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wearewinner 信箱]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公告] 八卦板不受歡迎使用者nightduck
時間: Wed May 3 16:06:30 2017
宣告看板不受歡迎使用者nightduck
壹、規定依據
使用者條款2.0.1第1-1條第二項
本站各級管理者乃指經本站授權,就其業務管理範圍而有帳號及看板管理權限之
人員,包含但不限於本站站長、各部門站務人員、看板警察、群組長、小組長、
各看板板主、小板主等。
使用者條款2.0.1第8條
您同意本站各級管理者基於其自行之考量,有權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包含但不限於對您所為之刪除文章、鎖定文章、看板水桶或看板禁止發言、設定
劣文或退文、開處罰單、設定停權、設定變更文章數數值、設定變更 P 幣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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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處分,並非無權或無故之處分,若您不願接受,請勿同意本條款。若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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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二、權限:
(20) 其他:
本站未來新增加之板主權力,得以於站長公告後,成為板主之新權力,減少亦
同。
八卦板規
第十九條:〔補充〕
 ̄ ̄ ̄ ̄ ̄ ̄ ̄ ̄ ̄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貳、本案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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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xvMq9_ (L_TalkandCha) [ptt.cc] [證03]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436.A.27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5 4/13 nightduck □ [證03]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NGpM (L_TalkandCha) [ptt.cc] [證04]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464.A.C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6 4/13 nightduck □ [證04]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Nf3D (L_TalkandCha) [ptt.cc] [證05]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489.A.0C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7 4/13 nightduck □ [證05]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2DH (L_TalkandCha) [ptt.cc] [證06]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14.A.35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8 4/13 nightduck □ [證06]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Jop (L_TalkandCha) [ptt.cc] [證07]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31.A.CB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9 4/13 nightduck □ [證07]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c_5 (L_TalkandCha) [ptt.cc] [證08]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50.A.FC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0 4/13 nightduck □ [證08]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OpnG (L_TalkandCha) [ptt.cc] [證09]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63.A.C5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1 4/13 nightduck □ [證09]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xvP8mu (L_TalkandCha) [ptt.cc] [證10]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6584.A.C3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2 4/13 nightduck □ [證10]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23 4/13 nightduck □ [補01]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被刪的文…
┌─────────────────────────────────────┐
│ 文章代碼(AID): #1OxvwfXe (L_TalkandCha) [ptt.cc] [補01]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8729.A.86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24 4/13 nightduck □ [補02]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被刪的文…
┌─────────────────────────────────────┐
│ 文章代碼(AID): #1OxvwzKd (L_TalkandCha) [ptt.cc] [補02] 不服Gossiping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098749.A.52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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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4/25 nightduck 轉 [增補03]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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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_rGL9C (L_TalkandCha) [ptt.cc] Fw: [增補03] 不服Gossip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3128213.A.24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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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4/17 staff23 轉 [證11] 北韓高機率發生動亂,有親友在南韓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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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yyqst5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1] 北韓高機率發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790.A.DC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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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4/17 staff23 轉 [證12] 韓戰II即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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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yyr45k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2] 韓戰II即將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04.A.16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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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4/17 staff23 轉 [證13] 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或更新!!!!
┌─────────────────────────────────────┐
│ 文章代碼(AID): #1OyyrhaP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3] 有親友在南韓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43.A.91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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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4/17 staff23 轉 [證14] 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或更新!!!!
┌─────────────────────────────────────┐
│ 文章代碼(AID): #1OyyrpBl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4] 有親友在南韓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51.A.2E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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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yyryi4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5] 再次宣導,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60.A.B0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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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4/17 staff23 轉 [證15] 再次宣導,有親友在南韓者請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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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yys4ER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6] 再次提醒,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68.A.39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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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4/17 staff23 轉 [證16] 再次提醒,有親友在南韓者速請他們辦護照
┌─────────────────────────────────────┐
│ 文章代碼(AID): #1OyysC5K (L_TalkandCha) [ptt.cc] Fw: [證17] 南韓與北韓高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2876.A.15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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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4/17 staff23 轉 [證17] 南韓與北韓高機率將開戰,有親友者請注意
┌─────────────────────────────────────┐
│ 文章代碼(AID): #1Oyz3t6K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Gossipi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373751.A.19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4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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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3 4/17 staff23 R: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z9qIR7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Gossipi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2426002.A.6C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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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4/17 staff23 R: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P0RsfaW (L_TalkandCha) [ptt.cc] Re: [申訴] 不服Gossipi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3286313.A.92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9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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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4/27 staff23 R: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staff23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P1TYA6N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nightduck 申訴 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93555338.A.19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36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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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28 ! 4/30 steve1121 □ [宣判] nightduck 申訴 Gossiping / staff23 案
參、宣告說明與處置
一、依據上開規定,有鑑於使用者長期於看板上發表要爆發區域戰爭訊息,
其自稱是情工(情報工作人員),本看板基於和平與遵守國家法律,考
量可能無力追查是否為情報工作人員,與訊息真偽,相關言論亦有可能
造成恐慌。基於板規做出處置,遭小組長逕行創造板規認定造謠需有損
害,始得判處造謠,強制板主撤銷使用者水桶。
二、為避免相關訊息造成恐慌,援依使用者條款第1-1條之授權於板主,依據
同條款第八條宣告nightduck其為八卦板不受歡迎使用者,依據八卦板規
第十九條之規定於公告後即刻生效。
三、使用者於看板上任何違規與處罰,即時起全部終止。
四、使用者於看板上任何文章,即時起全部刪除。
五、使用者於看板上即時起永久禁止其發言(終止使用服務手段)。
六、目前尚未有不可見會員名單設立機制,本案宣告終止使用八卦板服務,
為契約之一部終止,契約一部之終止不屬於看板違規,不適用於使用者
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有任何爭議請洽本站法務部或依使用者條款第九
條,具狀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訴訟,感謝先前的使用,即時起,
請切勿再使用本看板任何服務。
肆、相關規定參考
> 121 m 1 2/20 longbow2 □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
┌─────────────────────────────────────┐
│ 文章代碼(AID): #1KvlRVQC (SYSOP) [ptt.cc]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424422623.A.68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3 m 2 8/27 okcool □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125157145.A.57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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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16 Bignana □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6.08.16)
┌─────────────────────────────────────┐
│ 文章代碼(AID): #1NijV7Mn (Gossiping) [ptt.cc] [公告] 八卦板板規(2016.0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1338439.A.5B1.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
│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作者:
asd2260123 (å—éƒ¨å¤§è‘‰æ–‡çµ„å¤œæ ¡è‚¥å®…)
2016-05-03 16:07:00有懶人包ㄇ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6-05-03 16:07:00可以幹嘛
作者:
PGCHAI (走召糸及✩月巴ㄓㄞˊ)
2016-05-03 16:07:00三小?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5-03 16:08:00他誰
作者:
CHANYII (圈一)
2016-05-03 16:08:00這誰 誰懶人包一下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5-03 16:08:00站規可以這樣解釋宣告的喔…以前還真沒看過 你是第一個XD
作者:
yo1234 (我愛山P)
2016-05-03 16:08:00誰喇
作者:
w1230319 (天帝劍頓戰幻舞)
2016-05-03 16:09:00有可能是軍火商....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5-03 16:09:00這條站規啥時候修的
作者:
JingP (Jing)
2016-05-03 16:09:00可以這樣喔 那偽物王為什麼不能比照辦理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5-03 16:09:00三小?
作者:
oc4r (4444)
2016-05-03 16:09:00誰?
作者:
elipeng (qwerty5566)
2016-05-03 16:09:00什麼意思?
作者:
sin17 (-0.961397)
2016-05-03 16:09:00Test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6-05-03 16:09:00這不就永桶,哪招?
作者:
funkD (放å¯)
2016-05-03 16:09:00不錯
作者:
X88888 (愛情轉移~)
2016-05-03 16:09:00站規不是這樣讓你宣告的 再去看仔細吧
作者: atobela (尼瑪蛋蛋麵) 2016-05-03 16:09:00
這啥東西啊, 誰不歡迎誰啊, 又是誰的個版啊, 版主討拍嗎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5-03 16:10:00以為來到joke
作者:
yanis (∀⊥S!┘∀Σ)
2016-05-03 16:10:00這三小?
作者: aquaunder (水底下的天空) 2016-05-03 16:10:00
整天造謠南北韓要戰爭的 活該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6-05-03 16:10:00上一篇才撤銷水桶,這一篇又發這公告你是多想搞他XDDDD
作者:
funkD (放å¯)
2016-05-03 16:11:00就是那個一直發南北韓要開戰的爆卦文的 反證根本沒根據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5-03 16:11:00問題是程序根本不對好嗎,這跟你喜不喜歡沒關係
作者:
Edge1112 (\我是肥宅我驕傲/)
2016-05-03 16:12:00有人可以提供懶趴包嗎?^Q^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16-05-03 16:12:00不受歡迎使用者又不是第一次 一堆菜逼八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5-03 16:12:00下台啦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13:00不是撤銷水桶 為什麼變成不受歡迎?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16-05-03 16:13:00教主偽物手動置底申訴被駁回XD
作者: kiminocodo 2016-05-03 16:14:00
板主英明,每次看到他預告之後沒發生,心裡很賭爛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05-03 16:15:00我覺得滿爽的 XDDDD
無佐證就要列不受歡迎, 那這邊8成的PO文者都要列進去啦!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6-05-03 16:16:00最近很多板都在弄不受歡迎人物,殺傷力很大XD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16:00上訴輸了就搞鬼 難看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5-03 16:16:00小組長叫你撤銷水桶。結果你反而永久水桶。在打臉小組長??
作者:
nmrsabc (nmrsabc)
2016-05-03 16:17:00不可以不服?
作者:
RRADA (HIRO)
2016-05-03 16:17:00跟他比起來 一堆肥宅幻想妹妹文看了更應該列不受歡迎
因為妹妹文沒有殺傷力吧,這人也只發幾篇文章就被版主弄
作者:
hayasui (哈雅速伊)
2016-05-03 16:18:00發生啥了?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6-05-03 16:19:00樓上登入6000次...
作者:
Kay731 (K少)
2016-05-03 16:21:00不該這樣的拉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5-03 16:22:00與殺傷力三小之類的何干= = 有可能造成社會恐慌不安不算惡意造謠了?妹妹文有喔?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22:00這到底是怎樣 想設定就可以設定? 被小組長推翻了也可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6-05-03 16:22:00風向有點亂阿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22:00樓上講話的 有誰可以判定他是不是情工? 我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23:00歡迎他隨時對本案提出意見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6-05-03 16:23:00推 這次推你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23:00小組長都推翻了 你可以硬加別的罪上去?
當版主當到獨裁管制言論,你也不是第一個幻想文都可以自己設定成不歡迎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25:00他自己講的 我等他法院見
我是不喜歡nightduck發的那些文,也不會要求他刪掉阿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5-03 16:25:00去組務翻流程啊=.= 規定都寫在那
作者:
Invec (不急著)
2016-05-03 16:26:00good job
作者:
GoodElephant (ç¿Šä»Šå¯¶å¯¶ï¼Œèªªä½ å¥½ã€‚)
2016-05-03 16:26:00小組長不給他桶他才搞這篇的啦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5-03 16:26:00這篇不就沿用站規規定做成的行政罰?樓上在說啥鬼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16-05-03 16:26:00吱吱崩潰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5-03 16:27:00我係指 你視ptt規定為何物?該推
作者:
nmrsabc (nmrsabc)
2016-05-03 16:27:00你認為是謠言你就要提出證據,而不是要求他自證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6-05-03 16:27:00帝王條款 以後版主愛永桶誰就桶誰勒
作者:
nmrsabc (nmrsabc)
2016-05-03 16:28:00至于信不信,我相信鄉民有智慧判斷
作者:
sy1995 (北屯松本潤)
2016-05-03 16:28:00下台啦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5-03 16:30:00他引用的條文不就一開始打了…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30:00這不是處罰 是契約一部之終止
作者:
dogdogbus (廢æå”)
2016-05-03 16:30:00你可以噓他 但你不能禁止他
作者:
gsinin (婐肆男森森77ㄛ)
2016-05-03 16:31:00先噓 不要吉我 我超怕
拿著雞毛當令劍,跟衛服部有87%像所以有條文就無敵了?
作者:
Kay731 (K少)
2016-05-03 16:31:00終止不該是你說了算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32:00新版條款 給板主這項權力 效力只及於管理之看板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5-03 16:33:00板主有四個。你要引用版規19條。就自己蠻幹?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33:00都寫在哪 你可以自己看
作者:
Kay731 (K少)
2016-05-03 16:33:00其他版主同意了嗎?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33:00不算處罰 所以無法上訴嗎?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5-03 16:33:00自己承擔不就好棒棒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34:00恩 有問題直接法院見
剛看判決小組長是不是認為他只PO一篇 他可是連PO很久耶
獨立面對訴訟還不是你自己自找的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慾望,剛好而已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35:00所以我不找其他板主下水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35:00不只你 還有PTT站方 雖然PTT站方可視為私法人
你可以水桶 或者是找出她違規地方 而不是越過站規禁止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5-03 16:36:00我看你也挑明他不敢告才宣告的好嗎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36:00但是也是有國家資源的注挹 要視為公共資源的一種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36:00我沒越過站規喔 是根據使用者條款授權
作者:
Kay731 (K少)
2016-05-03 16:36:00我以前都直接跟當事人溝通!好好講水桶幾個月他們都理解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36:00什麼更好解決方案 小組長說沒違規 就沒違規啊 要解決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5-03 16:37:00不服小組長的判決,應該先溝通。而不是硬要和小組長對著幹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37:00不能完全以私領域私法來獨裁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37:00講得通就好了 這幾個案子在你任內就有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5-03 16:37:00這不叫板主濫權? LLsolo 就是不想讓PTT法人化讓版主去法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38:00除非PTT要完全脫離國家資源 完全私人化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5-03 16:38:00院 你現在這樣我覺得根本就是在打LLsolo 臉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39:00變成M01 就可以比較為所欲為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39:00你是不是不滿小組長的判決?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40:00所以很多人認同說 版主就是最大 小組長推翻判決 版主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5-03 16:40:00他在反串啦
作者:
Kay731 (K少)
2016-05-03 16:41:00不要這樣玩吧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42:00希望當事人去申訴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42:00我都不想講 就是輔大銅像 才讓近百年八田與一銅像落難
還有水桶徹銷然後設不歡迎名單的 真的好棒棒用個人判斷來箝制言論就是獨裁行為獨裁者有10000個理由 還是不能改變獨裁的事實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43:00版主為什麼都不回應 水桶撤銷後 設不歡迎的正當性?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44:00水桶撤銷是依據組務要求 不受歡迎是依據使用者條款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5-03 16:44:00你05/03公告撤銷水桶。意思就是這個人未被水桶
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6-05-03 16:45:00staff23本身也呵呵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45:00永久禁止發言 是宣告不受歡迎的手段 與違規無關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6-05-03 16:46:00再講我擔心自己也會被列為不受歡迎名單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46:00所以版主 宣告不受歡迎的手段與違規無關 就是指說只要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46:00在位哪個可以確認他是情工、真偽歡迎來審這案子
作者:
Kay731 (K少)
2016-05-03 16:47:00這邊噓你的你是不是也很想水桶我們?
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6-05-03 16:47:00你以為你在當皇帝喔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47:00反正"基於其自行之考量" 這點解釋很廣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47:00上訴失利就這樣搞 還需要小組長群組長嗎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47:00宣告不受歡迎使用者 要有進法院的心理準備 就這樣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48:00k少 不用水桶 而是設為不受歡迎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5-03 16:48:00既然你說"不違規"。只憑單一板主喜好,就可以永久水桶???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49:00看不順眼都給你不受歡迎 版上就四海昇平 祥雲朵朵了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49:00to kay731 不會耶 板友的推虛文分類我都自動無視
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6-05-03 16:49:00你找其他版主來背書啦,自以為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6-05-03 16:50:00kuninaka 真的喔~ 當版主權力這麼大啊~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6:50:00幫補
一堆垃圾五毛9.2黨工不去處理 去弄這種 捉小放大?
你怎麼背負責任? 出一張嘴而已 大家在這邊發文也是有被人釣魚挨告的風險 拿這點有什麼好講?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6:52:00被撤銷就是無罪 你不能多做下一步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52:00看看公共議題版 現在也沒啥人了 河蟹PTT很多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5-03 16:53:00這真的是版主玻璃心 言論自由被迫害的表現
講不出來就亂設名單 這樣說服不了任何人只是證明版主亂權而已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6:55:00請問現在南北韓有動亂嗎? 現況不就是證據?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55:00上訴不認輸就亂搞 想打組長的臉?
還在扯這個 沒救了有哪一條說造謠要設不歡迎名單的?
他說的無論真假 你可以去找板規處分他 不是凌駕了一切
Staff之前在蔣公砍頭時候好像也放上垃圾板標,呵呵~補刀辣
用版規弄他被打臉 現在用這步 我等著看你再被打一次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6:57:00想把八卦版的爭議判決上訴機制都宣告無效了嗎
作者:
f124 (....)
2016-05-03 16:57:00你誰啊
作者:
Kay731 (K少)
2016-05-03 16:58:00忍耐一個多月 他快下台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5-03 17:04:00當初... 你來參加我的罷免就好了 哀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7:04:00樓上不是很會檢舉 組務判決怎麼部講話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5-03 17:08:00作者: shaxishagym (新竹休傑克曼) 2016-05-03 17:13:00
哈哈
說真的南北韓動亂我都當幻想文而已,你這麼認真不知道為啥採到你的點嗎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7:18:00測風向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7:20:00你經得起戰亂嗎? 你能體會為了避免戰亂的悲哀嗎?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7:20:00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7:22:00原判既然無罪你同一事再處理就是罰無罪的人 這樣講理解了嗎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7:22:00和平是大家都想要的 沒多少人看過被炸得血肉橫飛沒有人可以經得起戰亂 要講機率 連貝氏跟馬可夫都不知道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7:24:00誠信正義 請正面回應打錯*程序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7:24:00我也是醉了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7:25:00身為執法者講未知的情形我也是笑笑的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7:25:00台灣的基本價值就是比26自由開放 你的悲哀就是忘了台灣的價值所在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7:27:00況且26是管制不利己的訊息 你連南北韓都要管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7:28:00終止契約與違規懲處兩案非屬同一事件 不存在你說的問題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7:28:00這樣說來比共產黨更誇張了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7:28:00你的終止是因為的他po文 他的po文小組長認定沒問題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6-05-03 17:29:00在共產黨 罵馬英九蔡英文也是允許的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7:29:00那你的終止即失其附儷 請問你有其他理由嗎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6-05-03 17:29:00不是沒有問題 而是不讓處罰他我的理由講的很清楚 你無從確認他的情工身分與恐慌問題基於和平與國家法律問題 他講他在洩密 我能說什麼只能請他不要使用本服務終止契約之一部 請他不要再用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5-03 17:45:00也是有道理喇@@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5-03 18:21:00哈哈哈 皇上吉祥
他申訴文一開頭就說謊了 不是311開始PO 他去年就PO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5-03 20:50:00補噓,沒看過這麼誇張的判決,沒有人希望戰爭,但不該因此去處罰相信會戰爭的人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5-03 22:11:00終止契約停止使用,就是不能在本板發言了,實質上就是永桶處分,你還在辯啥?
作者:
c6643 (Leliana)
2016-05-04 01:54:00按你這標準八卦版沒幾人可以發言,版主失格明確。
作者:
YongDie (YongDie)
2016-05-04 16:23:00亂么吉
作者: wryyyyyyyy (蜥蜴長老) 2016-05-04 16:28:00
嘻嘻
作者: oziti 2016-05-04 16:31:00
.......
作者:
s9414h (一天草泥馬三次)
2016-05-04 16:46:00八卦板不歡迎staff23這位板主
作者: bwpi 2016-05-04 16:59:00
原來還有這種公告啊…
作者:
icou (已哭)
2016-05-04 17:05:00八卦已死 戒嚴開始
作者:
ScarYao (凡夫疤)
2016-05-04 17:19:00基於國家法律問題個鬼啦,他真的造謠有警察啦,你誰啊???
作者:
orzno (囧rz)
2016-05-04 17:20:00支持
作者:
MRsoso (朔朔)
2016-05-04 17:28:00Zzzzz
作者: chimouse (手汗王945) 2016-05-04 18:03:00
可以這樣搞?
作者:
popy8789 (é¢å°å®ƒ)
2016-05-04 18:05:00可以選議員了
作者: hiphopboy7 2016-05-04 18:06:00
哇靠 版主有戒嚴啊
作者:
popy8789 (é¢å°å®ƒ)
2016-05-04 18:06:00議員參選人+1
作者:
lolic (lolic)
2016-05-04 18:09:00純看不起版主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6-05-04 18:16:00你直接用散播不實資訊水桶掉不就好了
作者:
jim830724 (為了生活我可以忍!)
2016-05-04 18:40:00這麼紅 一定共
作者: Mike9 2016-05-04 18:54:00
好大的官威
作者:
siaxing (小鋒子)
2016-05-04 18:54:00這真的太扯
作者: ching620 2016-05-04 18:57:00
怎麼肥事?!
作者:
hhh99876 (JZ0314)
2016-05-04 18:58:00沒辦法舉證就是造謠?搞戒嚴?
一起去申訴版主吧 是要當皇帝是不是? 你有資格收割現一起去申訴版主吧 是要當皇帝是不是? 你有資格收割現在難得可貴的民主自由?! 不然哪天輪到你們
6.staff23 反對罷免理由6.staff23 反對罷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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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ghyes (pat)
2016-05-04 20:34:00一言堂的確不好 但永久水桶好像又太超過了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6-05-04 20:46:00這三小
作者: jaeomes 2016-05-04 21:06:00
三小?
作者:
gk524 (斷背山下智久)
2016-05-04 22:05:00你哪根蔥 做得有夠爛
作者:
redsa12 (哈吉米)
2016-05-04 22:18:00這隻有印象 是散播謠言的慣犯 反駁他就會被他打成黨工
作者:
king622 (永遠缺助理)
2016-05-04 22:22:00然後呢?
他造謠與否就讓版上的人自己去判斷阿沒法舉証就永久水桶不好吧 像版主主觀意識下的判決
作者:
DDxMM (停不下來)
2016-05-04 22:46:00不爽誰還公告,這不是跟黑人一個樣嗎個人專版??
作者: QueenofSM (來幹我阿) 2016-05-05 00:03:00
別桶我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6-05-05 00:27:00這是…某版主的個人黑名單嘛~?
作者:
chemtcwu (chemtcwu)
2016-05-05 00:31:00能噓耶
作者:
MRsoso (朔朔)
2016-05-05 01:04:00廢文、造謠是一回事 板主濫權是一回事
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6-05-05 02:04:00staff23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