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22條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
四、以藥劑犯之。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
八、攜帶兇器犯之。
九、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
前陣子けれの帝国幹智障的本應該也只犯了第2,3,4項
箱型車還是蓋格計數器比較多不過應該沒有第3項
有全部犯好犯滿的本嗎
我很好奇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5-12-06 14:40:006跟7有點衝突吧 開著公車衝上大型接駁船之類的?
法條競合關係 有的敘述上就是會具有衝突的 因為他保護的是同一個法益2跟3實務上也會是兩者其一,極少數情況下才會是同時發生6跟7當然也是當然還是有可能有機會一本內/同一犯罪者達成就是,也就是犯罪者是系列連續犯 對不同的受害者實施的情況下 還是有可能的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5-12-06 15:35:00要達成必須對不同被害人吧 類似箱型車那本
作者: kazusalove (甜點貓我婆) 2025-12-06 15:45:00
又在裏洽學到新知識了
但要全達成還是很難 大多可能還是會缺個一兩項要畫到這麼詳細 漫畫主體大概也不是在探討色色,而是描述犯罪了
作者: EmiyaPants 2025-12-06 16:17:00
同時犯幾項都一樣是一行為,根本沒差啊
作者:
sam09 (柊é¡)
2025-12-06 16:19:00六法全書不是給你拿來收集成就的
作者:
georgeyan2 (æ˜¯æ…Žå¹³ä¸æ˜¯ç”šå¹³)
2025-12-06 17:35:00從公開的巴士一路玩到大型駁船上,看起來畫面會很精彩。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5-12-06 18:36:00
67就計程車開上能載車的交通船
作者:
Segal (Dino)
2025-12-06 19:01:00這...往反烏托邦的那些長篇/單行本找起會不會比較快,[東山翔]Implicity 之類的
感覺就算排除67也是很難,畢竟是多人拿道具去欺負有缺陷無反抗能力的小孩
東山翔或者斷鐵那種的確有大多數符合的就主體不是在色,而是犯罪心理/行為學跟思想論述了3的情況不局限於心智 身體上有殘疾亦算在內盲人之類的
雖然不是同一條,不過如果你想要更過份一點的話可以再加個羞憤自殺刑法有特別規定羞憤自殺要加罰
作者: changwl001 (伊呂) 2025-12-06 22:03:00
痾
作者: n555123 2025-12-06 22:10:00
看...看裏洽長姿勢環節?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5-12-06 22:51:00居然還有羞憤自殺加罰這條?!頭一次聽說
刑226條第二項不過這條情況特殊 不符合一般法論的歸責,而且文字敘述也很屬於傳統保守觀念,整個因果關係的成立很麻煩
作者:
eo8h1 (LDK)
2025-12-06 23:17:00本來期待推文能看到很多重口ㄌㄌ本 結果都在討論法條
因為他主題就是法條啊 除了第二款是跟未滿十四,其他部分是屬於跟年齡沒什麼關係的而二跟三整體就是概括受害者「精神上不具自主能力」以及身體殘疾的情況
提供拖車服務的駕駛利用拖曳露營車的機會侵入客戶所居住的露營車廂侵犯客戶呢?
只要保持“一行為”那就只會論實質上一罪哦~~所以闖進家中插入後,保持插著的狀態再跑進公車就可以達成了
羞憤自殺這條修訂日應該很久以前,所以才會有很像古裝劇會看到那種 被強後自殺自證貞潔產生法
[CRAFT (きぃう)] ようせいのまほうしょうじょ総集編+整本合起來應該全有了[いづも合衆国 (ももも合衆国)] ちんちん生えちゃった私だって遺伝子残せるのよ!+おまけ 只看單個故事這應該缺4 8
保持插著的狀態再跑進公車只看過這本XD[さわやか鮫肌] ひまつぶし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25-12-07 09:44:00學術論壇(確信
作者:
onetear (宅出三個女兒來...)
2025-12-07 10:14:00看起來就是一夥犯罪集團搶劫私立女子中學的校車,開到某廢棄倉庫後,在車上把行動不便的學生會長餵食春藥邊錄影,並且對其他學生開群趴派對直播給他們家長看
作者:
NDSL (ND)
2025-12-08 03:19:00推文專業到讓我不知道該崇拜還是害怕
作者: longanamiro (LonganAmiro) 2025-12-09 15:31:00
烙印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