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塗鴉] 女兒的新衣(BDSM)

作者: Wayne110113 (阿銘)   2018-06-07 12:10:52
看到推文底下有人提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我就想到我前幾個禮拜
曾經向來到學校演講的檢察事務官(類似檢察官的助手)請教一些問題
那就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
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究竟圖畫有沒有包憑空繪製之圖畫(就是二次元)
他的回答是說:有
我就問說就樣不會限制人民的創作自由嗎?
他請我翻刑法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萬元以下罰金。
簡單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是刑法第235條的特別法
在台灣只要散佈猥褻色情圖畫就有可能觸犯刑法第235條
但你如果畫的是未成年的猥褻色情圖畫就會優先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
因為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所以在台灣
不可以散佈未成年色情圖(X)
只要是色情圖就不能散佈(O)
感覺我們比歐美還嚴苛...
作者: ping1777 (Yrolg)   2018-06-07 12:15:00
本圖內之人物皆滿20歲喔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8-06-07 12:25:00
猥褻?那我是不是畫個女的一副高潮樣就違反235條了?還是
作者: silentlich   2018-06-07 12:26:00
那你聽過釋字第617號嗎...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8-06-07 12:26:00
要露點才有違反?既然這樣原原PO的圖也沒有露點阿
作者: wangmytsai (不買菜)   2018-06-07 12:26:00
其實只要有心檢舉 台灣的R18畫家會全都消失吧LUL但實務上也不會做這種判決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8-06-07 12:28:00
另外別說圖畫了 西斯版表特版整天PO一些沒露點的清涼照也違反235嗎?
作者: jeff666   2018-06-07 12:33:00
有違法跟實際上去抓是兩回事吧
作者: DoraB (ドララララララッビ!)   2018-06-07 12:38:00
書店一堆18禁蘿本擺在那邊賣不都好好的 (ry
作者: MBubble (泡泡老哥)   2018-06-07 12:39:00
這個法應該是說我真的要抓你也是OK的,只是我沒有要去抓而已如果真的抓了齁 整個PPT有不少板要去警察局辦板聚
作者: solosliver (solo)   2018-06-07 12:40:00
其實要抓 在這有分享/推廣過的大眾 大概就一起死印象中此法有但書 有經過包裝/包膜的書就ok(封面也ok
作者: unlucky (萬神廟門口叫化子der)   2018-06-07 12:42:00
真的要抓的話 先挑社會大眾觀感最差的霸凌他啊!
作者: MBubble (泡泡老哥)   2018-06-07 12:42:00
之前不就有網拍2手本結果被抓 還是我記錯?
作者: solosliver (solo)   2018-06-07 12:42:00
理論在18禁網站發佈18禁也ok(不確定) 只是里洽理論上不算18禁網站
作者: a58558512 (a58558512)   2018-06-07 12:43:00
看進里洽有沒有詢問滿18啊_-.-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8-06-07 12:44:00
大概看了下釋字617 簡單來說只要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好像就可以告了 接下來就是看法官自由心證而已
作者: sarevork (蚰梜黎h郎)   2018-06-07 12:45:00
台灣很多法律都是超高道德標準的 只是執法程度
作者: profyang (prof)   2018-06-07 12:46:00
只要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就可以判了的樣子 至於"一般人"是誰當然不用用投票的 就是法官自己判斷
作者: solosliver (solo)   2018-06-07 12:46:00
台法律在18禁上 算很保守
作者: solosliver (solo)   2018-06-07 12:56:00
所以q大回貼p網 在丟p網連結吧 p網好久沒更新了QQ
作者: js850604 (jack0604)   2018-06-07 13:11:00
去18禁版說都是18禁的東西感覺怪怪的
作者: solosliver (solo)   2018-06-07 13:16:00
分級為18禁網站 有經過包裝 不算散佈 但里洽...
作者: bm200300127 (逼M)   2018-06-07 13:45:00
突然想到 創作者放個類似防雷頁警告算有警告吧?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8-06-07 13:59:00
一般A圖在有18禁的論壇、討論區都算ok,但是未成年圖就不行了,像原原po圖上還寫八歲那個,如果真的有人報警真的很危險,今年三月才有人被抓賣a漫那個原本一審也是說在18禁專區賣,所以有安全隔離判無罪,二審直接改套特別法就判兩個月
作者: GPX2020 (ㄒㄒ)   2018-06-07 14:06:00
台灣就是灰色地帶很寬 丟給法官檢察官判斷
作者: solosliver (solo)   2018-06-07 14:07:00
賣a漫因為角色明確為成年 所以二審改判2個月在成人區賣無罪 但是故事中角色未成年問題重點也是在於 執法者缺不缺業績台中地院一審卻認為,吳男是在「成人專區」販售,已採取不讓未成年男女觀賞購買的適當安全隔絕措施,判決無罪。二審台中高分院指出,9本中,其中「清一色是童貞」、「正確的性教育」2本漫畫,有少男少女裸露猥褻圖畫及對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改判2月徒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作者: Hyouri (表裏)   2018-06-07 14:15:00
到底怎麼存在這種神奇法律的
作者: GPX2020 (ㄒㄒ)   2018-06-07 14:18:00
風序良俗 風化 就是傳統腐儒思想的遺毒啊
作者: ihateants (Naruhodoh)   2018-06-07 14:22:00
我感到法律是要求"乾淨的創作"或是"淨化藝術"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8-06-07 14:32:00
是阿,所以原原PO那個八歲很抖阿,塗掉就安全多了執法者缺不缺業績的問題只在執法者會不會主動去查,但
作者: MBubble (泡泡老哥)   2018-06-07 14:32:00
是要求政治正確的藝術 原PO的圖處於逆風真的抖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8-06-07 14:33:00
有人刻意去檢舉的狀況下會跑很久R
作者: youwilldie (野性風)   2018-06-07 14:39:00
只要有先說明是18X就可以
作者: solosliver (solo)   2018-06-07 14:39:00
說18x 但表面未成年一樣抖明表
作者: g3sg1 (ACR入手!)   2018-06-07 16:03:00
亨 台灣還有"逾越限制級"這個大絕招呢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8-06-07 16:29:00
簡單來說就是要不要抓,法條一直都有例如FF一堆糟糕本就能抓?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8-06-07 16:54:00
女權幫一直都想抓阿 現在上面根本不想動了她們另一個重要議程 已經得罪一大票保守派超越限制也是那個誰 搞出來的最好的解法 就是 多選幾個像童一樣的民代 把法修掉就好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8-06-07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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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在講什麼??明明就有標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18-06-07 19:27:00
恩 這裡一直是R18看板阿XD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18-06-07 23:35:00
之前提醒送人18禁書的當心違法問題也一堆人不信邪啊
作者: LeoJhou (因京塚丈)   2018-06-08 13:48:00
所以台灣一堆本子都附註已成年啊ㄎㄎ像是三色坊直接走上百歲蘿莉婆婆的路線正式王道啊阿阿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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