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廢版?!!!

作者: poity30 (超愛狗狗的狗狗)   2008-09-04 13:18:53
活動中心群組法
◎第二章 看板
§ 第三節 看板廢除
3.符合以下情事,群組長有權力廢除該看板,稱之為「被動廢板」。
1)經群組長查證或使用者檢舉,超過三個月無廣告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者。
2)經群組長查證或使用者檢舉,看板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者。
上面的貼自Board_law板
應該是因為這個原因吧
我還以為這個不要了 囧
因為我好幾天前就已經看到X了= ="
話說 我的p幣0元
這樣這篇會多少呢XD
※ 引述《thesung321 (瑪斯小嵩嵩)》之銘言:
: ※ 引述《andy1106 (痾痾..)》之銘言:
: : 五個月明明就還好....
: : 這也是一個賺文章術的地方吧XD
: 來吧 一人一文
: 搶救AGEC-camp 大作戰
: 耶 耶 耶 第 三 行
作者: poity30 (超愛狗狗的狗狗)   2008-09-04 13:20:00
結果待廢的沒錢... 我還是0元= =" 被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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