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申訴與檢舉之標題規範

作者: sitos (麥子)   2017-03-27 23:41:56
一、
目前於本板進行的申訴與檢舉,在標題及內文的撰寫上,不時有聳動而誇大的用語。
為避免標題簡化案情後,聳動卻未盡詳實的描述,可能誤導進入本板的使用者,
本板申訴文與檢舉文之標題,若有侵害特定使用者權利之情事,經權利人提出後,
將公告指定文章將調整文章標題,此調整不影響文章內容,亦不影響申訴與檢舉之進行。
申訴文將以下列形式修改,為區隔不同申訴與檢舉案,將加上日期與序號以示區隔。
[申訴] <申訴人> 不服 <被申訴人> 之認定 (YY/MM/DD-N)
檢舉文將以下列形式修改,為區隔不同申訴與檢舉案,將加上日期與序號以示區隔。
[檢舉] <檢舉人> 檢舉 <被檢舉人> (YY/MM/DD-N)
若被指定文章之作者不願意該文被調整標題,請於上述公告後三日內,
於公告文推文告知不願被修改標題之文章代碼,這些文章將集中收入精華區備查後刪除。
若被刪除之文章為未結案之申訴或檢舉,該申訴與檢舉即不受理,但可重新申訴或檢舉。
若被刪除之文章為未結案申訴或檢舉之後續論述或證據,該論述與證據將被忽略。
若被刪除之文章為已結案之申訴或檢舉之相關文章,該案之結果不受影響。
若被指定文章之作者於公告後三日內未表示意見,文章標題將依上述格式作修改。
二、
前述規則適用於本公告發佈後提出之所有申訴與檢舉。對於先前已提出之申訴與檢舉,
標題若有侵害特定使用者之情事,經權利人提出後,將公告指定文章將調整文章標題。
此調整不影響文章內容,亦不影響申訴與檢舉之進行,修改形式同上。
若被指定文章之作者不願意該文被調整標題,請於上述公告後三日內,
於公告文推文告知不願被修改標題之文章代碼,這些文章將在案件結案後,
集中收入精華區備查後刪除。刪除文章不影響該案件之結果。
若被指定文章之作者於公告後三日內未表示意見,文章標題將依上述格式作修改。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3-27 23:57:00
推! 群組長辛苦了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3-28 00:28:00
作者: littlebike (小摺)   2017-03-28 16:27:00
辛苦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3-28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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