師還在評論我,真不公道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55:00
被警告無關斗數再犯永桶~好合法阿XD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6 23:55:00
問題是我一直沒被判終生水桶啊,被判是gkc終生水桶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6 23:56:00
我就是合法啊,gkc就是非法才被命理版判終生水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57:00
所以既然你的行為再犯(會)被罰,就表示(符合)違規要件。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6 23:57:00
那gkc就想辦讓自己受歡迎啊、不要一直拿ptt廣告自己課程,ptt告層可能考慮放你回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58:00
真的喔~怎麼看下來是因某人搞山大王條款又人治裁判終生水桶??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6 23:58:00
你就上法院告ptt只判你終水桶不判我、不公平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6 23:59:00
這句更好笑~受歡迎?套句八卦鄉民(那叫""不受子玄歡迎""名單)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6 23:59:00
上法院告人gkc很再行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7 00:00:00
此言差矣~我不想告還有人自己求我要告他耶XDD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7 00:04:00
就上訴法院,告ptt都不放你回來life版當大師比在這申訴有用多了吧!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07 00:22:00
為何gkc都忽略群組長已經認證好幾次他是不受歡迎人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7 00:24:00
因為每次認證都出現新事證證明小組長是錯的~乃至現在未回覆!!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07 00:24:00
gkc是不受sitos歡迎名單才對?那是你認為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7 00:25:00
事實擺在眼前~那就請回覆dgc和我的比較申訴。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07 00:35:00
即使還沒回覆 你也是不受歡迎阿...小組長判過 群組長駁回上訴過 在你推翻上訴判決前 你都是喔這就是事實擺在眼前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7 00:43:00
事實勝於雄辯..gkc被判命理版全面終生水桶!叫唆版友刪除其他命理師正常回饋文,鐵証如山。還想用種種理由掩飾自己罪行冠元叫唆刪文多,為了廣告賺指名。想方設法回命版,只為利益賺多多。犯行明確判終桶,翻身無望夜裡哭。一再申訴沒人理,多行不義必自斃。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7 11:30:00
應該讓當時板主判斷是否刪文,寫信叫人刪文比較不好啦何況是誤會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07 12:50:00
冠元惹我算他帶衰,從大師變不受歡迎人物Life版大師當久了,出去ptt放生當小小師也好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25:00
r98依照公告你的文真的是違規 還說g大罪行 惡人先告狀?還什麼人家是為了廣告 問題應該是為啥版主放任這些人違規?這系列看下來還真不是什麼誤會 那個不受歡迎也根本是鬧劇版主不管事導致有人可以鬧版十幾篇 人家熱心建議刪掉違規文章非常合理 不曉得有什麼好護航的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35:00
統計一下雙方id的上站次數還滿有趣的 (觀察中)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38:00
恩 剛剛還看到一個上站次數4次.....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39:00
這串其中一邊突然多出好幾個上站百來次的去年十一月左右槓上到現在,算算天數好像也差不多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7 14:40:00
28大回來了,好久不見,最近w大怎不見人,懷念...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40:00
恩 其中一邊還有多出上站4次的呢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40:00
我觀察我的,你們繼續,反正不出聲默默看的一定還有 :p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42:00
看來又有人犯了登入次數=註冊天數的問題 像我好了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43:00
沒犯啊,我一個十年id上站不過500次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43:00
我常掛網登入次數約兩百 但我的註冊天數(已滿 1604 天)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44:00
既然B大知道這點 又何必講這些意有所指的話?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44:00
那你也不用覺得被戳啊,有幾個id交替出現也是很有趣的現象乖啦,一起看戲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45:00
而且看不出有好幾個耶 就所看到也才某D四次 某人一百多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45:00
是說這串應該好幾位都是大師,有沒有人要占一下何時落定?噢,記得推文和使用者名單藍字的順便算就是了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46:00
我只覺得拿別人的登入來攻擊 很人身攻擊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47:00
呃,發表一下觀察心得就是攻擊喔…好好好,我默默觀察默默統計就好,唉。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48:00
因為這情況看過很多次 我們就事論事 就是有人要拿別人登入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7 14:48:00
建議你可以檢舉看看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48:00
那麼我有說你講的無理或是質疑刪文事件嗎?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49:00
你會跳出來拉椅子我還覺得頗意外,其實一開始沒查你id欸…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7 14:49:00
我是比較好奇大師怎麼這麼多時間在網路上,我都懷疑是Si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49:00
因為你回推文的時間點太剛好就在我之下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7 14:50:00
Siri此類的人工智慧,難道都不用備課嗎?之前不是有開班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50:00
喔,好,我以後會晚一點推,sorry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51:00
算了啦 也不用道歉 只是建議大家對事情討論最重要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51:00
沒啊既然覺得戳登入就是人身攻擊的話那一定要道歉的嘛然後來等等看有沒有大師要算一下這串還要多久落幕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52:00
B大既然不是故意的 其實我也該道歉 因為我也有抱怨你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52:00
都半年多了不知道會不會戰到滿周歲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53:00
我覺得這兩三個月 追了整件事的進度 根本就是小組長的[秀下限鬧劇一覽表] 搞不懂這麼明顯是小組長錯的案子為什麼可以拖這麼久? 我還沒看過PTT哪個小組長下限這麼扯
作者: BigCat   2017-06-07 14:56:00
喔那真的是你沒看過 XDD 子玄應該還算比較不扯的哈哈哈不是說子玄是對的,可是小組長他算比較不扯的了 (大笑)
作者: scop28   2017-06-07 14:57:00
連以前那個被不任用的MRZ 還有CCR之亂都沒這麼誇張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6-07 15:37:00
對啊扯的人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扯,這點才是真的很扯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7 16:11:00
都快週年了 還是沒改判 幫QQ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7 17:28:00
當事者有毅力很正常,有些熱心版友,我實在佩服他們的毅力,值得學習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6-07 21:53:00
....g大的你問題是同時三四種行為合在一起才會被判罰不然raio為什會被群組長放出來 然後群組長卻不放你?八字和塔羅板主的例子比較接近raio 恘只有講個id而已聲明自己是收費命理師並不違法 只要他沒在板面違規板面討論之外 板友間要怎麼私信服務管理者都無權干涉管理者認為可以去桶板面外的活動 沒法治觀念才會這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8 18:57:00
沒有接近喔~差多了,raio沒有寫上(命理小組的版)但其他兩者有問題是我的做法都是有憑有據也都背後動機合理正當。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8 18:59:00
打廣告 讚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6-08 19:36:00
對啊,我只有用到私信而已,跟他們兩個不一樣喔。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6-08 20:20:00
不然raio為什會被群組長放出來 然後群組長卻不放你?有寫到板又如何?寫到板和用板廣告中間有一段差距吧..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6-08 21:40:00
寫到版就是用版廣告不是嗎?我們其實也很好奇群組長當初為何不放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9 00:22:00
沒錯~用版來替課程和收費背書。群組長不放我原因可能有很多阿誰知道原因是不是因為不能說的因素??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9 00:33:00
水喔 直接說不能說的秘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09 00:38:00
連有版友文章都說很明顯看得出是誰在秀下限,還不放我當然會一堆質疑。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6-09 12:57:00
99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7-06-09 12:58:00
100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09 13:25:00
檢舉王整串不出聲 就搶最後兩推爆文 壞壞
作者: delirious (insane)   2017-06-09 15:05:00
XD 這是一個milestone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09 16:17:00
支持檢舉王選小組長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6-09 18:09:00
哈哈。我笑了。不過。推文真的好多。朝氣蓬勃。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6-10 11:26:00
寫到板當然不等於宣傳 要依內容和比例原則去認定才對若我是管理者 八字和塔羅板主在比例原則下遠低於gkc..然後g大又要發幾十篇文質疑管理者的邏輯 被組務水桶退一步海闊天空 當初不要發文狂申訴場面還不會這麼糟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0 11:37:00
可能發文忘了前用文王卦來測一下吉凶測一下,以果決行,舉手之勞呀,可惜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0 20:10:00
那只能說你S的個人心證明顯與多數人不符。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0 20:23:00
多數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0 20:32:00
多數申訴判罰不一致的人,都認為利用版主職權比例原則更嚴重~因為公器私用又有瀆職之嫌,同時還帶頭不良風氣。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6-11 00:06:00
所以你會被桶 管理者判罰就一直質詢人家心證有問題..八字和塔羅板主 你有的操作他們都沒有 是要怎麼比?只不過說了當某板板主就要被桶?你的多數人到底哪來的life板眾 八卦板眾 不到1/10出聲就說多數人 想太多了子玄處置不當能比的只有雲昇而已 提其它人都沒什意義趕快認錯 與群組長協取消不受歡迎比較實際 再耗就沒了你的違規其實也沒到全組水桶的程度 子玄也有濫權過罰可惜人家沒像你龍珠板數十人在反 若太扯不下台也不行犯的錯太嚴重 絕對是被雙位數以上的人轟下台 也是指標反g大的人比反子玄的人多 自己最好想一下問題出在哪裡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6-11 00:50:00
試利用符號檢定推論其P值為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01:03:00
S版主扯到他版就類比失當了~斗數版平均人數才十幾人,你拿來當人數熱門時可以達80人的版比。而且操作"""是你欲加之罪"""既沒有邏輯可以完全支持你的推論,我問你超過5次,請問違反""哪一條版規"",你連法規都引用不出來還再扯操作?? 而且還是既然依法無據又自己寄信來說我是對的~就沒啥好說。問題就出在我根本就沒違規,不然子玄為何自己徹下公告??重點不在當了版主,重點在(利用版主職權及""帶頭"")。事實就是現在申訴的相關當事人,只有你S版主是認為八字跟塔羅的狀況不一樣。所以不要再扯操作了~因為那只是你的""推測""並無實質""邏輯""可以論證成立。所以關於這些問題,你沒看R大幾個月前就嘆氣說(難道命理小組都不講邏輯?),其實我也很認同子玄沒被雙位數的人轟下台是因為命理小組被他經營到人氣低迷不是因為不嚴重。事實現在就比MRZ嚴重。其實我也很無奈,很多明明很簡單的邏輯~竟然還要一直講解。而且真要說他版之前反我的人,連反的人自己都承認是多數暴力還有人自己承認是暴民了,還有啥好說??所以S你一直以來的認定,就好像(朕認為你操作你就就操作)。至於沒有法規(無視)~建議刪除的是違規文(無視)~無法以邏輯證明(無視),這樣不講法律要其實跟子玄的人治沒有太大的差別。法律要件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1 02:04:00
S大。裝睡的人叫不醒,大家還是繼續喝茶看戲好了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09:31:00
Gkc叫唆版友刪除其他命理師回饋文,犯行明確為唯一被判命理版全部版面終生水桶的人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11 10:28:00
可惜人家沒像你龍珠板數十人在反 若太扯不下台也不行犯的錯太嚴重 絕對是被雙位數以上的人轟下台 也是指反g大的人比反子玄的人多 自己最好想一下問題出在哪大推上述S版主看法 深得我心認為小組長比MRZ嚴重的一直只有少數人人數少到護航某人選版主都會輸的那種 還好意思一直說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1 10:37:00
好久沒看到w大了説......100認為mrz比前任小組長嚴重的,爬了一下文,有g大28大w大和版主落選人,4人,也不少了,不是說三人成虎嗎?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1 12:40:00
一直忘記還有28第五個出來的機會少之又少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6-11 17:38:00
子玄當小組長四年 對增加流量的確沒什做為 但也沒亂搞討厭廣告亂桶 四年要累積雙位數的人來反其實也很容易g大當板主多久?就引來一堆人反對 這是講法治的現象?最愛講板眾的人 為什反你的人比較多?自己應該想一下一直說法治上你沒錯 改看民意也是輸別人 這客觀事實在life板真的幫到許多人 今年幫你出頭的絕對是雙位數真誠的幫助別人 人家就會來找你論命 真的不用一直宣傳大量論盤只是為了拉抬自己的聲勢 這樣人家反而反感..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8:51:00
這不是認為喔~而是就判罰要件來就事論事。還三人成虎喔~!!不好意思喔~S版主那是你不知道之前小組長就是因為亂桶我被LIFE版眾群起撻伐,不然你認為他這次把LIFE版引版幹嘛??dgc不就說了~子玄是怕版上有人聲援我所以才隱版。所以不要扯民意。子玄的政策哪次得到斗數版民意支持??而小組長比MRZ嚴重是事實因為雖然同樣都是不按群組規處理人事問題,但子玄連公告都沒有~而且還連續犯兩次,MRZ只有一次,而且人家至少有公告還不像子玄是偷偷加上去,還故意空一堆間隔深怕別人發現。還有子玄如果沒亂搞,小組版就不會一堆他的申訴。另外雖然4年但命理小組問命者大多流動性高,所以要累積雙位數很難。所以不要扯什麼反的人,一個反我的人連黑道、送人骨灰罈恐嚇詛咒別人父母長輩過世的人都有。還有S你既然說民意,那怎麼就刻意無視子玄的做法被八卦版這種幾萬人大版批爆的事實??事實勝於雄辯,我的事件沒有任何一個像子玄一樣誇張。而98你的文根本就是""違規文"",用回饋文三個字也無法當遮羞布。然後S版主你說的沒錯,我的狀況就是講法治的現象。你沒看我的下一任版主他的競選政見是什麼?? 他說原則上採用(無為而治)跟(人治)~!!結果高票當選。那就可見問題出在選民選民自己反法治,縱容人治,還講什麼客觀事實??而LIFE版被隱版那麼久,一般人也不知道這邊的狀況,不然當初子玄怎麼不敢把我的判決文放到LIFE版去讓大家評理??不就是因為2014年真對我被版眾罵爆,所以才隱版。最令人覺得莞爾的是,當看到八卦版眾壓倒性反對時,就扯說(不能光看人數這叫民粹),然後扯到他版事務發現對自己有利時就改口說(民意)。完全端看是否對自己有利。偏偏兩事件彼此不相干。又~~你怎麼不說八卦版上百人在反子玄的不受歡迎規定?所以要嘛~邏輯和法規清楚討論,扯反對人數真的無助法治。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1 19:23:00
怎麼變成龍珠版友反法治?當初不是亂刪文弄得天怒人怨這是平行宇宙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24:00
當然不是,原因根本無關刪文,而是本人按照小組長指示依法行政,也透過小組長建議舉辦投票。偏偏就有人要求無為人治跟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1 19:25:00
以後同樣台詞寫一次複製上來即可莫重打,有效率些,小gg罐罐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26:00
人治。一切按法規來,不合他們無為而治的意就開始反對,如此~那位老頭,你先注意你的公司營運會不會跟LIFE版人氣一樣傑出更誇張還有人自己承認是多數暴力、甚至有揚言送骨灰罈恐嚇我最誇張的是還有人缺德到辱人父母長輩拿別人家人過世開玩笑~而反我的都是這種類型人,那只能算我倒楣。只能怨嘆遇到的群眾剛好是這種群眾,而非像r大這種人品的人~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1 19:33:00
龍珠版友看到應該會吐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34:00
沒什麼好吐血的,我說的都有證據~又~我上次就問過了~~請問:當初版上的人哪一個有r大的風度和人品?? 有的話我何必這麼累?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1 19:35:00
女版的版友可能也要吐血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36:00
不好意思喔~我跟女版版友大體相處不錯,至於u900這樣看來~我真的看不出你當初有何資格說r大對我使拐子。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1 19:37:00
R大的風度有口皆碑呀,公開説前小組長犯罪,又自白承認批評,超猛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38:00
沒錯啊~他說的有憑有據,而且肯說實話,沒什麼不對。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19:38:00
gkc冠元被判命理版全部版面終生水桶 犯行明確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19:39:00
為ptt命理版有史以來創最高水桶紀錄的名師.. 第一桶師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39:00
至於98你就不用再重複跳針了~因為你的話不具公信力。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19:41:00
叫唆版友刪除其他命理師的正常回饋文 犯罪證據都被公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42:00
這個也是你顛倒是非,因為刪除的是(占星違規文)還有公告為證~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19:43:00
犯行明確 證據公開 事實勝於雄辯 gkc被判終生水桶定讞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43:00
而u900你看清楚上面98說我""犯罪""喔~~你要不要譴責他一下??98你再說你自己吧,占星文犯行明確,我維護公理建議刪除。還有那些當初譴責r大說犯罪的。讓我看看你們有沒有大小眼。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19:45:00
我所有論命文都合法 目前也都在life沒被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46:00
這你迴圈第3次了,可惜公告就是認證違規被警告再犯還永桶喔~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19:46:00
gkc冠元大師叫唆版友刪除其他命理師回饋文 犯行明確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19:47:00
我每個命理版都可正常發文 gkc早就被判終生水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48:00
只不過被警告再犯永桶啊~扯這個想轉移公告的焦點喔XDDD當然你也只剩這能說嘴了~畢竟靠山都跑了。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19:50:00
gkc為不受歡迎人物文章 不受歡迎文章在life版被全刪冠元大師被ptt命理版全面封殺驅逐 不得回ptt廣告招生為了確保所有ptt命理版版友的資料不被拿來廣告招生將gkc冠元大師處以終生水桶的處罰 最能保護板友安全事實勝於雄辯..gkc冠元為目前ptt被判終生水桶唯一人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19:56:00
好棒的未審先判啊~其實大貓兄最該勸的應該是98,這種自以為是的抹黑一笑置之吧。對阿~就那個小組長個人黑名單條款的名單嘛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19:58:00
冠元大師這樣愛ptt命理版 被處終生水桶真的很可憐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1 20:00:00
98大,雖然我也被人要求版友刪文,但是講犯罪是不對的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0:00:00
大家幫他想想辦法吧 在這版鬧也沒用阿 犯行明確很難吧請注意 我講的是...犯行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1 20:01:00
版友還寄信跟我說明始末,唉,何苦呢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1 20:01:00
98那封信已經很明確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20:02:00
→ rechris98: ( 犯罪 )證據都被公開 06/11 19:41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1 20:02:00
總之,大家不要學r大說人犯罪拉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0:03:00
叫唆刪別人的回饋文 及違反板規招生的犯行 都很重大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20:04:00
問題是刪除的是(違規文),那非常合理,謝謝。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0:04:00
沒什麼效力沒關係阿 反正gkc冠元早被判終生水桶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0:05:00
回不來的冠元 從大師被放逐出去 真是可憐兮兮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20:05:00
對阿~你也只剩那個被轟不適任的角色所判的判決可以說嘴了XDD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0:06:00
我要幫你介紹.. gkc冠元大師為ptt最高水桶紀錄大師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1 20:07:00
你再怎麼酸也沒用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20:07:00
m大你這句也是我想送給98的。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0:08:00
賀! gkc冠元大師被判不受歡迎人物 ....終生水桶定讞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20:09:00
→ malosing: 你再怎麼酸也沒用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0:10:00
冠元大師為命理版唯一指名...不受歡迎人物 第一桶名師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20:12:00
→ malosing: 你再怎麼酸也沒用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1 20:12:00
他沒有酸啊 那是事實陳述 你則是推測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20:13:00
我說的也是事實啊~某個角色真的就被砲轟不適任。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1 20:13:00
也只有你再自嗨98是酸而已X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20:14:00
98是在字嗨沒錯啊~你沒看他最近一個月只剩這幾句沒新招了。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0:17:00
看冠元gkc一直被桶 然後被桶到終生水桶 就有種爽感屢屢鬧版皆笑話 終生水桶判冠元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1 20:20:00
乖喔~98,聽話~繼續酸。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0:20:00
一桶再桶變終桶 第一桶師當無愧冠元上訴被無視 桶師第一誰人比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1 21:08:00
實話總是傷人 98你傷的他好重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1 22:24:00
冠元冠元 夜裡哭哭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1 22:44:00
一直在傷口上灑鹽啊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1 22:55:00
別讓昨天在你傷口狂妄的灑鹽~~~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1 23:07:00
沒種的小gg還是不受歡迎人物,我們跟他打字是抬舉了他,哈哈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2 00:41:00
冠元我們都在命理版等你....等著看你還是被桶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2 01:07:00
冠元,我爬了文,怎麼卡漫日本小組長判你離人治更近#1OSzXZBE (C_JapanBoard),你居然刪罷免通知,超猛的但板主刪除罷免通知 乃本小組前所未聞之事<<超酷!大師風範....嚇死寶寶了....S大閒來無事可以參觀一下C_JapanBoard 這邊,驚呆了我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6-12 01:18:00
大師在嘉義板自介, 是否又要參與嘉義版主選舉?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6-12 01:26:00
沒共識只好看民意了 基本上八卦板素質只會比小板更差從龍珠板和女板來看 g大的法治心證真的和別人都不一樣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2 01:29:00
天下第一無名濕有要參選一定要通知,帶隊力挺,盼有好戲可看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2 01:31:00
#1OTv7Oa4 (C_JapanBoard) #1OUUlq09 (C_JapanBoard)這兩篇大師回推文超猛的...大師的心證法則果然不同大師要選版主一定要幫忙的呀...有戲看多好...
作者: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6-12 01:45:00
....還蠻無言的 g大申訴子玄的點之前在龍珠板也這樣搞被組長糾正標準不一樣 無板規直接引用站規公告判罰..之前自己當板主也這樣才下台的 反而說龍珠板搞人治?自己堅持法治才下台 心證這樣反覆顛倒 搞得我好亂啊..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2 02:18:00
嘉義版原來的三位版主都想續任....沒戲了...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12 09:59:00
要辦版聚嗎 XDDD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7-06-12 11:18:00
Gkc到那版都會被桶,第一桶師誰人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2 14:27:00
u900,你怎麼就沒看到該小組長說,因為沒法規故不處分?對啊看民意當然是八卦版人數多,至於素質比較差是你個人偏見另外,我引用站規就是依法行政啊~那來的人治?所以該小組長後來才會說我很多判罰合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2 14:31:00
希望gkc板主切勿因未因此案獲具體懲處而心存僥倖 進而踰越板務職權分際,這句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2 14:34:00
另外u900看來你信中說的似乎是假的,你故意區解,k小組長說的明明就是這個單一作法會離人治更近,而非說我是人治那些是建議,請問他有判我任何為違規嗎?這樣你還敢說r大對我使拐子?那這不是惡人先告狀?而龍珠版搞人治是他們自己誠認的喔~還寫在政見中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2 14:41:00
我又不是日本卡漫小組長,文章他寫的,你去找他說麻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2 14:42:00
而子玄是沒有相關法規依據,還拿來跟我依照站規行政比真是不倫不類不對喔~你指控r大扯女版是使拐子,那你比他誇張啊~你還直接貼文耶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2 14:46:00
你説龍珠版人治,我先相信你,上去研讀,我算有做功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2 14:46:00
另外你貼的文好像也無關所謂自由心證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2 14:48:00
不用相信啦,你自己去看他們進近期的版主參選文政見,裡面寫的一清二楚,就寫明人治,而且主張人治的那位還高票當選喔!那就是你以偏概全啊~明明他就沒判我違法。只是建議。而且最後一篇有關我的組務文還說我很多判決合理你要看就看完整而非以偏概全所以s不要再拿我跟子玄比,子玄被申訴是因為不依法,而不是依站規的看版違規條規判而被申訴,請勿混淆。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12 15:28:00
#1OTv7Oa4(C_JapanBoard) 對gkc板主記予一警告這...#1OWW8w7v(C_JapanBoard)另雖然gkc板主以站規作為判罰依據但顯然對於站規之認識並不充足 gkc談站規 XDD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2 15:37:00
然後呢?那次警告是因為群組長沒說清楚語意,他說清楚之後不就再也沒有誤會?拜託,那個警告是小組長沒說清楚語意倒治誤會,說清楚後根本就沒有相關問題更沒看清楚的是,當時的問題連小組長自己都不知道,還要寫信去問站長站規問題,照你的說法該小組長豈不是更沒資格談站規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6-12 15:43:00
喔喔 都是人家沒講XD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12 16:13:00
笑死 詢問清楚再判vs自己解讀錯誤 後者還笑前者 XDDD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2 16:17:00
小gg被笑死的事情又不只一件,我們定要習慣降歹戲但笑場十足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2 16:22:00
老Yy,對啊真好笑,不過還是比不上斗數版的人氣有喜感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2 16:30:00
小gg此被子立志當版主到處鬧笑話..你要繼續喔,哈哈哈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2 17:02:00
老Yy我看你也沒招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2 17:19:00
對你還需用招?早一槍斃命你用力過度讓你爽水桶gg,此招強否?小gg盡量自嗨,大家盡量把你人生留在PTT,你該去選笑話版主再出招你就上西天了,但大家捨不得你,小gg繼續在此鬧笑話吧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6-12 17:41:00
支持大師舉辦嘉義辦版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2 17:46:00
鬧笑話的是你吧~公司業績記得跟斗數版一樣喔科科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2 18:17:00
不敢告訴你已準備上市櫃,怕你傷心砸你招牌,上了立即通知你小gg斗版我是版主你不受歡迎,就不用操心了跟一個沒工作談公司營運,算了,髒了我的嘴等股號出來第一個讓你分享,我怎跟沒工作談高層次思維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2 19:10:00
哈哈哈~我們版人氣經營成這樣說要上市櫃~可以轉joke版嗎哪家股票~我準備買來空到下市~歪先生~如果股票變壁紙可以要求你保證買回嗎? = =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2 19:27:00
看你小子多外行,ptt是小gg家,難怪你笑掉大牙,傻冒,哈小gg甚麼鳥,棲你這傻樹,確實好笑…哈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2 19:29:00
所以變壁紙你要不要保證買回嘛? 林北準備空到下市為止~嬉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2 19:31:00
版版就是盡義務,只有小gg和你當事業經營哦,我笑了!!你真是可悲,哈,來去吃飯先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2 19:33:00
關我啥事? 我是問你有沒有保證買回壁紙~你跟我扯PTT@@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2 22:56:00
你誰啊?恁北回你,閃一邊去,你啥咖跟我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3 00:10:00
你自己也沒多大咖,在那兇別人,到是他的建議我也很有興趣。要是你有保證買回壁紙,請拜託通知我放空啊。我也要空到下市為止。這建議好讚~XDDDD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00:24:00
可憐的酸gg,跟沒種的情況完全沒變,你書快退了哦,備倉庫還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13 00:24:00
不要嘴砲阿 人家上市的話 你敢空嗎?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00:25:00
是托出版社啊。都跟你說出50本賣的完就是大師了啊,哈出書哦,等以後找藉口送人,這是常態你更不意外,這檔事我怕笑你發怒也,反正你也不是第一個賣不出去,別傷心啦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3 00:35:00
這我就不得不吐你槽了,我出的書早就賣不只百本了。敢啊~空到下市為止。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00:43:00
虧多少錢啊?在我面前屁這個,你不要學自悲,虧就虧啊,哈虧本大師,出書哦,傻冒我說啥你懂的,還有你阿公去世是你拿出來討拍的,人家說這樣不好哦,老話一句節哀拉睡覺了,你繼續值更,晚安小小gg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3 00:52:00
虧~哇哈哈哈,你以為我的書跟你的公司一樣喔。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06-13 00:52:00
天啊 百本也敢拿來說...笑死我了 XDDDD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3 01:26:00
對啊我謙虛了,應該據實以告300本才對。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08:36:00
說騙自己的話爽就好,書商那邊會有銷售資料,小gg拿來展示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6-13 08:38:00
可以啊老YY,只是銷售機密要看要付出代價喔。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08:38:00
下,也讓大家嚇一跳,多少本等數據,但虧錢還是事實,再掰啊機密哦,哈我笑了,慌言被搓很不好受吧,啊你是都沒在睡哦人家有數據都巴不得秀一下,你確成密秘,看倌自有答案,300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3 08:44:00
笑死人了~哪有人把銷售數據給別人看~難怪某公司會虧錢~樓上這不是常識問題嗎~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08:45:00
本還是好笑,要我都不敢提起,何況還是密秘,上班了,你呢?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3 08:45:00
那你要不要把你們公司的成本、銷售數據、財報給人看?而且g大兩個月300本的確成效不錯~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08:46:00
繼續留守吧,哪個好心人幫gg找個版主當…哈,不用送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3 08:47:00
對了~你的股票我好心幫你空到下市變壁紙~你還沒回我耶~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08:49:00
這口氣像小gg,對小gg的事那麼熟,忘了要你給偶閃邊去,拜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3 08:59:00
好像喔~昨天就有人貼他書的資訊~是你自己沒看~其實我只在意~變壁紙你要不要附買回而已~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12:39:00
gg乖,快ㄑ睡覺...........再不睡打屁屁喔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3 12:51:00
我建議g大如果睡覺~可以拿某公司的壁紙當枕頭睡~ㄎㄎ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13:07:00
還不睡到處遊蕩,不乖喔,抗議啦最近gg都不讓W上場,抗議抗議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3 13:38:00
抗議啦~某人都不讓我保證賣回壁紙討厭啦~害我沒壁紙可以貼~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13:57:00
kgg不乖,那邊不回這邊回一樣沒去睡喔,我要wgg啦和40元課程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3 13:58:00
八八八八八~壁紙一斤50元~老闆叫50賣50超划算的啦~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14:42:00
小gg在嗎?呼叫本尊ing)))))))))))))))))))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3 14:42:00
呼叫壁紙ing~~~~~~~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6-13 14:52:00
大家快報名大師團購40元命理課程大餐,第一大師小gg喔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06-13 14:59:00
團購50元壁紙~第一被空下市公司喔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6-13 15:45:00
讓它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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